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未央歌_第三章 狩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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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狩猎 (第1/1页)

    “你五百钱,不觉得亏吗?”

    “总之,五百钱比那些一百钱要好得多,我老霍绝对不是那样斤斤计较的人。”

    “好吧!那就依你所见。”

    之后,秦绍恭对收购商说:“五百就五百,不过以后我们就是你这里的常客,平时该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

    “好!好!”收购商立刻拿出五百钱放在秦绍恭手里,“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兄弟!自我介绍一下吧,在下太原儒士秦绍恭,由于落难被迫在这里待着,兄台高姓大名。”

    “我叫易蔚,是太原王氏商社的猎物收购,今后需要什么,给我说就是了。”

    “太原王氏?大家族吗?”

    “那是!我们东家就是先秦大将军王离的孙子王瑜,虽说高祖皇帝颁布贱商令,但是代王殿下开明,代王以为工商业可以抵御外辱,所以就鼓励我们这些商社。”

    “哦,那代王最近打算求贤没有?”

    “怎么?莫非兄台想去为代王出谋划策?如今代王在招侍卫,兄台如果有兴趣的话,给我说一声,我可以替你报名。”

    秦绍恭一愣,招收侍卫?可我并不会武功啊!

    “哦,只要哪天代王求贤了,那我就去。”

    “是!到时候!给我说一声,多谢你了!”

    代王刘恒,高祖皇帝第四子,年幼被封为代国。代王刘恒是诸位皇子中较开明的一位皇帝,他勤俭节约、善于纳谏、重视农业,深受代国百姓爱戴。

    易蔚老兄给他提供的消息,让秦绍恭感到非常舒服。但是话又说回来,自己虽然是历史帝,却不会武功,而且又厌恶战争,怎么能够混在代王身边呢?

    于是,秦绍恭的脑海又开始扫描那些言情小说的情节,一般男人贴近君王有三种狗血的剧情。

    NO1,通过后宫的狗血出墙爱情,博得爱妃喜欢,然后吹枕边风,向君王要官。但是这一招对于代王来讲,行不通。现在代王的王后,还不知道是谁。但是以后会有一个叫窦漪房的女强人嫁给他,窦太后是很狠的,自己尽管长得帅,但是被窦太后知道肯定当小白脸处理。

    NO2,,搞基。代王不是同性恋,更不能想。

    NO3,那就是练成绝世武功,让代王折服,但是毕竟自己是一个文弱书生,行不通啊!

    想来想去,还不如等候时机,顺其自然。

    从与易蔚的交易以后,秦绍恭奋发图强,天天练习打猎,就从猎杀野兔开始。

    最开始,秦绍恭是射不中箭的,而且在牛车上一连浪费了很多只箭,最后他惹急了,直接跳起来,拿着短刀向野兔扑过去,结果这“空中暗杀”却把野兔给刺中了。

    “老霍!老霍!”秦绍恭欣喜若狂,“我竟然杀死了野兔!”

    “你不过是运气好,像你这样跳下去搞“空中暗杀”,万一发生意外,你野兔没有杀着,反而自己摔了一跟头,我可不负责。”

    “那你说,为什么我始终射不准野兔啊?”

    “那是因为你拿箭的时候总是那么慌,那么急功近利,你这样急功近利,怎么杀得死野兔呢?你还不如静下心来,安心瞄准野兔,这样说不定可以一箭致命,而且你手不要抖,你拿着弓就手抖,你这样怎么能够成就大事呢?”

    “好吧!静心,以静制动。”

    说实话,那活蹦乱跳的野兔,让秦绍恭看了尤其是心慌,秦绍恭总是以为一箭就会射中,实际上早就偏离了方向。

    按着老霍的话,静心!

    秦绍恭瞄准野兔的时候,就静了五秒,才把箭支射出去,果然射中了野兔!

    “呜!”秦绍恭大喜道,“我竟然射中了野兔!快看啊,我射中了野兔!”

