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奇事生 阴阳一梦 (第1/1页)
富二代,一个在近几年来备受追捧的词语,无论是恨爹不成钢,还是赖爹不双江,这血淋淋的事实都说明一个问题,用古语来说那就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牛逼儿能颠。从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如今已然变成了,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有朝一日摇身变成一个富二代,平地而起,住豪宅,开豪车,泡明星,极尽骄奢yin逸的生活似乎是八零九零这批人的共同梦想之一。当然,这批人也包括当时道心恍惚的叶天平。可是每天大早醒来对着镜子看看,的确,是够二了,也够呆了,勉强就算做到富二代的三分之二吧……因此当叶天平看见这个肖元铎的时候,心中顿时升起了和资产阶级斗争到底的雄心壮志。他大爷的…… 再说这个肖元铎,酒足饭饱之后打发走了富一代的父母,躺在床铺上,手里摆弄着一台诺基亚N95(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肾5肾6肾plus的手机,安卓系统也还没有全面普及,当时的拿着诺基亚N95绝对比现在满街的卖肾电话拉风多了),嘴里不住的抱怨着这里的生活环境,一副天下人都欠他二百块钱的样子。就在这个时候,滴滴的短信声音响起,肖元铎打开短信,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你是不是又去找XXX了,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了,你是不是还想着她,你这么多天没回家,到底怎么想的?”这条短信也让肖元铎有些摸不清头脑,但随即就明白过来,一定是那个寂寞闺中的怨妇给自己老公发信息发错了发到了自己这里。“真有病,发短信不看清楚了,奶奶个腿儿的……”只见他一边骂着街,一边在手机上打道“是,我就在XXX这里,我一直想着她,越来越爱她,跟你已经没什么感情了,你要受不了就离婚吧,明天九点,带好东西,民政局见!”打完之后,志得意满的把嘴一撇,鬼鬼的一笑,然后点击了个发送,随即就关了手机,翻了个身呼呼大睡起来。我靠!!这也太万恶了吧……看来说他资产阶级一点没错啊!这是啥人性啊!在一边目睹了全过程的叶天平不禁目瞪口呆,人,原来也可以这样的么?虽然是开玩笑,但你知不知道你这个玩笑可能造成多大的后果?叶天平无奈的摇了摇头,对这个肖元铎的鄙视从原有的两分,又增加了三分,括号,五分制的,括号完了。 可是不管怎么样,毕竟在一个宿舍中,总是要接触的,年轻人在一起熟悉的也特别快。叶天平渐渐发现,自己似乎也错认了这个肖元铎。首先,是从名字上。他本来叫肖元泽,因为学校方面安排寝室的时候一不小心打错了字,才把床铺上和柜子上的名字都印成了肖元铎。得知了这件事情的时候,叶天平心中不禁暗爽,让你这个嘚瑟,名都印错了吧,该啊,肖元泽肖元泽,你咋那么有原则,哈哈!其次,除了头一天的短信恶作剧之外,叶天平还没发现这个肖元泽再有什么太万恶的事情,除了一天天各种吃睡糟害之外也就算是个正常人。最主要的是,这个人的存在感很低,只要在寝室就是躺在铺上玩电脑玩手机,要不就不在寝室,出去做一些把人民币换成别的东西的活动,所以他和叶天平日常的接触不是很多,作为普通室友,关系也算可以。只不过这个肖元泽有一点招人膈应的地方。那就是每当寝室众人谈古论今,说道些什么历史事件,尤其是近几百年的历史事件时,这个没什么原则的肖元泽立刻就会表现出一种极其不屑的表情,天天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假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没见过的事就别瞎说”“弱智,那些人编的东西也有人信”……他大爷的就你见过,你他么虽然二百来斤,你还真以为你活了二百来年啊?你要真是那么个老妖精得剥削死多少穷苦大众啊? 大学生活的初期无非也就是这样,就在熟悉,接受,和鄙视肖元泽中慢慢的过去了。经过了军训,大学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规,同学和室友也相互熟悉了起来,似乎照这个情况发展下去,大学的四年也会一闪而过吧,一生也会一闪而过吧?或许自己的一生只是一颗流星吧……看见的人觉得有点亮光,看不见的人呢?是否就意味着这一闪根本就从未存在过呢?叶天平如是想到。 可是,叶天平真的会如此平静的混世下去么?上天会轻易放过这个精神念力极强的乌鸦心么?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接下来的一个故事,真真正正的证明了一句话——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不是,那个无巧不成书,不是,那个,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不是……爱啥话啥话吧。 故事的主角叫谭中天,和叶天平同届不同院。平日里应该算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个人了。但是越不起眼的人,往往会有不一般的经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小说电视里都是这么说的。这一切,要从谭中天的一个梦说起了。 本来这梦是人人会做,各有巧妙不同。可谭中天这一梦,做的着实有点水平。据他本人事后说,当时他只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之后,就感觉自己飘飘悠悠的来到了一座山下,正当诧异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的时候,突然间,山上突然一亮,在亮光过后,只见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正从山上朝着自己跑来。这个女孩头发遮着半边脸孔,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还没等谭中天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那个女孩已经跑到了谭中天的面前,抿着嘴对他说“我们,交个朋友吧,陪我玩好么?”谭中天被这突然来临的幸福弄得太突然了,一时间竟然呆住了。直到那女孩伸出一只手,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谭中天才如梦初醒。也紧紧的扣住了女孩的手。女孩的手虽然有些凉,却是那么的柔软,光滑。让人握住之后,就无论如何不忍心再松开。就这样,二人手牵着手跑在山花烂漫的山路上,不知道跑了多久,对于谭中天来说,似乎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只要能这样跑着,只要能一直不松手,那就真的可以到天荒地老吧? 梦中无岁月,梦醒不知年。梦回天地转,梦断留残篇。谭中天的梦,定格在了一个美好的瞬间,山顶的一块大石头上,女孩坐在自己的右边,握着的双手一直没有松开。谭中天闻着传到自己鼻子里的头发的芳香,稍微的紧了紧手,那个女孩的脸微微的红了些,但嘴角上扬,勾勒出一个迷人的酒窝,显然,她也再微笑。正当谭中天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那个女孩却开口说话了,声音甜美,又略带沧桑,“你真好,谢谢你陪我玩,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也好久没有这么温暖过了。时间差不多了,以后没事的时候,要记得来这里找我,陪我玩。再见吧。”说完,她从谭中天的右手中,抽出了自己的左手,轻轻的摸了摸谭中天的额头,然后顺势盖上了谭中天的眼睛。被她盖上了眼睛之后,谭中天只觉得眼前顿时间五彩斑斓,好像小时候看到的万花筒一样漂亮。而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眼前不满两尺的地方,是上铺的床板。自己的右边,是洁白的墙壁。周围也没有鲜艳的野花,和清脆的鸟鸣。取而代之的是呼噜,梦话,磨牙,放屁……而之前的芳香,也变成了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臭脚丫子…此时此刻的谭中天,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春梦一场。可正当他恍恍惚惚,还没有完全从美丽的梦中缓醒过来的时候,突然觉得身子一震,耳边传来了那熟悉的声音,“不要忘记我,否则我会伤心的,记得来找我玩,我的名字叫关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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