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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蛀虫 (第2/2页)
为佳,世人皆拜高踩低,我们兄弟今非昔比,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啊。” “八弟所言,为兄岂能不懂?可是,树欲止而风不停,我们若是蛰伏起来,别人便敢踩到我们头顶作威作福。” “父皇当年,被摄政王踩了足足二十年,这一时之辱,忍便忍了。” “八弟,先皇只有父皇一个嫡子,父皇亲政,名正言顺,天经地义。可是,我们足有六个兄弟,皆非中宫嫡出,如何能与父皇当初相比?” 庆王叹了一口气,垂首沉默不语。通往帝王宝座之路,本就是艰难无比的,不成功,便是粉身碎骨。 —————— 大熠朝百官日常工作,没有休息一词,一年从头到尾,只有除夕至大年十七这十八天,一次性休个够够的。 元月里,整个上京基本都是彻夜狂欢,无论白天黑夜,处处笙歌,酒香、食物芳香、女人的胭脂水份香夹杂着行人的汗臭味,汇聚成一股热气腾腾、丰衣足食、国泰民安的味道。 胡超与云潇两人的关系日益密切,最后居然发展到拜把子结成异姓兄弟,私底下两人都以兄弟相称。 大年初八,下了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胡超亲自提着六坛“冰焰酒”,来找云潇饮酒聊天。 胡超这人还是颇有几分才华的,加上劳动人民的智慧不可小看,他自知自己酿的酒,比不上锦潼酒坊绵柔香醇,回味悠长。又恰巧发现,用锦潼方法酿出来的酒,冰天雪地都不似其他醴浆,结成碎冰或干脆就冻成冰块了,他因此有了灵感,别出心裁,精心调配出一款仅在寒冬之际供应的酒。 这酒的食用方式,就是要埋于冰天雪地中,冻透后再饮用。酒冻到最后,成为如蜂蜜般的浓稠膏状,入口时冰冷无比,入腹却似火温暖。 由于酒是膏状的,不似液体那样迅速入肚,而是缓缓从喉咙慢慢滑入腹中,这感觉可谓刺激,一时之间被上京那群喜好猎奇的纨绔子弟推崇无比,风靡整个上京。 云潇干脆用暖帘半围住凉亭,挡住风,直接将酒埋在雪地里,另外烧了几个炭盆,既可取暖,又可烤肉食用。 炭盆架子上搁着两个大羊腿,胡超学着云潇,均匀将酱料涂到羊腿上,转动羊腿烤熟,然后用银刀把熟的羊肉割下来,又蘸着一碟据云潇吹嘘,是他行走江湖时研究出来的独门蘸料,两个人吃得满嘴流油。 “我还以为大哥身份贵重,看不起我这江湖出身的野把式,想不到,大哥就是那起子书生说的,是名士真风流,云某佩服得紧啊。” “我父亲喜欢狩猎,幼时我常陪他去西郊狩猎,打到什么,当天就烤什么吃。这一口烧烤味道,愚兄怀念得紧呐。” “老西平侯威名震四方,愚弟素来仰慕。” 两个人谈天说地,大醉而归。 /134/134576/32170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