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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英雄救美 (第1/2页)
那粗鲁的声音听上去也是个酒鬼。 那男子胆怯中再不敢上前,只是在可怜兮兮地哀求道:“两位大哥,请你们高抬贵手,放了玲珑吧,有话好好说嘛,别——她有得罪之处,我代她向你俩赔礼道歉了,就请——” “玲珑”?这两个字在我脑海里瞬间像流星划过黑暗的天空,别看我的样子喝得近乎酩酊大醉,东倒西歪的,可头脑却显得很清醒。曾在楚翘的嘴里听到过这个名字,所以才有深刻记忆。 这时就听另一个拉住那个长发飘逸女孩儿的胳膊不放的人也在醉醺醺说:“这妞是我们早就看好的,几次邀请,都不肯赏脸,有什么清高的?一个臭唱歌的,还没到歌星的档次,充其量不过是个艺伎而已!人确实长得很俊俏,不动心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了。” 那人厚颜无耻地说着,就伸手去摸那张我看不清楚的脸蛋儿。 这时我似乎可以断定,这个姑娘就是楚翘的好朋友玉玲珑了。见她遭遇非礼,我一时怒发冲冠,“冠”我是没戴着,要是戴着也可像火箭一样冲上月球了。一时不假思考,大喝一声:“住手!光——” 本想脱口说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胆敢强抢民女,真是无法无天了!” 这样一来,倒有拾人牙慧的落入俗套子了,因为是黑夜。 “你们家也有老婆或者姐妹吧,倘若被别人*,会是何等感受?!” 对这种欺男霸女的恶贯满盈之徒是让身负正义人士恨不能食rou寝皮的。我是边说边像不倒翁一样磕磕绊绊冲上前去的,对于旁边保持距离的几个路人的袖手旁观,此种行为更是可耻,即便是没有幸灾乐祸,也有隔岸观火的心态! “哎呵,哪儿冒出个见义勇为的家伙,还是个醉鬼,我——” 其中一人几乎是很新奇地看着我的时候,脚下却是一个踉跄,真是有五十步笑百步的丑态! “欺负女人还算什么男人?” “不欺负女人才不算是男人!”他很*地笑着。 “请把那个姑娘放了,不然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我当时正义凛然的态度是毋庸置疑的,简直就是义不容辞。 “别他妈的吃饱了撑得跑这来充当英雄了,还是回到mama的怀抱里去寻找安全感吧,想防碍老子的好事,当心没好果子吃,快滚一边去看热闹吧!” 从小到大,我最不能承受的就是别人的辱骂,这也是自尊心在作祟吧。此时义愤填膺,忍无可忍,又见那朦胧中流露出风姿绰约的女孩儿在色鬼魔爪下显得可怜无助,而她的那个同伴却在胆小如鼠中望而却步,甘愿做出有损男人形像的事来! 于是,怒不可遏,就冲动的忘记小学时和“狗熊”打架之后所发的誓言,看来雄性之间是存在着捕杀欲望的,所以我挥出了拳头。 看着那家伙鼻子里立时流出了血,顿感快慰的同时,才发觉手有些麻木的胀痛。记得我当时并没有注意判断一下我俩之间体格上的差距,真是酒壮英雄胆,后来在医院死里逃生后,有闲暇充裕的时间,才模模糊糊追忆起这恶徒身材魁梧,非我小体格可比! 在后来玉玲珑成了我老婆时,还不止一次在谆谆善诱中追问起我当时要不是喝多了酒的作用,会不会那么勇敢的救她。 我就毫不犹豫地说:“英雄救美,佳话可传,自当义无反顾!” 她被我铿锵有力的豪言壮语所震慑的错愕了先是怀疑的眼球,随之便是热泪盈眶,接着就用热烈的拥抱和亲吻来报恩,让我喜不自禁,陶醉其中。 只有在背地里她戏称我“咬耳朵英雄”时,我才会脸红的。 哎,女人嘛,是该在男人花言巧语的谎话欺骗中生存的宠物!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就见那家伙擦了下鼻子流下的血,立马原形毕露,面目狰狞的像是有凶神恶煞附体,野兽般嚎叫着给我来了个恶虎扑食。我不甘示弱,奋勇上前,接着拳打脚踢,互不相让,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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