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中宫大戏开演中15 (第2/2页)
,是有件事。”千影拱手做礼,随后压低声音说道,“三月百花节,慈恩寺开正门,恐怕会出大事。” “什么大事?”傅景初神色凝重问道,百花节,老祖宗要做观礼,慈恩寺开正门这日,老祖宗要去礼佛。而除了老祖宗,百花节是民间一年一度的大节日,这日是女孩子们纳福的大日子,王城的及笄女子都会前往王城郊外的花海湖,接受纳福,而慈恩寺,那是每年开春,百姓们都会前往礼佛的大日子。 千影脸色很阴郁,“属下办事不利,尚未查出,但是,有情报表明,或许是跟越族有关系。” 傅景初垂眉思索了起来,千影会跟他说,那就表明这事是百分之九十是真的了,不是虚假情报,但又无法得到更多情报,那就说明,此事对方掩藏得极深。 现在麻烦的是,不知道会出什么大事? 足以称得上大事的,那就应当是会引发天下人注目的,百花节和慈恩寺开正门两件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人多,热闹,贵人也多。 应该从安全角度入手,还有那日会出现的贵人…… “百花节那天,纳福的用品是花和水,查查这两样东西有没有被动过手脚,还有慈恩寺用的是香还有分发的果品,这两样东西盯紧点,看有没有异常,给我一份百花节和慈恩寺会出现的贵人名单。对了,马车也好好查查。”傅景初说着,又眯眼想了一会儿,压低声音说道,“大皇子府那边也盯着。” 他记得,大皇子的侧妃苏和韵出身南疆,和越族有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是!”千影恭敬应下,抬眼看着正在垂眉思索的傅景初,千影眼底闪过一抹敬意和仰慕,此人出身奴籍,可见识和谋略,不亚于主人。 千影悄然退下,心里暗道,有了初管事指示的这些方向,他们查探消息就容易多了。 傅景初见千影离开,便一边想着事情,一边朝明轩堂进发。 待进了明轩堂,见老太君正在翻着一个手帕,傅景初轻步上前,做礼,“景初见过老祖宗,老祖宗安好。” 老太君回过神,看向傅景初,笑眯眯的招手,“景初过来,瞧瞧这帕子怎么样?” 傅景初接过,仔细一看,手帕上绣的是栩栩如生的圆滚滚-黑白相间的大猫。傅景初不由一笑,这东西一看就知道是红苏姐的杰作。
“可是jiejie绣的?”傅景初笑着将手帕还给老祖宗。 老祖宗哈哈一笑,“没错!就是你jiejie,你jiejie这鬼心思,弄得这些东西可真是有趣。” 傅景初弯了弯眼睛,红苏姐弄的这些个东西自然有趣,那是另一个世界的沉淀和想念。 “对了,景初啊,你这会儿来,可是有事?”老祖宗将手帕放到一边,看着傅景初,这个时间点,傅景初应该在前院处理邸报和府邸的事情才是。怎的来她这里了? “老祖宗,景初想请问老祖宗,那越族之事?”傅景初轻声问道。 本来今日他在庄河那里也问了,可庄河知道的不多,想着老祖宗是萧家出身,那文渊阁肯定是去过的,便想着问问老祖宗了。 “越族?”老祖宗重复了一次,随即笑了笑,笑容带着几分感慨,“越族,当年可不叫越族,他们的族人自称是女娲后人,女娲后裔才是她们的名字。” 女娲后裔?傅景初眨眼,莫非这个世界还有玄幻标签? “但,那些都是上古传说了,谁还记得呢?她们这一族也很奇怪,女子多,男子少,越族便是女子掌权,她们的掌权者称之为圣女,继承人称之为公主,历代越族的掌权者都是貌美如花,智谋出众的,龙唐建国初,越族和龙唐曾经互换国书,欲结两国之好。可后来,不知怎的,越族撕毁国书,率先挑起战事,之后,占领南境,时间长达二十年,后来窦家崛起,窦家将越族驱逐出境,那时候,越族岌岌可危,几乎都要到了灭族的地步,只是,那时候的□□也很奇怪,下令让越族迁移到南境的荒城,之后,就不予理会了。” 傅景初挑眉,能够建国的皇帝心肠不可能那么软,怎么会没有斩草除根呢? 老祖宗看着傅景初,笑道,“景初是否也觉得奇怪?□□竟然没有斩草除根?” 傅景初点头,“□□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 老祖宗长叹一声,“没错,但其中秘辛只怕只有君家人自己知道了。” “之后,越族依然来犯?”傅景初问道。 “嗯,只要有机会,他们便不会放过。”老祖宗说着,转开话题,“越族人女子居多,他们善于用毒,喜好用美色惑人。另外,他们还喜好用蛇,他们的族徽便是跟蛇有关。” “蛇?”傅景初眯了眯眼,也许可以试探一下,那苏和韵若是越族人,身侧肯定会有蛇吧? “你问我这些,可是有什么事发生了?”老祖宗问道。 “老祖宗,那二殿下最近迷上了一个小倌,那小倌跟越族,跟苏和韵或许都有些关系。”傅景初低声说着。 老祖宗哟了一声,冷笑开口,“二殿下?真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傅景初有些意外的看着老祖宗,老祖宗的神色间都是对那二殿下的鄙夷,虽然老祖宗素来就直率,但言语间依然牢记分寸,如今却对二殿下出言鄙视,这可不是老祖宗的风格。 虽然心头疑惑,不过傅景初倒也没有出声追问,和老祖宗转开话题,说起了其他有趣的事情来。 ****** 是夜,傅景初收到了来自北境的第二封信,这封信距离上封信的时间相隔了七天: 阿初,今夜的北境风很大,蛮族借着风逝行火攻之计,他们可真蠢,以为我们会没有防备吗?今夜我们将蛮族逼退了百里,王九杀敌四百,李成杀敌三百,还有一人,我叔叔傅康鸿的小儿子傅承彬杀敌一千,这小子竟然偷偷进了血狼军!还改名换姓,说什么要凭自己的实力当上将军——真是一个蠢货!今儿个若不是杀敌一千,还走不到我跟前,而他进血狼军已经五年。当初王九进血狼军三年就做了我的护卫,他混了五年还是一个百夫长。真是——笨死!李成一直在看我和他,那眼神就分明在说,将军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堂哥?! 阿初,我好想弄死他!不过阿初你会不高兴的,我就让他继续活着了。 对了,阿初,荷包上那只狼的眼睛被我戳破了。 …… 傅景初看罢信,摸了摸桌上他绣了一半的荷包,那荷包上的绣着的——一只叫哈士奇的小兽兽,傅景初默默的想,其实,哈士奇本来就是狼,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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