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2/2页)
大家听了陈小武的话,都“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常兰也跟着笑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朱建华问的不像了解情况,到更象是考察,或者说更象是面试。 第二天上班,常兰到办公室点了个卯,继续走街串巷找房子。她寻找的结果,和前一天一个样。第三天。她来到办公室,准备上班。 陈小武对常兰说: “你到朱庭长办公室去看看,有没有你该干的。” “我每天都要去吗?” “最起码你今天要去,看他怎么安排。” 二人正说着,走进来一个小伙子。陈小武问: “张强,你不是借调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是去培训,还没开始呢。” “那叫你们干啥去呀?” “是人口普查。” “不想在这呆你借调到好一点的单位嘛,人口普查天天下乡走街串巷的满辛苦的。”陈小武说。 “就是,风吹日晒的,人家讲方言又听不懂。你去敲开人家的门,人出来了,问你想干什么,你怎么说?”张强笑说,笑的非常苦。 “我啥也不会说,我来抢钱来了!”。陈小武开玩笑说,“这样晒上半年,你这个小白脸就变成小黑脸了。跟领导说说,换个听得懂说得明白的人嘛。”陈小武说。 “应该叫一个懂方言的人去。”张强说。 常兰在一边插不上话,一直到二人对话画上句号,她才出来到了朱建华的办公室。 朱建华见常兰来,先请她坐下。朱建华的办公室也是三张桌子三个人,常兰坐在靠墙的沙发上,这是给当事人预备的。
“今天没有什么具体工作,如果有当事人来的话,你看看我们怎么说就行啦。” 常兰还以为,朱建华说完没有什么具体工作后接着会说让她回自己的办公室,没想到还没有那么简单。 她坐在本属于当事人的位置上,百无聊赖,但等有当事人到来。 “守株待兔”的人饿死了,守着桌椅板凳等待当事人的人,会怎么样?常兰没事可做的时候,经常思想溜号、逻辑离题。在她看来,用这种方式打发时光,空虚着的灵魂会稍感忙碌、稍感充实。她想拿出手机来上网,又怕领导不感冒,也就打消了念头。 过了好一会,电话铃响了。朱建华拿起话筒一言未发,放下电话后对常兰说: “一会一个叫刘正华的会来,她的案子不给立。”朱建华对常兰说。 没过多久,刘正华来了,进门就问: “朱庭长,我的案子你们给不给立,如果不给立你们给我出个手续,我到中院去。” 朱建华不语。 “到底给不给立!我是请假出来的。不给立你们说个痛快话!别让我跑来跑去的!” “常兰,你看看她的材料,该怎么处理,给她解释一下。” 常兰拿过刘正华的材料,仔仔细细的看起诉书,短短的几句话的一份起诉书,她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完了起诉书,又看身份证复印件。刘正华是教师,她离婚了,已满十七岁的独生儿子跟着她,她现在起诉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归前夫。常兰拿着起诉书,看的脑袋都发懵了也没在大脑中百度出不立案的法律依据来。 “你看明白了没有?!你识不识字?!”刘正华等的太久,就不耐烦的大声问。 “识字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你还到法院来干啥?”常兰笑着反问,“去吧,拿着你的材料去扫盲班吧。非文盲都读得懂你的起诉书。”常兰扬了扬手中的材料,仍然笑容满面的说。 “行了!你们研究吧,研究好了通知我!”刘正华说完,摔门而去。 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 “为什么不给立案?”笑声过后,常兰问朱建华。在常兰心里,还装着神圣的法律。 “你不要问为什么,不立就是不立。”朱建华说。 常兰看了起诉状,原告的职业是教师,抚养儿子应该是没有经济上的问题。如果就这样立了,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原告可能败诉。但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开庭审理之前都不能说一方可能败诉。但很多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拿到手上看一看证据,就知道依法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了。 “那她再来说什么?还让她去扫盲班吗?”常兰呆呆的问。 “下次来再说下次的。”朱建华并不在意常兰说什么。 天呢,下次来可别说让我看看了。常兰心里想。 常兰自知立与不立这个话题不能再进行下去,就转移了话题,她对朱建华说: “我找房子找不到,现在住宾馆,不知能不能帮我找房子。” “单位后边有一间宿舍,她们不是都在那住吗?”朱建华说。 “谁们在那住?”常兰问。 朱建华不语。 常兰又问了遍,朱建华还是不语。 常兰想了想,应该去找郝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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