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我在浣熊市当大佬_第七十四章 年轻人,你渴望帕瓦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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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年轻人,你渴望帕瓦嘛? (第1/2页)

    奥斯维尔e斯宾塞出生于1923年,是英国传统贵族斯宾塞家族的后裔。

    由于出生于名门贵族,所以斯宾赛从小就受到了全欧最好的教育,童年时还通过家族联谊,认识了亚西福特家族的爱德华,并与他成为了挚友。

    由于展现出了出色的生物学天赋,斯宾塞在10岁左右就进入了瑞士大学进修,并认识了跟他志同道合的第二个好友,比他大5岁的同学詹姆斯马克思。

    到了1939年,16岁的斯宾塞就取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而他的挚友马克思博士学位毕业后选择了留校担任导师,又是在马克思任职期间,斯宾赛给他介绍了同为博士的贵族爱德华.亚西福特三人至此成为了铁三角,形影不离。

    在其后的几年中三人经常去斯宾塞家族位于海边的古堡中避暑,并且大谈理想。

    也是在这几年斯宾塞渐渐迷上了优生学理论,认为现代的人各方面都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进化,成为超人,才能让这个世界快速发展。

    1945年左右斯宾塞带着马克思和他的得意门生布兰登来到了欧洲,在一处山区中探险,却因人生地不熟,几人在茫茫大山中迷了路。

    三人走投无路时,被徒步旅行中的米兰达所救,并将他们邀请到了她控制的村庄内,当斯宾赛了解到米兰达通过一种霉菌控制了整个村庄后,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萌生了留下来取经的念头。

    他没有跟马克思的二人一起回国,而是尊米兰达为老师留在其身边打下手,米兰达也因惊叹于世乒赛的年少有为,将他雇佣为研究助理,带他研究起了这种霉菌。

    斯宾塞赛在村庄住了好几年,虽然他深受米兰达研究的启发,不过让他失望的是,他发现米兰达只想让她去世的女儿复活,而斯宾赛就想要通过霉菌实现让人类进一步进化的的梦想。

    由于他们的意识形态有冲突,斯宾塞最终告别了米兰达回到了英国老家,打算自己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

    尽管如此,斯宾塞依旧很尊重米兰达,一直与其保持着联系,将其视为自己的朋友与导师。

    而此时的斯宾塞还是一个妄想着能投身于研究的青年。尽管已经拿到了博士学位,他还是对堪称无尽的生物学知识渴求着。

    正在这个小伙子认真翻看着一些科学前沿的研究时,在他的身后几个穿着黑衣的军情处特工正在不断注视着他。

    少年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沉浸在,面前来自美国的生物期刊上。

    “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也太美妙了。一种居然能够让如此庞大的生物保持一定的活性,还能进行寄生的细菌,这是整个生物史上的大发现!”

    斯宾塞兴奋地说,他面前的研究报告正是安德鲁院士在纽约大学上所做的演讲。

    这个少年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自己的发现分享给两个好友,只见他急匆匆的跑出了图书馆,顺便带上了自己的研究笔记。

    在背后监视的,探员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后默默离开。

    他们不知道孟西斯为什么要让他们来监视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孩,不过身为情报工作人员,服从性是他们必须要遵守的,也是最重要的品质。

    目标的动向要马上向孟席斯汇报。

    下午,收到军情处文件后的亨特看向了窗外。

    果然,剧情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他这只蝴蝶刮起来的风没有改变整个生化危机的主旋律。

    斯宾塞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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