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天仙尊_第三十六章 十二别院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六章 十二别院 (第1/2页)

    是夜,沐青躺在临时弟子房中的一张小床上,仔细回想着今天的进入宗门的过程:今天那位红袍中年人用神识探测气血流动的法门,还真是有些措不及防,自己的回答能不能真的把对方骗到呢?如果对方起了疑心,会怎么做呢?要是这古灯照千秋就是自己的灭族仇人,一旦知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可就是凶多吉少,那应该做何准备呢?自己现在修为还是太低,保命的手段在结丹修士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如何更快提高修为呢?

    思索良久,沐青轻轻自语道:“现在也只能以不变应万变,见机行事,有机会就借用此地的地火炉,把那些蛟蟒材料炼成法器,再把那些归元丹炼出一批来,毕竟,没有足够的实力,无论如何还是不行啊。”

    此时,那片楼阁中最高大的一栋的顶层,两人正相对而坐,一盘残棋已经进入官子,一人手捻一颗黑字,在棋盘上轻轻一落,微微笑道:“丁师弟,你最近这棋力,怎么好像还有所下降啊?”

    只见说话之人正是古灯照千秋的宗主——萧暮色,而坐在对面与他对弈的这位丁师弟正是今天招沐青入门的那位红袍中年男子。

    “师兄,小弟俗事缠身,何止这棋力,连修为都也是止步不前啊!”这位丁师弟道。

    萧暮色笑道:“哈哈,丁师弟,你是宗中我最为亲信之人,我两个又是亲师兄弟,你说有些事情,不交给你去处理,为兄哪能放心啊,这些年来真是有劳师弟了。”

    丁师弟道:“师兄说哪里话来,这些都是小弟心甘情愿的,何况,要不是师兄你一力协助,小弟我那有结丹的机会啊!”

    萧暮色微微点了点头,话音一转道:“听你说的这今天收的这个杨小子,还真是有些古怪啊。”

    丁师弟道:“师兄明鉴,就我看那小子,即便有些机缘,得到了一颗大道丹,但他只三年就可筑基成功,这未免有些太快了,纵使天资过人,总也要五六年的时间吧,而他rou身骨骼之强韧远超常人,这绝对不会是天生的,而应该是吃了什么滋养rou身的灵药,同时,我注意到,要是一般的筑基修士,在当时的情况下,必定下意识的用神识自顾全身,而他的神念却丝毫没有放出,这只能说明,他神智强大,心思缜密,故意将神念压制。”

    萧暮色又点了点头,道:“他说他二叔在山阳?把山阳的探子最近三年送回来的情报再查一遍,看有没有这么一个小子,曾经投奔一个姓杨的人家。只要找到这个姓杨的二叔,一切都清楚了。另外,那个杨小子,也要盯紧了,若是真心加入我宗就罢了,要是有别的企图,哼哼……”

    丁师弟点头称是,转身便出了阁楼。

    第二日晨,沐青起了个大早,其实对于他这样的筑基修士,十几天不眠不休也无所谓。刚从床上坐起,只见外面院门吱扭扭被推开,走进来两人,其中一人正是昨天的那位瘦高个——甘判,而另一人却是一位身穿红袍的青年修士,大约二十七八岁年纪,手上捧着一叠衣服。

    甘判一进到这个小院,就高声喊道:“杨师弟,杨师弟,可起来了吗?”

    沐青忙答道:“甘师兄,您来的真早!”说着便从屋内出来。

    甘判一见沐青出来,道:“杨师弟,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于伟,于师弟,他是从小就加入宗门的,从今日开始搬来和你同住,在你正式入门之前,他负责给你讲解一些宗门的规矩,介绍一下宗门的情况,这于师弟年岁虽然轻,可是我宗的老人了,比我入门还早,也是筑基修为,你可要好好向他请教啊。”

    沐青忙向着青年修士一拱手,道:“有劳于师兄了,还望师兄多多照顾提点。”

    这位于伟于师兄也很是客气,拱手道:“杨师弟客气了,我也是奉命来照顾师弟的,必定尽职尽责。”

    甘判引荐完毕,便就离去。

    于伟却将手中衣物向前一递,道:“杨师弟,这是本宗特有的法衣,最大的特点是可抗一些火力,本宗大多数功法都是火系功法,修这些功法时候,不小心就会灼伤rou身,而此法衣正是针对这点炼制,师弟试试看合不合身。”

    沐青接过法衣,连声称谢,便就进屋换上。

    于伟稍等片刻,也就进到屋中,见沐青换好了法衣,满意的笑了笑,道:“杨师弟,自从本宗开始广收弟子,原来每十二年召开一次入宗大典的规矩就暂时不执行了,而改为每月初一召开一次临时长老会,将本月招收的临时弟子集中在一起,对那些开灵弟子,会指派几名筑基弟子指导其修炼,等到他们筑基成功,通过每年一次的宗内大*比,再由长老们择优收入门下,成为正式弟子;而你这样新来的筑基弟子却又不同,你可以先向长老们说明自己想去的别院,再由长老们斟酌决定,也要通过宗门大*比,才可能被长老收为正式弟子。”

    沐青道:“于师兄,但不知这些别院有何不同?这宗门大*比有是何事?”

    于伟道:“我们古灯照千秋现在有一座主院,十二座别院,主院是宗主他老人家所在,而十二座别院则是由十二位长老负责管理,你也知道,我宗以火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