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童年经历 (第2/2页)
猛然醒觉,人类和野狼实则并无区别,和荒野里的其它生物也并无不同。人类是栖息在城市里的野兽,同样遵循自然界的残酷法则生存——弱rou强食,物竞天择。 虽然有所谓的正义、道德与公理,但这些规范也只是在事前起到威慑作用,事后产生惩罚效果。等律法有用时,罪恶往往已对当事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而规范与律法之所以能够生效,无非也是依托于力量。若没有力量作为保障,这些条文又有何用呢? 显然,要使自己不受侵害,不能寄希望于外部力量的干预,要靠自己——自己一定要变强!拥有足以自保的力量!从那时起,我信奉荒原里自由纵横的狼,不愿去做圈养在栅栏中的狗。 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孩霸这次能够夺走我的巨龙雕刻。等我长大后,那些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人又会夺走我的什么呢?我的快乐?我的幸福?我的生命?还是我的挚爱?心念至此,我就打定主意,要去获得强大的力量。 可是,我身体那么瘦、那么小、那么弱,要如何才可能变强,打赢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对手?若说魔法,则必须通过魔法学院严格的入学考试,要有较高的法术天赋。我对此并无信心,何况我以十几岁的年龄去学魔法,已算是颇晚了。而由于先天身体素质的限制,我也必然练不出强健壮硕的体魄。有什么方法能够“以小搏大”?我并不将之称为“以弱胜强”,因为能战胜“强”的话,还会是“弱”吗? 数月以后,那孩霸已把锡铁骑士也玩了个缺胳膊少腿,又去糟蹋艾娜的玩偶公主娃娃,早把巨龙雕像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但我对如何“以小搏大”这个问题一直念念不忘。如今想来,那时的坚持,是由于一种强烈得近乎执着的忧患意识始终萦绕在我心头的缘故。
某一天,令我梦寐以求的答案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展示了以小搏大的方法。为我揭开谜底的,却是个陌生人,肯定不是小镇的居民。 时已入秋,那人却穿着一件旧得已经褪了色的单衣,裤脚、袖边乃至领口都因磨损而变得毛糙不堪。一条宽宽的漆黑缎带扎在他腰际。 此人看上去就像个邋遢的流浪汉,个子不高,身材削瘦。他的下巴很尖、脸型狭窄,颧骨突出,薄嘴唇使人对他产生冷酷刻薄的印象,那双眼睛则内敛着寒星般的神采。他就好似荒野中一匹精悍、危险、孤单的独狼,沉默之余却随时准备着对猎物发起攻击。 那显然是个不好惹的人物,可是有的人偏偏就是要去惹一惹。两个摔跤手般的壮汉忽然拦住了那人的去路,只见他俩高大结实,全身肌rou好似厚重的铠甲,充满了力量感。 其中一个壮汉动手揪起那陌生流浪汉的衣领,凶巴巴地嘎声道,“你还想走?没那么容易?” 那独孤之狼一样的人注视着壮汉,瞪人的眼神比说话的语调更冰冷,“就凭你们?也配不让我走?” 瞧这等架势,路上的行人纷纷走避。我躲在街边一家店铺的门柱旁偷看,心“怦、怦”地跳。他们双方有何恩怨和嫌隙,我无从得知,但我热切希望那陌生人能赢。 多说无益,两名壮汉各自举起了手中紧握的棍棒,这就要往那人身上、头上砸去。那人冷哂地一笑,一拳挥出,后发而先制。听到“哎哟!”一声惨呼,一名壮汉的鼻梁已经被击碎,血流满面。 随后,拳影闪烁、拳风呼啸。还是小孩子的我根本无法看清那人的出拳。结果,两个又高又大还很壮实的凶汉身中数拳,转眼就倒地不起,再战不能。 好快的拳!好猛的拳!好狠的拳!我呆住、愣住。那人的拳术就像是有着摄人心魄的魔力,将我牢牢吸引。我知道,我已找到了那个答案,目睹了以小搏大的本领。那并非蛮力,而是一种技巧——将人撂倒的技巧。 哦?有人会问我,我是不是跟着那人学拳,获得了拳术的奥义,这才成了拳师?我当然也想啦!可惜现实不是传奇小说。我是悄悄跟在那人后面走了一段路,但他随即拐入了一条小巷。我追过去时,那人已没了踪影,就这样消失在了秋风里。 虽然我不能说这件事改变了我的命运,因为说不定这场际遇正是上天为我安排好的,是注定的。但无论如何,此事对我的人生还是极具影响的。 从此,我迷恋上了打拳,醉心于迅猛的拳术。一有空我就要跑去拳击练习场观摩,照着拳手的样子挥拳、练拳,痛扁假想的敌人。那时,我并不十分清楚,要与之斗争的敌人是什么。而当我知晓故乡拳场的拳手所使用的搏击术与那陌生人的技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时,已是多年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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