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之最后的召唤师_第五十六章 金克丝的日记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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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 金克丝的日记本 (第1/1页)

    胡八道仔细端详了一阵,发现这个风铃上十多个子弹壳大小尺寸完全一致,竟是同一种型号用过的子弹!

    不过想想黛米连魔法炸弹都有了,这个房间的原主人有枪火军械也就不足为奇了。

    听着风铃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响,胡八道颇有兴致地把玩了一会儿,转头对一旁的羊灵笑道:“你还别说,拿子弹壳做的风铃,声音还挺好听的!”

    羊灵看了看胡八道手上的风铃,再淡淡地瞥了眼胡八道,面无表情地说道:“召唤师,我记得刚刚人家说过,这个房间的主人不喜欢别人动这里的东西。”

    羊灵说完,便走到粉色的床边,坐了下来,不再理会胡八道。

    “怎么了?”胡八道问道。他觉得羊灵的表现有些不对劲。

    羊灵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闭上眼。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如果我告诉你,这个风铃上的每一个子弹壳,都曾穿透一个人的身体,浸泡在血液中,你还会觉得它的声音好听吗?”

    胡八道闻言一惊,把玩着风铃的手抖了抖,然后轻轻放开了风铃。

    一阵晚风吹过,又吹起几声清脆的叮铃声。但胡八道此时再看这随风摇曳的风铃,眼神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你怎么知道的?”虽然对羊灵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但胡八道还是不明白,疑惑地问道。

    “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上面的血液气味也已经消散,但子弹壳里裹藏着的几缕灵魂残片是不会消失的!子弹结束了别人的生命,那么对方身上的灵魂在消散之际,就会或多或少依附在子弹上。因为灵魂浓度很稀,所以很难散去,也很难被人感觉出来。”羊灵睁着大大的幽蓝眼睛,解释道,“不信的话,你再仔细瞧瞧,那些子弹壳上面,是不是还有一些黑色的污渍?”

    胡八道半信半疑地拿起风铃,仔细看了看细绳下牵引着的子弹壳,竟然真的看到了几抹乌黑的污渍!其颜色与暗金色的金属子弹壳颜色极为相近,不刻意去看,还真不能发现。

    “这些是——风干的血渍?”胡八道喃喃自语。

    “嗯。”羊灵点点头,又指了指窗前的四方桌,说道:“还不止这些!这个房间,远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邪门得很!你再看看你身前这张桌子的抽屉。里面那个,才是邪气最浓的东西!”

    “咳咳——”胡八道装模作样咳了两声,然后咽了咽口水,说道:“亲爱的羊啊,你别说得这样吓人。大半夜的,气氛被你这么一搞,我都有些瘆得慌了。”

    “亲爱的召唤师,你可是未来的光明教皇,难道还怕这些邪灵鬼魅吗?况且这个屋子里并没有邪灵鬼魅,只是一些遗留下来的邪恶气息罢了。”羊灵看着有些紧张的胡八道,笑了起来。

    胡八道也不矫情,直接将羊灵所指的整个抽屉拉了出来,放在桌上。

    “这是——”

    只见抽屉里没别的东西,只有一本粉色的笔记本,静静地躺在那里。

    如果放在平时,胡八道看到这本粉色的少女笔记本,一定会恶趣味地想着里面会不会是少女怀春的日记,然后趁机打开偷看。

    但经过之前羊灵的几番话,再听着没有节奏的风铃声,现在看着这本粉色的笔记本,胡八道心里却一点也不觉得有趣。

    打开笔记本,扉页是一张没有任何图案的白纸,上面只写了三个横排大字——金克丝。

    金克丝?好熟悉的名字?对了,晚上在废弃广场的时候黛米好像说起过这个名字。看来是这个房间的原主人了。

    “厄运之人。”羊灵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吓了胡八道一跳。

    “你说什么?”

    “金克丝,不只是名字,它还有另一个意思——厄运之人。”羊灵解释着,走到胡八道身边,抬头对他说道:“那个艾克和黛米,包括这个金克丝,他们绝非普通的祖安孤儿,召唤师,往后的日子,小心一些吧!”

    胡八道点点头,然后继续翻开下一页。

    胡八道猜得没错,这果然是一本少女日记。但不是少女怀春的日记,而是一个女孩的苦难成长史!

    与一般日记的格式不同,这本日记里的每一篇记录,都没有日期,也没有天气。只是随意地记录几句话而已。每一页的内容相隔的时间也又长又短,有些是隔一天记一页,有些是隔了几个月才记一页。

    第一页就五个字:“我叫金克丝!”

    第二页是一小段话:“今天那个黑小子又来找我玩了,我不喜欢他!但我喜欢玩!他说他喜欢金克丝——我的名字,但我不喜欢他的名字——艾克,这名字一听就是个安分的乖小孩。金克丝讨厌乖小孩!”

    …………

    一页一页翻过去,大多是记录她在祖安与一群孤儿们生活的经历,偷鸡摸狗、打砸抢烧什么都干!成日里不是追别人,就是被别人追。在胡八道看来,就是一个生性顽劣的小太妹的生活日常。

    中间有一页,记录的东西引起了胡八道的注意。

    “今天有一帮比我还坏的家伙找上了我们,他们说金克丝只是在小打小闹,我很生气,就和他们干了一架。很遗憾,我和艾克几个人都输了。后来他们邀请我们加入他们,承诺愿意给我们更有趣的东西,我同意了。但是艾克有些不开心,管他呢!”

    然后下一页里,那伙人似乎给了金克丝几人一些枪火,金克丝显然很开心:“他们又来了,真的给了我们一些好家伙!嘀嘀嘀啪啪啪!哈哈哈,它们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

    再往后两页,出现了一个人:“今天来了一个新成员,我很喜欢她。从今天起,金克丝和蔚,就是好朋友了!算了,再算上艾克吧!”

    后面接连几十页,记录的都是金克丝和艾克、蔚等人在一个神秘团伙的带领下,到处作恶的情节。不过在不良少女的笔下,却是别有一番生面。

    逐渐的,少女的文字变得成熟起来,胡八道知道,此时少女应该长大了几岁,不再是一个小屁孩了。不过有一点不变的,就是她依然顽劣,甚至变本加厉!

    比如有一页就这么写着:“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

    笔记本已经翻过了五分之四,只剩下了寥寥十多页。

    终于,有一页中,提到了黛米:“我从没想过,有时候救人会比破坏更有趣,直到今天!今天,我们从一个异乡贵族手中救下了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女孩。黛米,不要忘了,是金克丝教会了你使用手雷!”

    黛米的加入,使得这个独立于神秘团伙的祖安孤儿小团队更加的热闹起来。这一点,从后面的十几页日记中可以看出。

    看到这里,胡八道虽然觉得这个叫做金克丝的小太妹与众不同,最多是个作恶多端的小恶棍,但却并没有羊灵所说的邪恶气息那么骇人听闻。

    直到他翻到了倒数第二页。

    “行动失败!蔚背叛了我们,金克丝成了替罪羊!一百五十三鞭……艾克救下了我。我发誓,我要杀光他们……用他们的血侵泡杀他们的子弹……做成风铃,挂在我的窗前!”

    这一页的字迹几乎是模糊不清的,有些字迹已经认不清了。

    因为这一整页,沾满了乌黑的血渍!

    晚风再一次吹过,窗前的铃铛叮叮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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