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一次开枪 (第1/1页)
“李晔,分析一下,这把枪的子弹打穿了箱子之后,还有多少动能,能不能杀人。[^^][].[][].[]”王铮问道。 知道拐角另一边有敌人埋伏,王铮并没有仗着不死之身,直接冲过去暴力无比地干掉对方,也没有隐身后,偷偷潜过去,让对方死得不明不白,而是想要在敌人绝对打不到自己的地方将对方干掉,也就是俗称的将敌人消灭在冲锋的道路上。 王铮现在毕竟不是以前那种拥有毁天灭地战力的时候了,王铮现在最多只能算是一个特殊一的普通人,别对付超级强者了,就算跟娜塔莎这样的特工玩格斗,都会被打成死狗,所以王铮以后很长时间将成为一个黑暗中的杀手,用最安全的方式,用最省力的方式干掉对方将是王铮的首选。 “这个箱子只是普通的木箱,盛放杂物的,用的是五毫米厚的劣质木料,对于子弹的动能几乎没有影响。”仅仅用了不到一秒钟,李晔就扫描完毕。 听了李晔的话,王铮头,然后一按眉心,启动了隐身能力。同时,在王铮的瞳膜瞄准器上出现了一个正在减少的数字,是隐身设备的剩余能量,从减少的速度来看,王铮有三十三秒的行动时间。 王铮从拐角处轻轻走了出来,然后抱着突击步枪。王铮为什么是抱着,而不是端着?因为有了瞳膜瞄准器,王铮根本没必要用突击步枪上面的瞄准镜,此时在王铮的视野上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十字架,这就是王铮开枪口子弹的落。 这个十字架并不是不动的,而是随着枪口的微微移动而运动着。王铮将十字准星对向了木箱的中央,因为王铮并不知道木箱后面的人现在是什么姿势,当然王铮也没有必要知道,只要见木箱打成筛子,后面躲着的人自然也会被打成马蜂窝。 毕竟是第一次玩枪,所以王铮足足用了十秒钟才做好了开枪的准备,果然实践才是最好的检验方式,也幸好王铮现在有这样好的条件来对自己慢慢的检验,否则直接将只有理论知识的王铮丢到战场上的话,十有八(九)是有去无回了。 “突突突”的声音从枪口冒出,浪费了十几秒,王铮终于可以开枪了。刚开枪,王铮就发现了不对,因为此时的感觉跟王铮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王铮以前在电影或者电视剧中看到,那些主角很随意地端着枪,很随意的进行射击,所以王铮认为枪械的后坐力也就那样,可是直到现在开枪之后,王铮才发现完全不是那样的。每一次子弹打出去的时候,王铮就感觉手里的突击步枪猛地一震,如果不是王铮现在正抱着枪,连续的猛烈震动,足以将突击步枪从王铮手里震出。 既然双手正在剧烈地震动,也就没有必要讨论瞄准的问题了,因为除了第一发子弹之外,直到弹夹中所有子弹全部宣泄出去,竟然没有第二发子弹打中木箱,也就是,王铮的神枪手的梦想在第一次实弹射击的时候直接破灭了。 除了枪的后坐力之外,还有一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枪声实在太响了,尤其是在这样的狭的走道中。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王铮经常看到主角即使被手榴弹在三米外炸到也能立刻爬起来继续逃跑,似乎爆炸声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可是现在王铮感觉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每一声枪响,王铮都感觉耳朵里一阵轰鸣,等到所有子弹都射出去之后,王铮感觉自己的耳朵似乎听不到声音了,里面只有尖锐的鸣叫声。 “李晔,原来开枪是这种感觉,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把一梭子子弹打完后,王铮立刻缩回了拐角,解除了隐身效果,将手里还冒着烟的突击步枪直接丢到地上,捂着自己的耳朵道。 “呵呵,你拿的还是突击步枪,如果让你用反器材武器,恐怕你更难受,有一些威力恐怖的,后坐力直接将开枪的人飞,声音甚至能让你当场失聪。”李晔的声音中充满了幸灾乐祸的意味,他当然知道第一次开枪的感觉,他也知道王铮是第一次玩枪,但是他就是不提醒,因为王铮一直以来的强势让他很不爽,决定用这个来杀杀王铮的气焰。 “还有这么爽的?”王铮惊奇道。 “额。”李晔无语了,王铮根本不按照套路出牌啊,他本来以为王铮是受不了使用枪械的感觉,没想道王铮是感觉这些枪械还不够爽,想要更加刺激的。 “刚才那个人死了没?”王铮刚才头脑发热,一通疯狂扫射,只是好像都打到了别的地方,貌似箱子只挨了一发子弹。 “你认为呢?”不用想,李晔现在肯定翻着白眼。一发子弹,除非打中像头部这样的要害,否则短时间内肯定死不了。
这里虽然是电影产生的世界,但是却是真实的世界,绝对不会出现电视剧或者电影中挨了一枪就会立刻死掉的扯淡情节。正常人就算心脏挨了一枪,意志力坚定,求生**强烈的,也能撑五分钟以上,甚至有些人十分钟以后才会脑死亡,如果只是腹部中弹,只要不是大出血,恐怕一天都死不了。 “那我再给他来一梭子?”王铮道。对于拐角另一边的特攻队士兵,王铮可没有丝毫的同情,因为按照电影中这些队员的能力以及熟练程度来看,恐怕这些人每个人手里都有很多条人命,杀人者人恒杀之,所以王铮杀起来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反而有一种替天行道的感觉。 “你最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战斗,因为我扫描到,大量的士兵正在向这里围拢。”李晔又来了一句废话。 “擦,你怎么不早?”王铮也不敢再废话了,赶忙拿起另一支突击步枪,开启隐形,走出了拐角,至于刚才的那一把用完了子弹的突击步枪,还是等有空的时候再装子弹吧,毕竟对于王铮这个新手来,换一次弹夹没有半分钟绝对无法完成。 “突突突”狭窄的走道里再次响起了连续的枪声,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王铮这一次枪拿的很稳,而且因为有了心理准备,枪声也没有那么刺耳了,还有一跟刚才不同,那就是王铮没有一直扣扳机将子弹打完,因为刚才王铮就发现,连续开枪的时间越长,瞳膜瞄准器的十字准星抖动的就越厉害,所以这次,王铮只是三发三发的射击。 “看你这次死不死!”再一次将四十八发子弹全部打完,王铮不由有些兴奋地喘着气,果然男人都应该玩枪,这种强烈得抖动,刺耳的声音,飞溅的鲜血,才是男人应该追求的,王铮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世上会有花样美男这种恶心的东西。 (四更完毕,书友们的票票呢?关于文中的心脏中弹,十分钟才会死的法,不相信的书友们可以自己百度,布欧写文从来都是有根有据,绝对不会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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