娱乐逍遥王_第九章 诛仙(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九章 诛仙(二) (第1/1页)

    第九章诛仙(二)

    “现在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芩月将四叠绿油油的票子重新理好,留下那剩下两百,然后小心翼翼地塞进信封,想了会把它放进柜子里,重重地上了锁,又用手拽了一下。

    现在可没有保险柜,只是平常再普通不过的锁,将这么大的一笔钱交给它来看守,黄芩月开始很是怀疑它是否具有一个保镖的能力。

    不过现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弄清这笔钱的来源,若不然就会吃饭饭不香,睡觉觉不宁了。拉过叶洛的手一副解释不明白你就别想离开的架子。

    ——

    “妈,今天开学,要交学费了!”

    六年级开学后第一天,叶洛回家对母亲说。

    “多少啊?”

    “八十。”

    “哦,没事,咱家也攒了一筐鸡蛋了,这集上能卖些钱,还有一会儿我出去凑凑,下周就能帮你交上,别着急啊!”

    听了母亲的话,叶洛才想起身处的年代,自己家还不是将来那样能轻易拿出百元大钞的,即便是整个村子,也是没有几个那样的家庭,几乎都是东凑凑西挪挪的攒到一起的。

    不过还好,老师差不多都是村子里的,都了解情况,也不会催命地要,没城里那不交学费就不让上学的情况。而家长也都很通情达理,一有了就会马上交上。

    不过这却触动叶洛了心,对于母亲去求别人借钱,一想到那样的场景叶洛就感到心痛,他很想说他不去上了,反正也都会了。

    不过这却无法说出口,虽然母亲初中没念完就毕业了,但生活的阅历赋予她一双洞察一切的眼睛,那样做会让她更伤心的。

    就是这天,叶洛想赚钱的迫切念头就生出来了,且一发不可收拾,不过对于自己这样的年纪和身边的环境,这个想法虽好但却难以着手实施。

    “军子,你能不能老实会?”

    一本书从杨立军的手中飞了过来,叶落手疾眼快地抓住了,此时时逢课间时间,军子正和女生们嬉闹,没想差些将叶洛殃及城鱼。吓得他肩头一缩,赶紧讨好地用一双无辜可怜地大眼睛看着叶洛。

    话说自从叶洛开学以来既不和女生们嬉闹,除了上下学,也不和他们这些玩伴们混在一起。

    而且叶洛的眼里多了些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身上的气势也越发厉害,连他这个熟悉的同桌加好友也不敢冒然去惹叶洛,更不用说别人了。

    只有班里的女生刚开始拿叶洛取笑了几次,说他老气横秋,不过叶洛小声回了一句,女生就红着脸跑开了,再也不敢和他闹了,看见他就霞飞双颊,课上都不时瞟一眼叶洛,以至于一段时间他都成为了班里男生的公敌。

    “你今天身体不适合多运动,应多喝些热水,多吃柿子、枣——补血。”

    其实叶洛也没说什么,只是这一句关心的话,在这样的年代,家长很少去主动给孩子普及生理知识,叶洛不过是热心地好为人师了一把。

    谁知道忽略了现在的年代,女生们纯洁的就像盛开的雪莲,纤尘不染,根本就没一丝后来那样小学就互递情书,中学就敢一起开房的奔放。叶洛只能感慨如此的年代实在是太纯洁了,却又太短暂了。

    翻过手中军子抛过来的书,是一本他从家里拿的武侠小说《七绝剑》,卧龙生著的。看到此,叶洛一下子就抓到了在脑海里一直游弋的念头:

    写小说!

    现在的小说市场好久没新血液了,充斥的都还是金庸、梁羽生、卧龙生、古龙的作品。

    叶洛记得梦中读过一本《诛仙》的小说,那是号称后金庸时代的扛鼎力作。至于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事情,本来叶洛是实在不好意思,不过为了刚跨过温饱线的家,叶洛说不得也只好做那么一回了。

    相信原作者会写出来更好的,毕竟人家好多的作品,也许不差这一本呢!

    (肖鼎:小兔崽子,笔下留情啊,我真差这一本)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上一次已经剽窃了周董的一首歌,羞耻心和心理的不忍也没那么强烈了。俗话不说:一回生,二回熟嘛!至于人家会不会向夏洛特里“我感觉我一直活在他的阴影里”那样,叶洛表示不是很cao心。

    就这样,一本鸿篇巨作横空出世了!

    叶洛用自己为数不多闲暇时间和上课背着老师来试着将《诛仙》写出来,很难一字不差,好在叶洛梦里也是个资深的书虫,对这个名著也拜读了几次,且文笔也不算太差,就是忘了的地方,也能按自己的理解,复原的八九不离十,毕竟如此的大作不能砸在自己的手里了啊。

    (肖鼎:若是弄砸,小心了你啊,现在打不着你,不过总有见面的那天...)

    经过半年的辛勤付出,叶洛终于写了四册,而且在第一次完结后就将书寄给了香港的明报并附上对金大侠的问候,至于为什么不是别的报纸,那是因为叶洛对金大侠有着深深的敬仰之情,希望借此能有一天与金大侠相识相知,呃,相识还可,相知就是叶洛在做黄粱美梦了。

    对于第一次接到来自香港的来信,叶洛那是相当的激动,不过拆开后证明他想多了,回信人是明报的编辑,而非那个金大侠。

    不过叶洛已经顾不上那个了,因为信上说《诛仙》已经被编辑采纳了,决定将在下个月的明报上连载。因为现在没空,毕竟他一个无名新人还敌不过尼匡那样成名已久的人物。另外就是问下书的进度,大概有多少字等等一些些细节。

    对于稿酬倒是没有谈到,作为明报就是有这么大的底气,不是一般人想上就上的,作为香江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多少人排着队想上呢。

    定稿酬向来是单边决定的,至于你同不同意,好吧,你可以不同意,但我们确实不会改的,也不知是不是金大侠的侠骨风气影响,人家底气是足足的。

    相信明报也不会故意坑自己这个无名小辈的,而且自己来自内地,金大侠也是有点偏左的,至少看在这一层面上,也不会将稿酬定的太低的。

    于是叶洛更是拿出百分百的热情,开足马力地码字。半年过去了,已经邮过去五册了,字数也有六十万了。现在是收割的时候了。

    ——

    这就是前文说的他的大杀器,费了半天的口舌,嗓子都冒烟了,才终于将前因后果,原原本本地向老妈解释清楚了,赶紧下地拿起舀子舀起水喝口润润。

    “你写的东西居然能卖钱?”

    黄芩月听完后还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老妈,拜托啊,你儿子很有才的啊!”

    对老妈听完后还是不敢相信的态度,叶落悲哀地拿脑袋去撞门框。

    “发什么疯,你的脑袋现在已经不属于你了,现在它是咱们家的摇钱树了!”

    黄芩月一副乐呵呵地说。

    对于老妈变身财迷,叶洛感到一阵不安,实在怕老妈会按着他的脑袋日夜不停地向外倒钱,旁边放这吃的喝的,连方便的夜壶也放在身边,想想那场面,叶洛就是浑身颤抖。

    PS:求收藏!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