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官人_第十二章:享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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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享受 (第1/2页)

    来财今年才九岁,年幼时营养不好,就算是进了张家两年多快三年了,也还是瘦瘦弱弱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要不是便宜,张根富才不会要——对了,这事不归张根富管,是一个叫“通叔”的管家买进来的。据说这“通叔”是张正书便宜老爹的书童,后来就做了管家。这“通叔”很喜欢来财,也许是看到当年他自己的样子吧,甚至“来财”这个名字,也是“通叔”起的。

    听得张正书的叫唤,来财在屋里应了声:“小官人,小的来了!”

    “我要沐浴,准备浴汤吧!”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他锻炼了小半天,身上早就出汗了,难受得紧。

    “小官人,小的这就去让人准备。”来财好似一阵风一样冲了出去,差点没摔倒,深怕被张正书叫住一样。

    张正书无奈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想:“我有那么可怕吗?”

    来财跑出这小院,才松了口气。说实话,来财对这个小官人的感观不太好,因为他曾经见过这小官人是怎么欺负“养娘”的,故意把衣服沾染了墨汁,让人家“养娘”洗了整整一天都洗不干净,最后挨了骂。这张小官人还没心没肺的在一旁笑……好吧,来财是喜欢上了那个懂事的“养娘”,甚至还想着有一天赚够了赎身的钱,然后恳求张员外放人,好成家立业。没办法,穷人家的孩子就是这么……早熟?

    有宋一代,贱民阶层并不多,除了乐户之外,就是家仆和婢女了。家仆和婢女,在这时候是有很多种称呼的,看主人家喜欢叫什么。比如婢女,可以叫养娘、婢仆、僮仆、人力、女使等。有意思的是,宋代和唐代不一样,唐代的家仆婢女一旦卖身,就是终身是贱民了。但宋代不一样,就算是家仆和婢女,也转为了以契约为依据发被雇佣的仆人。

    这些家仆婢女,原本都具有良人身份的。所以呢,在合法雇佣期间才地位卑贱,因为人身自由已经没有了。但宋代律法规定了,家仆雇佣期一般不得超过十年,一旦契约期满,去留悉由婢仆,主人不能继续占有其人身与劳动。

    要不然,那些穷苦农民怎么甘心将自家的儿子女儿都送到大户人家来?除了能吃饱饭,有机会读书以外,就是因为这一条了。十年过后,可以恢复良民身份。但奇怪的是,就算恢复了良民身份,很多家仆也不愿离去的,还要再签一份契约。但这份契约就不是卖断人身自由的了,相当于雇佣合同,主人家要付给银子的。其实,卖断人身自由的家仆,在宋代真的不多,除非是走投无路了,或者急着用钱,才一次性卖断的。

    来到厨房,来财唤了两个养娘烧水,给张正书准备浴汤。宋人酷爱洗浴,连官员、学生都有“沐休”日,也就是放假洗澡的日子。汴梁城中,有不少商业浴室,唤作“浴所”,也叫“浴室院”。这时候的宋朝,洗浴业特别特别发达,满大街都是公共澡堂。对于爱干净、懂享受的宋人来说,沐浴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有钱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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