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景道君_029.突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029.突袭 (第2/3页)

矢,凝聚在其人身上。

    队正得此大力灌注,大喝一声,身形陡然拔高丈许,手中气血军气汇聚成一杆铁血大纛,爆发出惊天煞气,拦在了金刚杵前。

    轰隆隆!

    耳边似有惊雷作响,雒水河面猛地炸开,震死无数鱼虾,风云卷席,整座雒京城上空都能听到这一声巨响。

    焦公良见状笑道:“你这老尼,现在遁走为时未晚,再纠缠下去,只会自寻死路。”

    方才金刚杵与大纛碰撞,对天地间的元气大海造成了影响,秘书监司天台那里当有所反应。

    很快,己方的支援就会到了。

    “女尼”闻言不见退缩,只是对一旁空中道:

    “劳烦道友出手。”

    “好。”

    一语慨然而落,有景云从天而降,一名道人立在云端,头上挽着簪子,额前两缕细发垂落,脸上如出一辙地扣着面具,寥寥数笔,勾勒出一副栩栩如生的道人面庞。

    道人剑指点落,道道火符星落如雨,轻飘飘不沾烟火气,却是打向了每名军士天灵盖。

    火符之上有纯阳之气夭然如雪,落在身上便如冬日入得温水般全身熨帖,军士心中的战意不自觉陷入低谷,奋涌的血气亦然平复下来。

    战意平息,军阵自然破去,队正手中的大纛旋即消散于无形,体型也缩了回去,只剩焦公良一人手段百出,抵挡“女尼”唤出的金刚虚相。

    道人举重若轻,不伤性命间便废掉了这五十名军士的战斗力,施展术法的种种技巧可以说是妙至毫巅。

    兔起鹘落,“女尼”来袭,军士结阵又被“道人”破去,一切都发生在不过几个呼吸之间,旁边三名不良人此时才反应过来。

    见焦公良与“女尼”战至一处,半空“道人”虎视眈眈,指尖剑气吞吐不定,仓头鬓间滴落冷汗,对武常住道:

    “小武,我去拼命缠住那个道士,你快回城通传武侯铺求援!”

    至于另一名不良人,他干脆提都没提,知道那人在此战当中十死无生。

    “不必了,”背后一道低沉话语传来,仓头面色一白,一只手穿过了他的胸膛,然后退了回去,“我和他们是一伙的。”

    “你......”

    仓头不甘回首,不敢相信自己看好的年轻人竟然是心怀不轨的贼子,但他尚未来得及转身,武常住便推开了他的身子,任由仓头往一旁倒去。

    最后他也只看到了那一身不良人服饰往上,一张“皂隶”面具漠然俯视着自己。

    “仓头,一路走好。”

    ";

    window.randomfont="";

    window.fixedfontttf="";

    window.fixedfontwoff2="";

    }

    varel=document.queryselector("#fpscript");

    el.parentnode.removechild(el);

    雒城,建春门外。

    焦公良走在雒水南岸上,无人乘坐的马车跟在不远处,旁有彍骑武侯护卫,行走之间别有章法,暗合某种军阵。

    出城后,这些南衙军士自然而然结阵前行,将焦公良护在中间。

    这是他们千锤百炼而来的本能,也是南衙府卫与北衙禁军齐名的底气所在。

    北衙禁军拱卫上阳宫,受太后指挥,轻易不出宫城;而南衙以十六卫为首,统领天下折冲府六百有余,是与佛道宗门、蛮荒妖族拼杀的第一线,当中每个军士都是百战余生的府兵,积满相应数量的军功后方准调回雒城,镇守京师。

    他们虽然武道境界不高,除了队正外大都只有养气境界的实力,但军容整齐、法度森严,仅这一队五十人,便可抗衡普通的武道先天。

    若是六队结成一团,三百人在一位校尉率领下,足可与神意高手一战!

    按大肖皇朝军制:养气可为伙长;入微担任队正;武道先天便是校尉、旅帅;神意高手则掌管一府,有都尉之职,官秩在正四品上到从六品下之间,随折冲府等次而定。

    而练窍宗师,等同于仙道金丹境界,跻身十六卫大将军之中,轻易不出京师,每逢战事,则由朝廷临时指派行军大元帅调动兵马。

    焦公良身处军士环拱之中,安全感倍增,心头一些忧虑也被放下,将注意力集中到手头上的案子来。

    “按当事人与目击者所言,行刺者是一名引气期的修士,与武道先天相差仿佛,有神通在身,一击不中便可远遁千里。

    “好在雒京附近有法阵镇压,对方虽是身化遁光,但不过数坊之地就被迫落地,走走停停,总算留下了踪迹。”

    焦公良眼神一动,发觉数十丈外的河边水草中有一团焦黑痕迹,连忙招呼周围军士道:

    “往那边去看看。”

    府卫随即变向,一行人来到了那团焦痕处。

    这处焦痕成放射状,中心处有一对清晰足迹,深深陷入潮湿滩涂之中。

    仓头身为不良帅,勘案经验丰富,观察一阵便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