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15)别了菊子 (第1/2页)
他老人家像是知道很多的样子,不过属于他们的那个年代,小时候也没读过多少书。生活,经历,就是每个人都在写的人生一本书,各具特色,杜绝任何抄袭。 一个走街串巷招呼八喊的破烂王,却没把四个孩子供出一个大学生了,不过这个做父亲的却尽力了,是子女不争气罢了! 痛失我爱,人似癫狂! “你打算去哪里呢?”嫂子问我。 “处处无家处处家!”我忽然觉得这话未免有点儿太沉重了,就又说:“出去后也得找个安身之所的,到时看吧,随遇而安。或者找份工作,也能维持生活。” 我还没到了为了儿女私情受到惨痛打击就想沦落成乞丐去流浪,去让身心遭遇虐待性的自我摧残的。看着有些容颜渐老的嫂子,我有些心痛,我们叔嫂之间的感情一直是很好的,她是我尊敬的人,温柔贤惠,作为农家妇女,十多年来任劳任怨,这是我们白家的福气。就是在我充分表现出对庄稼地里的劳动向来是讨厌和懒惰的情况下,她总是肯原谅和袒护我,因为又没分家单过日子。在给我内疚的同时也给了我欢欣鼓舞,才会让我有了一点点关于写作上的成就的,这功劳里面是有她支持一半的。 说起她来,人家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城市人,吃商品粮的,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却爱上了在我眼里显得有些粗俗的我哥,不顾家人的一致反对,执意要嫁我哥不可。 当初别人认为这是笑话,一个粮莠不分的城里人来农村饱受风吹日晒的不说,庄稼活她干了吗?这在当时的一片议论猜疑中成了一大难题,连我哥都举棋不定了。最后还是我爸的一句说打破了僵局,使得有情人终成眷属,他说的是:“进了庙门会烧香。” 我哥是在外面打工时认识了她的。 嫂子是有守旧观念的,不像某些人家,刚结婚不久就想分家单过,因为她有孝心,也喜欢人多在一起。于是就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八年,在灵灵九岁时才另盖了房子分了出去。我毕竟是也长大了,将来也是要成家的。虽然是分了家另起炉灶了,不过在大棚活忙时,一家人也是经常过来蹭饭的。爸妈不反对,我也没有反对的资格不说,倒也喜欢这种和睦的,因为和睦才会幸福。 在十多年时间的考验与证明下,入乡随俗的嫂子不比这些“行里出身”的人差啥,加上有文化,懂科学,比那些纯粹是庄稼汉的人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每年农副业收入在全村来说都是名列前茅。家里还盖有塑料暖绷,上市的蔬菜是头一份。 大了后我还不禁为此感叹过呢,爱情这东西是有不可估计和巨大魔力的,能征服每个人!爱情啊,婚姻啊,是有着让人无法辩驳的定论,缘份是有着宿命论的注定。本该属于我的爱情却与我擦肩而过了,在它面前我就愚蠢到了像是一个盲人在寻找路标的地步,以至铸就了可悲下场的! 我哥这时也说:“兄弟,你是咱老白家的人才,祖祖辈辈也没有出过一个有出息的,大概这辈子要出你了,千万别为了这芝麻粒大的事而耽误自己的将来。你要是能耐大了,我们沾光不说,起码借着你的名气也能风光风光的。这几年来你没日没夜的写啊写啊的,总算是没白下功夫,能熬的有了出头之日可是不容易呀,要懂得珍惜才对。” 我哥能说出这话来让我十分感动。 我之所以不愿出去找工作,除了怕耽搁练习写作和不愿远离了寒菊子,另外还有原因,这是一直以来讳莫如深的秘密,那就是我怕见当官的,怕被使奴唤婢一样呼之即来挥之便去,那样找不到人人平等的心理平衡感的,所以我要选择一个自由职业。就像小学时见到我们的一个一年四季总是西装革履昂首阔步的校长,每次见到他我都有老鼠见了猫似的畏惧。这让我那时忧心忡忡的常想自己大概是耗子投胎转世的! 翻身农奴把歌唱才多少年,我才不愿体验受压迫的呢! 对于我白吃白喝的在家里当大少爷,我哥有时就看不惯,常旁敲侧击的挖苦我,但我爸妈是懂得尊重我的选择的。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只是说明我哥当时的一种态度问题,千万别怀疑有前窝后继的可能性,那你可就思想跑偏了。除了父母之外,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手足之情是无与伦比的,关键时刻还得看亲哥兄弟。在庄稼地里活忙时节我也学着做中午或晚上饭的,一献肤浅的厨艺,先从难以下咽后到勉强凑合再到刮目相看。 记得小学时期,一次脚崴了,走路趔趔趄趄的挺费劲,又怕耽误了课程,正好是我哥放假在家,他干脆就一天往返来回十几里地的背着我去学校又接我,没有半点儿怨言,这会让我感动地趴在他的肩膀上直掉眼泪,我到现在还坚信那绝对不是因为脚疼而哭的。 我漂亮的侄女却在泪眼盈盈中说:“叔,我已把你当成心目中的偶像那样来崇拜了,你可别再把形象给抹黑了,那会使我大失所望的。” 我很激动,抚摸着她的头说:“你的支持就是对我的鼓励,我是不会让你失望的,放心吧。你也要好好学习,别让家里人失望,你叔就是吃了没考上大学的亏,你懂吗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