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路追仙传_第八百六十八章 江帆苏醒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八百六十八章 江帆苏醒 (第1/2页)

    「老祖因为重伤之体,再加上服用了一颗燃烧精血的燃血丹,昏迷后一直没有醒来!不知道江掌柜可有什么办法?救治我家老祖!」

    「若是能够救下我家老祖,以后我们江家任您差遣!」

    江家的族长看着自家老祖的状况,旋即心中一横,下定决心道。

    如今自己也清楚江家面对的危机,再加上过龙山那李家、杨家、王家与一气宗这四家势力的老祖陨落的消息,并没有传到江家。

    若是这时候,这四家势力知道自家老祖的情况,肯定会再次上门发难,对于江家可是一场灾难。

    「我先查看一下!」

    江天看着如今江帆的状况,不由得眉头紧锁。

    在自己的感应之下,江帆气若游丝,精血干枯,与凡间的垂暮之年,久受病痛折磨,奄奄一息的老人一般。

    又听闻江帆服用了燃血丹,自己也知道燃血丹的功效,这是一种可以让修士燃烧体内精血,让修士回光返照到巅峰状态的一种丹药,对修士的伤害十分之大。

    江天回过话后,来到了江帆面前,为其诊脉的同时,施展一道灵力在江帆体内探查,才发现江帆的状况比自己感应的还要糟糕。

    「江掌柜!在老祖昏迷之后,我曾为老祖服用了一些我炼制的二阶补益精血的丹药,不过老祖仍是昏迷,还是没有醒来!」

    一旁的江家的唯一一位二阶丹师江重说道。

    「身受重伤,激发潜力,精血干枯!可不是这么好恢复的,弄不好虚不受补,还会伤上加伤!」

    江天一边说道,一边把探查江帆体内的灵力收了回来,回过江重的话,接着取出一颗自己炼制的丹药四象血雾丹,对着江家族长说道。

    「取些灵酒来!越烈越好!」

    四象血雾丹,也是一种疗伤丹药,乃是一阶丹药,若是平常的话,江帆便可以整颗服用。

    可惜如今江帆重伤,整颗四象血雾丹对其则是药性过猛,用烈性灵酒助服,可借助烈性灵酒的辛热之性,缓和药物的寒性。

    进而以调整四象血雾丹的药力,并且烈性灵酒具有升提之性,能够更好的发挥出四象血雾丹的药效。

    「好!我这就去取!」

    江重看着江天手中拿出的丹药,可看其上的丹纹,虽然丹药看着很普通,不像有些丹药,丹香四溢。

    不过自己可知道,这颗丹药的药力极为内敛的缘故,可以说有价无市。

    说完后,江重就立马出了房间,不久后就取回来一坛灵酒过来。

    在江天的交代下,一位侍者端来一碗灵酒,江天灵力一震,整颗四象血雾丹就化为了齑粉落入了酒碗之中。

    随后让这位侍者慢慢的帮江帆服下融入了四象血雾丹的灵酒,江帆身体的衰败之气,稍微减轻了许多,呼吸也逐渐的平稳了起来。

    这一幕不由得让江天松了一口气,不过接下来的江帆体内忽然又猛然升腾起一道衰败之气,让的江帆的呼吸又开始紊乱了起来,接着有变成了之前那般。

    「江掌柜!我江帆老祖,能治好吗?」

    江家族长看着自家老祖的变化,不过现在要比刚才好多了,毕竟在这之前,族中的炼丹师江重也告诉自己,恐怕这次自家老祖真的命不久矣。

    「我再试试吧!」

    「这样吧!你们二人把江巧儿与江秀前来,过来帮我打下手!」

    江天又开始施展出一道灵力感应江帆体内的变化,却发现江帆根本无法吸收药力,似乎体内有着一股力量在阻碍着江帆恢复。

    不然的话,刚才按照四象血雾丹的药效,绝不会出现现在这种状况,旋即想起一些说道。

    「多谢江掌柜,我这就把江巧儿与江秀喊来!」

    江家族长此时听到江天所说,同样非常紧张自家老祖的安危,于是连忙对着身旁的一位侍者吩咐前去把江巧儿与江秀喊来,说道。

    「族长,还是我去吧!」

    不过还不待那位侍者前去,一旁的江重则是说道。

    「也好!」

    江家族长同意了下来。

    随后江重立马对着房间外,前去找江巧儿与江秀二人。

    以江重的速度,很快就找到了江巧儿与江秀二人。

    「巧儿!秀!这次多亏了你们二人喊来了山脚下丹药铺的江掌柜!事关老祖安危,等一会儿,若是江掌柜有所差遣,你们二人全力配合。」

    江重看着被自己带过来的两个小丫头,一边带着江巧儿与江秀二人对着老祖所在的地方走去,一边自顾自的说道。

    以自己的眼力,自然能看出这位山脚下丹药铺的江掌柜的炼丹术的不凡,没想到江巧儿与江秀二人,竟然与这种炼丹高人相识。

    「江掌柜!他来了!」

    江巧儿听到后,很是惊讶。

    「对啊!你不知道吗?江掌柜主动过来帮我们治疗老祖的伤势,我听我说你们正跟着江掌柜学习炼丹之术,你们可要好好学,江掌柜炼丹术肯定是在我之上!」

    「千万不要再调皮顽皮了,你们二人一定要虚心请教!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