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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快来,我撞人了 (第1/2页)
大部分的女人,都是喜欢吃醋的。 当然,这时候也许有人会跳出来说,我女朋友就不吃醋!那么抱歉,你女朋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不在乎你! 陈岚是女人,所以她也会吃醋。 只是她表面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强笑道:“不可能吧!你一定是看错了。” “怎么可能!我会看错?”丽丽就好像受到了很大的侮辱一样,道,“我的记性一向都很好的,再说了,那个兵哥哥又那么的帅,你还喜欢他,我怎么会忘记呢?” “可是……” “什么可是啊!你不去看看?唉,说不定还是富二代呢!我们要是和那样的人有了关系,那这辈子都不会愁了!”丽丽双手握紧,放在胸口,脑袋四十五度看着灯一脸憧憬的说道。 “才不会呢,我不去,就算真的是他,那又怎么样?我相信他!”陈岚说道。 “什么意思?”丽丽立刻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陈岚有些得意的说道。 “什么?!!”丽丽大吃一惊,道,“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陈岚着急的说道:“我还会骗你吗?昨天我们还在一起的呢!” “嗯,我了解你,虽然会犯花痴,但是也不会拿这样的事情开玩笑,唉,女追男隔层纱啊,说的一点没错!”丽丽也为陈岚高兴,但是紧接着,脸色一变,道,“那你还不赶快去看看?天啊,你男朋友在和别的女人逛街唉!” 见陈岚不说话,丽丽继续说道:“我告诉你啊,你一定要强势一点的,反正你现在才是正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啊!他要是心里没鬼的话,为什么不敢来看你啊?为什么要专门离那么远啊?” 陈岚嘴上说道:“阿玛尼离我们店本来就远啊!”但是,心里却有些黯然和紧张。 她也知道,如果宁飞不是想要躲着自己的话,为什么不愿意过来和自己大声招呼呢?难道真的和丽丽说的那样,他有鬼?或者,他其实真的是富二代,看不上自己? 阿玛尼,相信这个牌子很多人都不会陌生。它的原名,乔治阿玛尼可能知道的人就很少了。它于1975年由乔治阿玛尼创立于米兰,跻身一流奢饰品品牌。 想成万人迷,必穿阿玛尼这句话现在在华夏的网络上也非常的火爆。 宁飞在店里站着,就像稻田里的稻草人一样,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说真的,他真的没有想到,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会达到几千甚至几万的价格,在他的世界里,耐克,阿迪达斯,才是真正的名牌! “喜欢什么样的,自己挑。”张娅舒站在宁飞的身边,抱着肩膀,语气平淡。 “真的要在这里买?”宁飞抽了抽嘴角问道。 “是的。” “但是我身上的钱不够啊!”宁飞哭丧着脸。 他的身上,现在只揣了几百块钱,本来他觉得,几百块钱也足够自己买衣服了,结果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几百块钱,连这里的一块袖子都买不到!这衣服难不成是用金丝做的吗? 浪费,这简直就是浪费啊!自己当初在不对,穿着的迷彩服不也是非常的舒服吗?每一件的成本价都不会高于二十块钱。 “你挑吧,我给钱!”张娅舒说道。 宁飞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我从来都不花女人的钱。” 张娅舒眼神微变,刚想感叹一句,结果宁飞后面的话又冒出来了:“如果你执意,并且以要开除我为威胁的理由,我想我最后还是会忍辱负重的……” “……” 她叹了口气,道:“这是你的工作服,行了吧?毕竟我也不希望我的保镖穿着不得体。” “嗯,说真的啊,我就觉得你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宁飞摸着下巴感叹道。 “……”张娅舒怒道,“你到底买不买!” “买啊!买了靠女人,不买是孙子!”宁飞说道,“反正我是不喜欢做孙子!又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其实这句话他也只是说笑,如果换做别人的话,他还真下不去手,毕竟这里的衣服实在是太贵了,只是张娅舒也确实不是一个缺钱的主。宁飞担心她每天都会为自己怎么花钱而苦恼,所以非常善良的愿意为她减去一些负担。 唉,自己就是这个的善良!宁飞心里忍不住叹息。 刚往前走一步,突然,在衣店的门口,站着一个女孩子。 宁飞一下子就愣住了,心里道苦不已,没想到自己到了这边,还是被陈岚给看见了,这到底是自己的点背呢,还是点背呢,还是点背呢…… “小岚,你来了啊?”宁飞干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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