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之崛起1995_第六章 签约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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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签约难 (第2/3页)

的刘浩两兄弟都是摇滚乐的“受害者”。

    京城寻梦的音乐人很多,那些最大名气的两三家大唱片公司,每天投简历面试的人是多如牛毛。大唱片公司意味着有更多的资源,刘浩大哥也是先去了大的唱片公司。

    想争取大唱片公司的面试机会,即使少有的面试机会,唱片公司的面试人一听刘浩创作的并不是摇滚乐,便没有了兴趣,委婉的拒绝没有了下文。

    毕竟刘浩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京城市场的需求便是摇滚乐。

    并不是所有的唱片公司有远见,也并不是所有的唱片公司会冒险。

    “要不要拿出几首摇滚歌曲来,其实还有些摇滚歌曲的勉强合适的,或者放一首也关系...”

    唱片专辑曲风不一会极大影响专辑销量,所以刘浩选择的歌曲都是关于校园,爱情,理想的,曲风也是节奏舒缓的流行音乐。

    因为刘浩现在拥有的摇滚音乐数量是不够一张专辑的,所以刚开始刘浩没有想搞一张摇滚专辑。

    不过现在做一点妥协也没关系,拿出一两首摇滚乐来也没关系。

    但其实也有一些中小型公司对刘浩产生了兴趣,甚至兴趣还不小,刘浩大哥还带着刘浩去过面试。

    但让刘浩有些大失所望。

    这年头歌手出一张专辑唱片,销量想要卖得好,除了唱片质量外,更重要的就是宣发宣传。

    后世你推出了一首歌,只要质量过硬,经过互联网的发酵,层层传播,不需要太多的宣传,很容易就火爆起来。

    而现在宣传渠道的有限,而且渠道大多也都掌握在那些唱片公司的手上,宣传也需要大量资源,费时费力费钱。

    唱片公司掌握着资源和渠道,歌手的包装,唱片的制作,发行,宣传,几乎完全依托于唱片公司。

    一个歌手能不能火,能不能长时间的火,很大程度上是决定于唱片公司的。

    所以,绝大部分唱片公司和歌手之间,唱片公司是占绝对主导权的。

    成名的歌手还好,宣传投入在产生收益间的比例小,唱片公司和气生财,不敢压榨的过分,甚至为了对手防止挖角,会想办法用尽手段拉拢讨好。

    像刘浩这样的新人歌手,唱片公司可不会那么客气。

    唱片公司给新人的合同,几乎和卖身契没啥区别。

    年纪稍大的新人歌手签约不低于五年,像刘浩这样年轻又有点潜力的往往十年以上甚至更久。

    签约合同也是利于唱片公司。

    若是你毫无价值,他们能随时将你如垃圾般丢弃。

    稍有价值,他们会想尽办法将你的价值压榨干净,稍有不满,他们能随时将你雪藏。

    你想离开?即使你被狠狠刮了一层皮都可能不能如意。

    不公?一切都是按合同办事而已,谁叫你当初签了合同的。

    新手专辑分成收入歌手只能拿1%-5%,商演和其他收入也是唱片公司拿大头。

    签约合同以包装培训为由,更是没有准确明说何时会为歌手制作发行专辑。

    更重要一点,创作的歌曲版权是公司的,公司采纳之后才会分一笔买断费,而且优先提供给公司的成名歌手。

    合同处处都是陷阱,比如签约合同以包装培训为由,合同里不准确明说何时会为歌手制作发行专辑,而这只是在你出专辑的关键时候卡你,让你乖乖就范。

    这样的合同,拥有未来眼光和“创作”能力的刘浩,是绝不可能签约的!

    也许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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