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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简单粗暴的道理 (第1/2页)
起初,李辙还唯恐祝潇潇定价高,书商那边不肯接受。 然而稿子刚一送到丹兴书坊,很快就被采纳了。 书商甚至觉得,可以提价到一两半。 “我就说我编的狗血情节能一夜火遍大江南北吧?” 祝潇潇开心极了。 李辙抿了抿唇,笑得很是勉强。 心想自己“摧心小生”的笔名不会被谁给撞破了去吧…… 这个会不会影响仕途啊…… 他本来是要取个“霄晖居士”的,霄晖即月亮,清雅之余还有一丝宁静味道。 是文人最喜欢的事物之一。 但祝潇潇说这个不好,跟小说内容简直格格不入,为了保证所有人都能一眼认准他的代号,还是“摧心小生”的好。 摧心,即虐心,是要把所有读者揉断情肠,让他们摧心挠肝,为狗血情节痛哭不止。 李辙还能怎么办呢? 他只能安慰自己,这个笔名最起码离谱,离谱到不会有人将其同自己联想到一处去。 也好也好。 丹兴书坊收了李辙的书稿,连夜赶制,短短五日便刻出了一百零三片板子,一共二百二十七页。 祝潇潇收到热热乎乎的第一本样书时,正在县里的锦云阁旁签订商铺。 她大致翻了翻,觉得封面的版画印的好,字迹排版也清晰,纸质也是上乘。 足以见得丹兴书坊的重视程度。 只可惜原本的名字修改了,变成了《双金环》。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文艺虽文艺,却也少了直白的冲击感。 祝潇潇感慨古人不懂得通俗书名的好处,但转念一想这样也好,改了以后,最起码可以正大光明的放在市面上售卖了。 不然什么风流尼姑什么俏王爷的,大概刚摆出来就会被举报成颜色小书,然后全国禁售了。 “这是何物?” 孔千兰闲来无事,叽叽喳喳的追着祝潇潇要陪她看铺子。 见祝潇潇手里拿着小厮送来的书样,忍不住笑嘻嘻夺过来。 刚翻了两页就面红耳赤一把搂住,四下看了看嗔怒道:“你你你,你竟然……” 祝潇潇浑不在意的挑眉,“怎么了?不喜欢?” 孔千兰咬着下唇,心不甘情不愿,“本小姐……本小姐就是觉得……” “不喜欢还给我,”祝潇潇故意冷着脸,抬手就要抢。 “别别别!” 孔千兰急忙将书往怀里藏。 “你哪里弄来的这个?我瞧着像是新书,市面上不曾见过……” 内容过于劲爆,孔千兰实在耐不住好奇心。 祝潇潇抬手抹了抹新店面尘封的柜台,上下看了看漫不经心道:“唔,就是偶然得来的。” 这话可谓是极其敷衍了。 不是祝潇潇不想炫耀,实在是李辙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一定,一定不能暴露了他的作者身份。 祝潇潇虽然觉得可惜,但也不好违背李辙的意愿。 低调就低调吧,反正银钱到手,什么都无所谓。 签订转让契约的铺面主人早就走了,孔千兰左看看右看看,似乎除了她俩也没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