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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人!皮!客!栈! (第1/2页)
在贞姬和黑狗教天师的围追堵截中,吴空空来到晋冀豫三省交界的一处集市。集市有个很俗的名字,叫“曹集”,据说当年曹cao曾经在此驻军,由此而得名。 吴空空赶到曹集时,已是夕阳西下、暮鸦归巢。这个时辰,正是鬼们蠢蠢欲动的时候: 鬼爷努着没牙的嘴,用四处跑风的语调提醒鬼奶:“老婆子,该出去溜腿儿了。” 鬼爹抚摸一下饿的干嚎的鬼儿的脑门,无比柔情地安抚:“宝贝,爹爹给你打食去了,今晚,一定挖个大红心回来,还吸一大盆的人血……” 鬼妹挽住鬼哥的胳膊,情绵绵意切切撒娇:“我的情哥哥,陪我逛鬼市去嘛,我预定的项链到货了,是珍稀的‘人目项链’呢!” 而人们,则回家的回家,投店的投店。因此,曹集上几无人踪,死静一片,店铺也几乎都打烊了。 在这死寂中,吴空空从集南走到集北,从集西晃到集东,客栈全部闭门了。任他敲门砸门,得到的回答都是两个字:客满。无奈,他只好在集市的大街小巷转悠,希望能撞个大运寻到落脚处。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集市的东南角,一丛鬼拍手的杨树林里,他寻到一家客栈。这客栈三层小楼,青砖黛瓦,灯火辉煌。它的招牌也极其醒目:人!皮!客!栈! 吴空空笑了。这名字,看起来恐怖吓人,其实就是个噱头。这一路上,他算是长了见识,越是招牌危言耸听的客栈,越是安全;越是招牌亲昵甜蜜的客栈,越是危险。比如,他曾经投宿一家名为“亲人”的客栈。哎,我去,果然是“亲人”,全都是去世的“亲人”。那客栈,从伙计到老板,均为厉鬼附身,要不是他警惕心强,早成那几个亲不溜溜的亲人的美餐了。 根据经验判断,这家客栈是安全的,还很安全。 吴空空大步入内,没有丝毫的犹豫。果然,客栈的大堂内,座无虚席,人声鼎沸,猜拳行令的,推杯换盏的,比比皆是。 “小爷,您请——”这时,一个胖伙计迎上来,满脸堆笑地引他到角落内的餐桌旁。 这桌,共有八个位置,已经被占了六位。吴空空坦然落座。可正要点餐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约有十来岁的小乞丐。 老板正在柜台后面“噼里啪啦”拨拉算盘对账,目光扫到小乞丐,便对胖伙计嘶喊:“给俩馒头,打发他走。” 于是,胖伙计抛下吴空空,屁颠屁颠从后房拿出两个馒头,恶狠狠地抛给小乞丐,还厌恶的唾骂:“滚,快滚。” 小乞丐接住馒头,但没有“滚”,而是淡定地扫视了几眼海吃山喝的客人们,然后,大步流星奔到吴空空这桌旁。这里,还有最后一个位置,就在吴空空身旁。于是,他便大模大样地落座。 “哎哎哎,臭叫花子,别脏了凳子。”见状,胖伙计急忙奔向这边来撵他。 小乞丐望望暴跳而来的胖伙计,对吴空空附耳低语:“哥,我有钱,刚偷的。帮帮忙,咱哥俩好好搓一顿!” 真是天助我也!吴空空窃喜。其实,他囊中空空,一个铜板都没有。他是准备吃霸王餐,宿霸王店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他除了身上这狗皮,与乞丐并无二致。这身狗皮,是前天遇到一个落单的黑狗教的天师,他把那家伙暴揍一顿后,便扒了他的狗皮,套在自己身上。在黑狗教的地盘上,冒充黑狗教的天师,是相当的爽歪歪,不但横行无阻,还能吃白食宿白店。当然,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他还是良心未泯,也只混碗面条,坑人几个馒头而已。如果有钱,那就能心安理得大快朵颐了。于是,他就点头应承。 “呦呵,还赖上了?”胖伙计气冲冲走到小乞丐身旁,准备暴揍他。 “咳——”吴空空干咳一声,装模作样道:“这是我朋友,特地邀请而来。” 当然,不能让他唱独角戏,小乞丐也急忙随声附和:“你个鳖孙,狗眼看人低。给小爷把最好的菜最好的酒都上来。小爷不但邀请在座朋友共进晚餐,还要替他们结账。” 说着,小乞丐从口袋里掏出几块银元“砰”一声拍到桌上。 胖伙计果然是狗眼,看见银元,气焰顿时熄灭。非但如此,还把那脸笑成了屁股,然后恭谨地递上菜谱,俯首弯腰静候。 “大哥,你来。”小乞丐想把戏做足,就把菜谱递给吴空空。 吴空空也是不要脸的主儿,竟然大喇喇接过菜谱,恬不知耻地点菜。其实,他也没仔细查看,就是看哪个价格高就点哪个。反正小乞丐的也是不义之财,客气啥? “这位大哥,古人云,无功不受禄;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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