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痛哭爱女死 (第2/2页)
当成我的心肝宝贝,无微不至照料。并把我的知识,全部教给她。她十分聪明好学,没满五岁,就把《三字经》《百家姓》《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背诵如流,大都能讲解。尤其她长得比谁都美丽。比谁都好学。比谁都听话……” 洪菊花哀呼一声:“凰儿……”又吐血、痛哭。 冯宝珍为洪菊花边揩血泪,边说:“我把您给凰儿的金狮子(一对)、金项圈、银手镯、玉坠、各种首饰,各种金银铜玉玩具,全部装在大棺材里随葬。请石匠用石条子,包了一座雄伟的大墓。” 洪菊花:“我这次来,本要接您和凰儿,去我刚刚完工的育婴堂。” 冯宝珍:“啊!” 洪菊花:“可是,来晚了……凰儿埋在哪里?我去悼念。” 冯宝珍起身:“我带您去。”边走边说:“不过,先给您说明:我不惜高价,买一段真正的墨石,请雕刻铺子,打磨成高大的墓碑,上刻:‘爱女娄凰之墓’。‘洪菊花、冯宝珍痛呈’。石碑精磨得漆黑光亮照人影,十分大气,神圣不可侵犯地立在凰儿墓前。算是菊花和我,最后对她刻骨铭心的慰藉。” 二人来到坟地一看,是一个花园式的小林场。墨石碑旁,凹凸不平乱放着条石。墓地和碑前,有几大堆灰。并无大墓。 洪菊花不解,问:“怎么是这样?” 冯宝珍伤心说:“立碑后的第三天深夜,墓被敞开。墨石碑和您给凰儿众多的首饰珠宝玩具,全部被盗了。给您看看残迹,留个深刻印象,永远记住人间的黑暗、丑陋、憎恶与悲哀。” 洪菊花:“哎呀!我的凰儿……您死了,还被这样……怎么只有这些灰……啊……喔喔……”又大哭起来。 冯宝珍:“人死了还这般不幸!我去保安局报案。由于娄家,在这地区人缘关系,非常不好。保安局局长‘鱼杂碎’(绰号),十分冷漠。说:大户人家被抢劫,儿童被拐卖,国库被偷盗等大案,都忙不过来。哪还有时间管盗墓的事’。”
洪菊花:“说明那个黑暗政府,多么无能。” 冯宝珍:“鱼杂碎还说:‘其实盗墓这事,同开挖文物的性质差不多,现在不被盗,以后也要被挖的嘛。等着吧。’” 洪菊花:“他就不管了?” 冯宝珍:“我气愤已极。心想:我‘蒙古包’好欺负;洪菊花决不会善罢甘休!我就写了许多张‘露布’,到处张贴。” 洪菊花:“对!鞭策政府,要他们非管不可!” 冯宝珍:“我露布上写:金江独步到处救人。只因为没有生儿子被休。她的大女儿娄凰,不幸病故,埋在地下,竟然也不得安宁:其墓就在大庭广众眼皮下,被敞开盗尽。这种盗墓贼,罪大恶极,谁能容忍?” 洪菊花:“凡是盗墓贼,都不能容忍!” 冯宝珍:“埋人时,活着的人及子子孙孙的愿望是:永远保持完好无损。” 洪菊花:“现代有的人,以‘挖掘文物’为幌子,行盗墓之实,就是败类!” 冯宝珍:“民众顷刻沸腾开了。一方面向政府请愿,一方面无形中布下了天罗地网……” 县长惊愕:“啊!民众声势这么浩大;我也才知道:‘那是金江独步之女’;责令保安局:限期破案!” 保安局于第二天,就得密报。立即出动,抓住了正在出卖首饰的盗墓贼:三个逃兵……到处流窜的兵痞!” 洪菊花:“当逃兵、兵痞就十分可耻了,还成盗墓贼,太可恶了!” 冯宝珍:“我把这事写成露布。上写‘苍天有眼,抓住了盗墓贼。谁家没有祖宗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死后还这般不幸。这种盗墓贼,活在世上,不感到可耻么?……’” 洪菊花:“有他们,就使大众受无妄之灾。” 冯宝珍:“我写了的。” 民众愤怒已极,成队在街上游行,纷纷呐喊:“伟大的金江独步,常常救世人出水火。”怒吼:“娄家不识贤良,把她休了。”“其女儿还这般不幸,入了地还受欺凌。”横幅:“盗墓贼十恶不赦!”横幅:“要求政府,对盗墓贼,施与极刑!以平民愤!” 保安局长鱼杂碎惊愕:“啊!民众声势这么浩大,我不敢轻视民意。按照古来的极刑方法,执行!” 保安兵们将三个盗墓贼,反捆了双手,押到已经敞开的娄凰棺木前。当着人山人海的民众。先点‘天灯’(头戴浸油棉花点火燃烧)。后‘挖心,活祭’!再焚烧尸体。” 洪菊花:“即使把盗墓贼千刀万剐,化灰化泥,也难解我心头之恨!” 冯宝珍伤心说:“正是!即便如此,也难除我心悲哀!” 洪菊花:“我俩同仇敌忾。” 冯宝珍:“人间渣滓难除尽。我不愿凰儿,再受风寒和肮脏人渣浸染。于是,将她圣洁的玉体,升上了天际(火化了)。” 洪菊花:“啊?” 冯宝珍:“骨灰就在我的床头。我永远伴随她,直到我的终生!” 洪菊花:“啊!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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