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代言 (第2/2页)
那就麻烦进叔cao劳了。” 谈代言叶洛是不会亲自去的,李进作为经纪人,当然是由他出马了。 这么多代言,看来是有的忙了,参加晚会,拍广告,一切都得时间啊! “什么话!这是我份内的工作,若不然,要我这个经纪人做什么?再说,别忘了这其中可是还有我的一分钱呢!说什么我也要多尽份力,能多拿些就多拿些。” 这些代言上的数字都是初步的,还有谈的空间。李进表示对这份工作很愿意。 “那个进叔,我说的是客气话。” “...” 李进又被打击到了,收拾收拾东西,赶紧撤离,和这妖孽在一起,没病也会给折腾出来病了,自己虽然能斗得过癌症,但受不了这个啊! 李进先跑了,叶洛一个人喝咖啡,浪费可耻啊! 说实话,叶洛很不喜欢这苦涩涩的味道,喝茶比这好多了,一本书,一杯香茗,“把茶冷眼看红尘,借茶静心度春秋。”,那意境,啧啧,可比这一个人的苦咖啡强多了。 “叶洛?” 正在装深沉的叶洛,被一句挺起来嗲嗲的声音给打断了。乍一听,还以为是服务员呢!记得刚才给他们签名了,怎么还过来? 缓一下,才感觉有些不对,这声音怎么有些耳熟呢?但又记不得自己哪位朋友是这种音色。 抬起头一看,我去,我了个去,我了个去去去,这不是谁么?这不是号称台湾的第一女神林志铃嘛!怎么能在这里碰见这位? 对于林志铃,叶洛也比清楚这位什么时候出道的,但感觉好像应该不是现在。 “林——你好!”
话一出口,叶洛就反应过来,急忙纠正,赶紧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你真的是叶洛!” 这位在兴奋中,也没注意到叶洛的口误。 叶洛一抬头,林志铃就确认了身份,在台湾,她可是正好看过叶洛那期《娱乐百分百》。对叶洛的歌和身手,可是有很深的印象,加上原来就非常喜欢,于是自动就转粉了。 “答对了,不过没奖励,哈哈。请坐!” “啊,对不起,稍等下。” 说着蹬蹬地跑开了。 神马情况这是?这么不给面子,刚刚因为代言而高兴的心被这么来一下,顿时兴趣全无了。 愣神的功夫,蹬蹬瞪,女神又跑回来了,这让叶洛的小心脏好受多了。 “叶洛,对不起,刚才里面有人,我去打声招呼,对了,他还请你一起呢?可不可以一起过去啊!” 说着指了指一个小包间的方向。 这是干爹在么?叶洛邪恶地想,不过好像没听说过这位女神有哪个干爹,干大爷,干爷啊! 叶洛顺着青葱玉指的方向一看,正好看见一个人在指的方向的小包间的门口处向自己挥手示意。乍一看,是位佳人。 “当然!” 无论是谁,请自己过去都没有问题,叶洛怕什么,哪怕是被劫色还是劫色,叶洛都不惧。 站起来和林志铃并肩走向包间,到近处仔细一看,这哪是佳人啊?而是一位眉清目秀,三眼五庭的翩翩绝世公子站在那里! 看过面容后,叶洛的大脑顿时短路了。我去,我了个去,我了个去去去,我了个去他大爷二大爷的,这不是哥哥么?第一次见到真人的叶洛,懵了。 叶洛不是没见过明星,到现在为止也不少了。可是对于这位,还是没办法抑制自己。这可是传说啊! “叶洛你好!” 知道叶洛粤语不好,张国容就用国语讲话。 “哥——哥好!” 看见伸过来的手,叶洛赶紧双手握住,生怕跑了,整个人说话也不利索,一个词竟然给分成了两个单字。 “进来坐吧!” 经历的事情多了,对此也不是很奇怪,张国容特有的温柔对着叶洛。 反应过来的叶洛感到自己有些失态,很不好意思,尤其还在自己的粉丝面前,而这个粉丝还是为女神,回想回想,就感觉太不男人了。 殊不知叶洛的反应在林志铃的心中,竟上了分数。对叶洛的真性情、真生活她是非常感兴趣的,就像普通人乐意看见明星的八卦一样。 “谢谢哥哥邀请我过来,没有打扰吧?” 坐下的叶洛坐回了自己,表现出应有的头脑。 早就听说哥哥愿意提携新人,没想到是真的,第一次见面就能约见自己,真是难以想象的画面。 PS:没有人鼓励,好桑森/(ㄒo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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