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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2页)
常兰找到了郝秀琴,郝秀琴说: “宿舍倒是有,但只有一间宿舍,已经有三个小姑娘住上了。” “还有没有空地方?”常兰问。 郝秀琴看着常兰,不说话。 “不行让我同那三个小姑娘挤一挤?”常兰坚持。“如果没有多余的床我住沙发也行,里面有没有沙发?” “沙发倒是有一个,但那是个很旧的沙发,躺在上面肯定很不舒服。” “没有事,反正我也不常住,找到地方我就走,可能也住不了几天。” “那我向朱书记请示一下?”郝秀琴有点为难的说。 “我一直住宾馆确实有点承受不了,不行让我先住那里,等我找到房子我就搬出来。”常兰为了节省开支,一直坚持。 “那我给书记打个电话。” 郝秀琴说完,给朱建国打了电话。朱建国同意了。 法院的是办公楼后面有两排平房,挨着办公楼的一排是大会议室和书记、院长的办公室加宿舍,后面的一排是档案室加一个宿舍。 郝秀琴带着常兰来到了办公楼后面,碰见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小姑娘站在路边,用微笑迎接着郝秀琴。 “这是咱们法院年龄最小的女审判员,叫孙娇娇,她是咱们法院的小才女,相当出众。” 郝秀琴介绍完,继续领着常兰向里面走。在一栋房子的最里头,比一间教室还大的房子里,放着三张床和一张长长的沙发。常兰说,自己暂时住在沙发上就可以,说完,她转身继续去找房子。 郝秀琴同于建国商量了一下,住沙发太不舒服了,还是再摆一张床吧。就这样,等常兰回来时,这个空大的“教室”里面已经放了四张床。 三人的床并排在里边,常兰的床在中间靠外,四张床的位置摆放像一个“山”字,常兰的床是山中间的竖突出的那一部分,抑或又象那出头的檐子,如果把这个床的布置搞成平面图,还象树林中那可秀于林中的木,只不过是她这个出头的檐子、秀于林中的木、山字出的头都不是她自己要的,她只想要一个安身之所。 安顿好了常兰,郝秀琴说: “你们四个住在一起,年龄大的要照顾年龄小的,年龄小的,要尊重年龄大的。” 常兰也没有多想,反正自己是临时住几天,找到地方就搬走了。她心里是这样想的,到第二天找房子没找到,她乏了,再加上朱建华答应帮她,又有了这张安逸的床,她就再也没有出去转。她每天都按照朱建华的要求,天天到庭长办公室报到,有事工作,没事聊天。在“呵呵呵”的笑声中,一晃就过了三天。 过了三天,三个小姑娘见常兰还没有搬走的意思,就去找朱建国,问常兰怎么还不搬走。 朱建国想了想,说: “也是,她不是自己说临时住的吗?怎么还没有找到房子吗?让郝秀琴通知她走。” 郝秀琴接到朱建国的指示,立刻将常兰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落实朱建国的指示。 “你找到房子了吗?”郝秀琴问。 “没有。”常兰答。 “我帮你找到了一家,这是他的电话号码,你自己先联系一下,然后去看看,如果差不多的话,就搬过去吧,你去看看,现在就去。”。 “现在就去?”常兰重复着郝秀琴的话,拿过手机号,觉得有点熟,但她还是去看了。当她面见房东时,她立刻明白了,这套房子她见过。三室两厅的房子,装修很好,住着一定很舒服,但房租很贵,要常兰三分之二的月工资。常兰讲了很多好话,房主人就一句话: “什么房什么价,不行你到别处去看看吧。” 常兰看完了房又去找郝秀琴,说房子没有谈下来,郝秀琴说: “那怎么办?书记说,这个房子不是给你住的,你是临时住的,让你搬走。” 郝秀琴说这话时满脸的笑意,和她说话的内容一点都不相称,这深深的刺痛了常兰。常兰在心理感叹:我怎么活的这么没有尊严!一样的人,一样的房子,怎么就允许别人住不允许我住?常兰说出去给李小兰打电话问一下,看她有没有熟人,帮着找一下房子。 “人格尊严都是平等的,房子是公家的,又不是个人的,要是我,我坚决不走。”李小兰说。 “但这样让人撵着确实是颜面扫地,心理特别的不好受。” “你拿一个月的工资去租房子你同样不好受。现在你想的是要一口气,但这口气没有任何的价值。别人会说,你没有能耐,要不然怎么会让人撵出来?” 常兰左右为难,心理堵得像塞满了垃圾。 都怪自己,如果不是吝惜一个月的宾馆钱,根本就不会有今天的尴尬。 常兰出去给李小兰通完了话,回来对郝秀琴说: “没有适合的房子,你联系的那家房租又涨了,已经涨到我整月的工资了,确实太贵了。” “你不搬了吗?”郝秀琴的笑意似乎在传递着某种期盼。 “等李小兰来了之后再说吧。” 李小兰是同常兰一起考的法官岗,因为现在还在休产假,报道完了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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