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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圣和魔 (第1/4页)
,凡世歌 村子里的大集多是做鸡鸭鹅之类的家禽卖家,绝少有人卖稀罕事物,就算有,估计以叶飞现在的眼界也不会放在眼里了。 不过天意难测,有些事情真的说不准,就比如说现在。叶飞本以为集市上不会出现什么值得自己关注的事情,却没想到还就真的出现了。 那是一个男性的村民,看样子尖嘴猴腮的特别jianian诈,铺了一块五尺见方的棉布在地上,棉布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眼球。 没错,真的是眼球,被不知名的方法做成了活体的标本,拿到集市上售卖。 其中有猴子的,有大象的,有老虎的,甚至还有人的。 叶飞看着那些眼睛就走不动道了,肢体僵硬的走到摊贩的面前,合欢儿注意到他的不对劲,顺从地跟上去。 “这些眼睛哪来的。”叶飞问。 “死人身上扣下来的。”尖嘴猴腮的男性摊贩回答,他阅人无数,一眼看出叶飞的身份,“您二位是修真者吧,眉清目秀的,这些俗世的玩意当是入不了法眼的。” “这是真的?” “都是真的。” “怎么做的。” “做法可是家传的秘密,不能随便告诉别人。” “或许你有更好的。” “有!但是很贵。” “咣啷!”一整块银子丢到摊贩面前,“够吗!” “看来您是真的有诚意,那我也得拿出点看家的玩意!”摊贩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意识到站在眼前的是个大主顾,语气马上变得恭维起来,“稀有的玩意可不好找,十里八乡只有我这能够找到。” “咣啷!”又一块银子丢过去,“别废话了,拿货。”叶飞的语气越来越冷。 摊贩再不敢耽搁,马上从身后翻出来一个包袱,小心翼翼地打开了。 包袱里面装着的,仍然是一个个眼球做成的工艺品,不一样的是,其中有两颗红色的眼球宛若红宝石,还有两颗蓝色的眼球宛若蓝翡翠。 叶飞的眼睛瞬间直了,看着这些完好无损的眼睛,它们能够保持鲜红的颜色明显是在盛怒之时被人剜下来的,人类的恶意永无止境,“这些也都是你做的?” “一看您就是识货的人,不是,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这些极品货都是我从外面淘换回来的,每一个都价值不菲。” “从哪里淘换来的。”叶飞又将一锭银子丢过去,摊贩更是喜笑颜开,完全忽略了叶飞表情的肃然,将一切都吐露出了出来,“过去九州有个通天教,通天教的道士为了周转经费,经常拿一些硬货偷偷地贩卖,这些东西就是从他们手里买回来的,当时可是花了不少银子的,现在通天教完蛋了更是全部成了孤品。” “你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您这不是跟我打哑谜吗,一看您就比我懂。”摊贩颇为卖弄地说着,“红色的眼球是罗刹族的,传说那一族的人他们激动的时候眼球会变红;蓝色的眼球来自于鲛人族,据说鲛人族在哀伤到极致,眼泪马上要流干的时候眼球会变蓝。还有……” “住口!”随着叶飞一生怒斥,吓的正在沾沾自喜的摊贩一哆嗦,还引来了其他人的注视。 摊贩被叶飞忽然爆发的怒气吓傻了,战战兢兢地看着叶飞,想要将那些稀奇的“宝贝”全都收回去,叶飞却将心头的怒火强行压下来,将更多的银子丢过去:“全买了,够吗!” “够,够,都给您。” “欢儿,帮我拿一下。” 叶飞当先往前去了,合欢儿将摊贩手里的东西全部打包好马上追上去,古灵精怪地问:“人家以为你要杀了他。” “这里是昆仑山,不能轻易动手。” “据说罗刹族不是个善于忍耐的种族。” “习惯就好。” “善于忍耐的罗刹族,已然不是池中之物。” “不必夸我,我受到的挫折一点不比别人少。” “或许已到了大放光彩的时候。” “大放光彩的难道不是方白羽吗。” “方白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都没能杀了你,可见他再也不会是你的对手。” “借你吉言。” “叶飞,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凉快的地方单独谈谈,没准能碰撞出什么激烈的火花呢。” “不必了,我怕被烧死。” “真没劲。” “合欢儿,你身边应该不缺男人,怎么偏偏看上我了。” “因为你具有男子汉气概,你是特别的。” “说真心话。” “放眼天下,能够站在顶点的男人屈指可数,你是其中最优秀的。” “也是!炎天倾是个变态,方白羽明媒正娶的老婆是蓬莱岛的精神领袖,净灵和尚是个和尚。也就我,老婆早逝,才会被你惦记上。” “哈哈哈,叶飞你可真逗。” “我说的对不对吧。” “对也不对,人家是真的中意你的。” “合欢儿,记得你说过自己出生于开皇十三年。” “是又怎样。” “出生在开皇十三年的都是人间极品,是能够争霸天下的人,难道你就没有此种野心?” “人家一个弱女子,哪能在你们男人主导的世界闯出名堂。” “或许你只是在隐藏。” “人家才没有那么深的心机呢。” “有也好,没有也好,刚才谢谢了。” “用嘴谢啊?没诚意!” “你想怎样。” “想买东西。” “随便买,有的是银子。” “还想吃东西。” “更简单了。” “我带你去吃昆仑山的特色早点吧。” “好啊,可以试试。” 清晨的集市上除了卖东西的多,还有就是做饭的摊贩特别多,其中有炒菜的,有熬汤的,还有做面食的。 合欢儿拉着叶飞在一家人流密集的早点铺坐下,铁锅里呼呼往外冒着热气,老板和老板娘忙里忙外的没有闲着的时候,潦草搭建的木棚上挂着一面油腻的旗子,旗面上写“面”。 刚好看到一桌客人离开,合欢儿毫不客气地冲过去抢占位子,在此过程中与周边人难免发生一些肢体碰触,引起邻桌的邪笑。 且不说姿色和身材,单就合欢儿这身穿着就足够吸引眼球了,更何况在这拥挤的早点铺与人发生碰触。不过她自己一点都不在乎,美滋滋地和老板娘点了几样早点,顺便将叶飞的早点一起点出来。 “你怎么替我点菜啊。”叶飞倒不是责怪她,只是觉得合欢儿这样做有点不礼貌,觉得她有些强势。 “反正你又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文,负责给钱就好了,其他的事情我来做。”合欢儿摆正了身体,特别是摆正了轮廓美好的酥晕,毕竟太大了。 叶飞觉得有些晃眼,赶紧将目光落在别处,拿合欢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年和纳兰若雪在一起的时候,纳兰若雪也是整天缠着他,缠的他好生烦恼,可是纳兰若雪在叶飞面前就像个小孩子,既说不过也扭不过,什么都听他的。合欢儿不一样,合欢儿几乎什么都不听叶飞的,让叶飞拿她没辙的同时又没有特别讨厌,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早点铺讲究的是一个换桌率,很快他们要的几样小吃就上来了。有两碗面,两叠菜和一壶酒。 “大早晨就喝酒?”叶飞蹙眉。 “这叫早酒,喝不醉的。”合欢儿拿起筷子直接去取盘子里的菜,细嫩的舌头舔过嘴唇,像是已经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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