    “那我祝贺你啊!”老霍笑道,“你终于学会了射箭,不过还早得很呢!射死野兔,不过是你入门的功夫。你们儒家最高的追求就是成为君子,要成为君子,孔夫子是怎么要求的?君子要学会诗书礼乐御射,射箭是必须的,而且君子射箭的技术要达到怎样的境界?那就是百发百中,百步穿杨!”

    “确实!当我百步穿杨,代王自然而然让我做他的侍卫。”

    为了打到鹿子,秦绍恭不仅仅练习射击,还练习爬树,因为鹿子最喜欢在树下吃草。

    秦绍恭身高1.84M,体重60KG,这样的身材,爬树肯定不及小不点,但是他的定力和很好,爬到树丫子就可以稳住。

    秦绍恭看到鹿子了,非常兴奋,当即就射了一箭,这一箭竟然射偏了,让他有些沮丧。然而,后面发生的事情,更让他吃惊,一匹狼竟然追着那鹿子咬,秦绍恭当时就惊呆了,怎么狼来了!

    秦绍恭吓出了一身冷汗,这狩猎区怎么会出现狼啊?

    这可怎么办啊?秦绍恭冷静下来以后,还是等狼走了以后再去吧。

    正好,这鹿子一下子就跑到秦绍恭爬的那颗树下,这狼一下子就扑上来,把鹿子给咬住了,秦绍恭当即对着这只狼射了几箭,正好都射到了狼的脖子上,狼哀嚎着放开了鹿子,受伤的鹿子跑得很慢,秦绍恭正好射中了那鹿子的腿,鹿子一下子倒在地上,在地上不断的挣扎,秦绍恭再补上几箭,那鹿子便没了声息。受伤的狼,在补上几只箭以后,也没了声息。

    最后,秦绍恭从树上下来,拖着狼与鹿的尸体回村子了。

    秦绍恭拖着这狼和鹿的尸体回到村口时,那些村民和他们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老霍救下的这个年轻人竟然这么厉害,看上去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这实际上竟然这么厉害。

    “嘿!小兄弟!”一个农民喊道,“你这么厉害,打死了鹿子和狼!”

    “哪里!我不过是渔翁罢了,他们刚刚是鹬蚌相争,被我逮了个正着。”

    “你实在是太厉害了!”众人夸奖道,“杀死了狼,你就是英雄!”

    秦绍恭拖着狼和鹿回到了老霍家以后,老霍兴高采烈地说:“哎呀!你实在是太厉害了,看来你的狩猎功夫是突飞猛进啊!”

    “我当时就懵了,看到狼,我吓出一身冷汗。我当时就慌了,后来看到狼咬鹿子,我趁机就射击,一下子就把这两只猎物给捕获了!”

    “那就好!有一天,你能够徒手打死一匹狼,你基本上就可以去代王帐下了。”

    “我一定会努力的!”

    就这样,秦绍恭坚持每天狩猎,打着了很多猎物。

    一个月后,秦绍恭在山隘打猎时就发现不对劲,两个穿着怪异的陌生人忽然间出现在他视野,让他有了不祥之感。虽然他只在这个村庄住了一个月,但是是不是这个村的人,他一定认识。

    于是,秦绍恭就从草丛里跟随这两个陌生人。

    这两个陌生人,中等身材,较黑的皮肤,再加上说着听不懂的鸟语,肯定是匈奴人的谍报。

    如果让这两个人回去的话,匈奴肯定就知道这里的消息,杀了他们,匈奴人如果发现了,就有宣战的借口。

    怎么处置?先把他们打晕再说,总之放回去是一种祸害,还不如先打晕,交给村长。

    秦绍恭悄悄地来到了这两个人的后面,挥舞着手里的大棒,并狠狠地打在他们的脖子上,将他们给打晕了。

    黄昏的时候,秦绍恭就拖着两个陌生人回到村口,这一次秦绍恭回来,又把村民们惊呆了,前不久打死了狼和鹿子,这一次竟然打死人了。

    “这小子,越来越厉害了,肯定抓的细作!”

    “看来这个书生是很厉害的!”

    “说不定,黑狗子们又要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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