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元精米 (第1/1页)
林飞羽刚刚认祖归宗回到林家,若是表现得太过的嚣张,打死林家子弟,估计不但会被驱逐出家族,很有可能有杀身之祸。 林飞羽自然是不知道,他自觉地留手了,但是在林惊野他们四个人的眼里,那是嚣张跋扈到了极致。 “你知道我是谁吗?”林惊野阴狠的盯着林飞羽,“你敢伤我,我一定要让你生不如死,你给我等着,我一定要亲手打断你的手脚,捏碎你浑身的骨头,让你遭受世间最痛苦的事情。” “我才不管你是谁,你知道我是谁吗?”林飞羽嘿嘿笑了一声,听到这林惊野的话之后,胸中有杀气汹涌而出。 若不是看到周围已经有其他林家的人注意到了这里的动静,林飞羽都想顺手宰了林惊野他们四个人,再在院子里找个地方埋了。 “我等着你再来找我,不过下一次,可就不是断手这么简单了。”林飞羽冷冷的丢下一句话,然后走出大哉乾元院。 门口外面,有十几个少年和青年正探头探脑的看着这边的动静,看到林飞羽出来之后,都是吓了一条,脑袋左摇右晃,假装什么都没看到。 林飞羽也不管这些人,拿起手中的书,仔细的对照了一下,然后就循着街道走去,脚步飞快,几下眨眼,已经是走得无影无踪了。 “那少年是谁?大哉乾元院好多年没人住了,没想到居然来了个这么凶猛的少年,才聚星境五重而已。” 等到林飞羽走得没影了之后,周围的那些少年青年才议论纷纷起来。 “那可是林惊野和他的三个根本,居然被人打断了手脚,啧啧啧、、、” “夜路走多了就会碰到鬼,那林惊野仗着自己的哥哥是命星境的嫡系族人,横行霸道,不知道打断了多少人的手脚了,这下碰到硬茬子了。” “不过这少年麻烦大了,等到林惊风回来,绝对死定了,那可是嫡系族人,杀一个旁系支系族人,顶多是受到点惩罚而已。” 、、、、、、 此刻,林飞羽自然是不知道,自己刚刚认祖归宗的第三天,居然就得罪了一个嫡系族人,一个跟林霄飞和林霄炎同等地位修为的同族。 在大哉乾元院的书房之内,林飞羽如饥似渴的翻看那些藏书,已经是过去了三天时间,因此他才会觉得饥饿难忍,想要出门吃饭,没想到就碰到了林惊野他们四个人了,一场战斗,虽然结束得很快,也让林飞羽感觉更饿了。 聚星境武者,每一次修炼,除了能观想吸纳诸天星辰之力淬炼rou身之外,身体还要消耗大量的精气,必须以天地元气和食物来进补。 若不以食物补充身体修炼实力晋升所消耗,武者的实力不但不会进补,反而会不断的退步,最终潜力耗尽,终生无望再突破到命星境。 修炼到命星境之后,寻常的食物已经无法满足命星境武者修炼的消耗了,他们所需要吃的东西,更为高级,乃是以灵药炼制而成的丹药。 “醉风酒楼,就是这里了。”林飞羽对照了一下手中书本的介绍,肯定的说道。 眼前的酒楼,高有七层,名为醉风酒楼,乃是林家家族所开,专门供应族人在这里用餐。 当然,要付钱的,家族不可能做赔本的生意。 林飞羽站在酒楼外面,已经是闻到了大米的香气和烤rou的香味,感觉肚子更饿了。 “公子,要用餐吗?请进。”一个身穿小厮衣服的酒楼小二,看到林飞羽之后,迅速的走了过来,并没有因为林飞羽的穿着比较寒酸而有所看轻。 这林府里面的所有人,全部都是林家族人,而能够到这醉风酒楼里面吃饭的人,在林家的地位都不低,可不是他一个酒楼小厮能够看不起的。 “嗯,你们这里供应的是什么饭菜?”林飞羽点点头说道,跟随在小厮的身后走了进去。 林飞羽已经发现,这个小厮,只有十八九岁,身上的气息却是非常的精悍,虽然不是聚星境武者,但是显然距离突破已经不远了。 林飞羽心中感慨,这个小厮的身手,若是放在忘川城之内,地位也远比林远通还要高,在这里,居然只是酒楼的一个小厮而已。 “我们醉风酒楼供应的乃是一元精米,还有各种聚星境妖兽的精rou,还有就是我醉风酒楼的秘酿熏风三日醉,都是能大补rou身精气的食物。”小厮连忙介绍道。
“若是公子需要,我们醉风酒楼,还有我大周皇朝精心培养的一元灵米,乃是命星境武者的食物,聚星境武者在突破境界之前,对于突破境界大有好处。”小厮接着介绍道。 所谓一元精米,乃是一种大米,内蕴惊人的精气,是专门为聚星境武者所培育出来的大米。 这种大米,一斤等比黄金,珍贵非常,不是非常有钱的人也吃不起。 一元,就是一元之始,乃是一切之起始的意思。 至于一元灵米,带了个灵字,却是在一元精米的基础上再度培育出来,内蕴天地灵气,却是命星境武者食用的大米,有助于命星境武者修炼。 这些东西,都在林飞羽手中的那本书上有介绍。 这本书,乃是专门介绍的林府之内大部分街道商铺之类的信息,包括各个店铺买卖什么东西,都有详细记载。 这本书,就叫做《林家随园》,是林家专门撰写出来供林家族人子弟观看了解林府的。 “一元精米先上五斤,还有就是聚星五重以上吃的妖兽精rou也给我来十斤,至于熏风三日醉来一坛。”林飞羽进入醉风酒楼之内,寻了个无人的桌子坐下,淡淡的吩咐道。 “好嘞,马上来。”小厮兴奋的应了一声,转身就去安排了。 林飞羽这一下说话,让他周围的一些正在吃饭的林家族人都神色奇怪的看着他。 “看穿着,可不像是有钱的主儿,不会是想来吃霸王餐的吧?”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低声说道。 “醉风酒楼可不是打秋风吃霸王餐的地儿,真敢这么做,保准下场凄惨。”另一个同桌的少年也笑着说道。 “也许人家是藏富于身呢。”同桌的第三个少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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