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佯 (第1/1页)
不知不觉,我又长了一岁。 今年是哪年,大家都知道,用不着我说。我来说一点只有我知道的。 写作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虽然我一向自诩是忍功了得不屑诉苦的,该承认的还需认。对我来说,写作中的苦恼不仅仅是枯燥的压榨自己的脑细胞,最让人尴尬的是经常冒出来的那种偏离既定纲要的灵感。 最初我认为这种灵感就是毒瘤,如不拔除,随便哪一个就能让我的作品一命呜呼。可是嘛,好奇心就是这么强大,我就是没法管住自己,硬是去犯了自己的禁。 结果我发现,噫!好他娘的爽!并且更无怀疑的认定,写作就是要这样来写! 且容我在我的世界里放肆一下。人,需要这么一个偶尔能容你放肆的环境。你写的不是圣经,你不能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那不是放肆,而是放屁。 你设定了规则,规则演化环境,环境促生人物性格,性格决定世事动态,这才是自然的。你偏要违逆那应该发生的事,让疯狂的控制欲来掌舵,而死抱着枷锁一样的大纲,用吃奶的劲想尽办法不让情节跑偏,根本就是披枷带镣,把自己当成牲口赶,怎一个累字了得。 这本书从立意伊始,就注定是一本不那么讨人喜的书,在未完结之前尤其如此。因为主角本就是个生性鄙劣的人,他心里有鬼,既欺软也怕硬,整天在做投机梦。虚荣,狡诈,残忍,贪财好色,他一样也不缺。他甚至吃过人,还要为自己找到心安理得的借口,一如你我他。
你愿意承认你在某些情况下会去吃人,或者做些与吃人无甚分别的事么?我其实也有好一阵子不敢相信,鬼哥是从我心底的阴暗里揪出来的。那时我想,要是能把这样一个家伙洗干净就好了。 我梦想着若干年后,在儿女问我有过什么成就的时候能回答他们,我创造过一个世界。如今又想再续上一句,我就是在那时变得高尚的,大约有些太贪心了。 咳,只要鬼哥能成功就好。 于2017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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