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个妖孽表妹_第二十二话 机车二人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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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话 机车二人组! (第1/1页)

    人的境遇真的有那么奇妙吗?连续两晚在不同的地方撞上同一个千金小姐,这不是猿粪是什么鬼?

    走出娱乐城的时候,我还真是对何一健刮目相看了。换做平时的他,到嘴里的rou都不吃?我不信。

    这回他演的哪一出,我又看不懂了。

    “喂,贝哥,你说刚才那个姑娘怎么样?”何一健和我并排走着,突然冒出一句。

    是吧,我就知道你这小滑头,对人家还是有想法的。

    “挺好的呀。”我说,“不也前凸后翘,能用啊。”

    “嗤!”何一健轻蔑地笑笑,说,“原来贝哥你也不过如此嘛,就看人家的脸蛋身材。”

    靠!我这不是为了配合你吗?你小子还会反击嚯。

    “你是对人家有意思呢,还是没意思啊?人家都说和你做朋友了,你还摆姿态。”反正我觉得全身挺累的,想找个地方坐下说话。

    何一健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呼~!我这不是后悔没有答应她嘛。。”

    “真的假的?你要是想玩玩而已就算了吧。女人满街都是。”我无意说了这么一句。

    没想到何一健皱了皱眉头,陷入了沉思,许久,他说:“也是。有道理。”

    怪事。

    我心想,这家伙也该不会真的二见钟情吧!?说话一梗一梗的。

    什么玩意。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事儿?两个人同时彼此动心!?我又不信。

    而且明天他就要回大芬村了,在我这边这段故事,连艳遇也算不上,只能说是偶遇。就算两个人想长期有路,也是非常困难的吧。

    “待会儿你还想去哪儿玩?我带你去吧。”我说。

    何一健再吸一口烟,然后说:“回酒店吧。我也不想去哪儿玩了。”

    难得过来我这边,作为东道主怎么我也要陪他转转吧。听到他说要回酒店,我就脑子一转,说:“你刚才不是说要去酒吧吗?我们去吧。”

    何一健摇摇头,说:“这会儿我又不想去了。怎么?你想去吗?”

    “还好吧。说实在话,喝酒也是不太想。。要不,我们去KTV唱歌吧。。”我又提议。

    “唔。。”何一健思考了半晌,接着说,“行吧,咱去唱歌!斋唱,不点酒!”

    “好嘞!”我左眼一眨,何一健就默契地和我击了一个掌。

    我们去到KTV,侍应生问我们喝什么酒。我俩异口同声说,不喝。侍应生张开嘴巴,懵了半天。

    我们无视他。自己点歌唱。侍应生只好默默地关门走了出去。

    两个人开了个大房,说起来真是有钱。而其实特么的全场就只剩下一间大房了。

    我俩嗨呀,每点一首,你我一个麦克风每人一句过,等到高chao部分又一起合唱,爽到极点时两人拥抱,又或是翩翩起舞,唱到悲伤痛处时亦彼此伤心流泪。。那光景,掏尽我们的心声,又痛得高兴。

    “感谢有歌,镌刻我们迷茫与骄傲的青春!”我对着麦克风大喊。

    “感谢小泽玛利亚,感谢玛丽苏!”何一健比我更疯。

    “哈哈!你傻逼!”

    “你逗比!”

    “哈哈哈!”

    其实知道吧,这才是真正的朋友,能陪你一起无聊。一间大房,两个大男人。就是不管别人怎么隔着玻璃门看你,投来多少嫌弃或意味深长的目光,你们还是基情四射,攻受分明,旁若无人,癫在一起。

    终于到了最后的时刻,我们都唱累了。

    我居然犯贱地点了那首《最爱》,作为收场。我拿起麦克风,破着音把这首歌重新唱起:

    “若你永远为这一缕爱,为了爱过愿意不再改。

    这生盼只有此梦,一生只想得你爱。

    共你挽住了、握过了,愿你挽住再不放开。

    千般温柔这纤纤手,万缕热爱在渗透。

    恨事遗留始终不朽,千金一笑潇洒依旧,对对错错千般恩怨,像湖水吹皱。。

    曾被爱过痛过的我,曾被爱过痛过的你,原为了要我与你遇见,再度分开。

    要说的偏偏忘掉,我最爱的人,今生只得你,永远也得你。

    要说的偏偏忘掉,最爱我的人,今生只得你,永远也得你。

    情是,这样细腻。”

    歌词,是那么动人,而我唱的,真心是那么难听。

    忽然想起伽璐,相识那天,对我说过的,所有话。句句刺我心窝。。

    同样是两个人的KTV里,当时我和董伽璐,而此时却变成了何一健。想一想,这切换真的有够[机车]。

    “好!唱得好!”何一健最后的最后站起来使劲地给我鼓掌,不知道他从哪里听出来的好听。虽然赞美很假,可我欣然接受。

    “走吧。吃宵夜去!”我把麦克风一扔,麦克风摔在皮沙发上发出一声长长尖锐的电流杂响,异常刺耳。

    走出包间门口,何一健从钱包抽出五张毛爷爷,吧嗒一下盖在站门口的那个侍应生手上,说:“结账。有多就是你的。”

    侍应生再次懵了半天。

    而我们已经远远地走了。

    深圳的夜若说迷人,不在自然的风景。那是一种有毒的魔幻之美。所谓“设计之都”,就是创意无限的钢筋水泥、灯红酒绿的霓虹,还有纸醉金迷的人心。这种大都市之美,让人陶醉,让人膨胀,甚至让人沦陷。

    我与何一健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连骨子里都成了张扬浮夸。就像怕节奏太快,时间把我们悄然掩盖、湮灭遗忘。

    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他死在了人潮。

    而何一健与我,很明显不想死在一片澜潮之中,所以走哪都想发光发亮。然而,就要接受诸多的事与愿违,这一点,我们都是知道的。

    吃宵夜的时候,我们聊了许多从前。

    仿佛那一夜,变得非常的漫长,像是翻开了一段段尘封已久的前世,谈来陌生而又熟悉。

    借何一健的话说就是:那是我们曾经最单纯美好的时代。

    我深表赞同。

    注:1,[机车],形容很不上道,让人讨厌的。

    2,今日二更完毕,能看到这里的都是真爱!

    在此最后,推荐好友爆笑卖萌大作《领只猫妖当男仆》作者巴布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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