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侠寻宋记_第三回 出宫品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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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回 出宫品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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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庑掩映间,阁子一列列排开。酒保识得曹小国舅爷,引着路在前面走。谈笑间,他们来到了雅间外,门上挂着珠帘绣额,一方素雅小匾上面写着“素心兰”三字,字迹飘逸如浮云出岫。

    雕木黄梨的门半掩着,酒保一掀帘侧身让四位进屋。

    雅阁内放置着几盆素心兰,清新怡人,雅趣别致。

    曹偕坐了主位,灰袍男子对席,蓝家兄弟下首坐了。

    只是天道暄热,曹偕吩咐酒保将四下的绿油吊窗打起。

    临街的窗户打开了,克里斯兴致勃勃,凭窗远眺。此时华灯初上,樊楼位于京城背面,皇城中心的夜景可尽收眼底。

    曹偕吩咐酒保:“先打十角眉寿。”

    听他点酒,酒保和蓝元震都吓了一跳。酒保自是知道小国舅爷海量,只是一下打“十角眉寿”也着实让他吃了一惊,眉寿是樊楼独酿的名酒,能与之匹敌的好酒在京城屈指可数,心想看这架势是要放开了喝,俗话说“眉寿美酒斗十千”,这一顿光酒钱就要吓死不少人了。蓝元震则在心里盘算:一角四升,这十角酒能喝得完吗?

    灰袍男子听他点酒如此豪爽,顿觉腹中酒虫闹着起劲,不禁面露微笑。

    席间,曹偕笑道:“敝姓曹,自号‘守中山人’,这两位是蓝氏昆仲③。敢问兄台贵姓?”

    灰袍男子心道:“曹小国舅”的名号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守中山人”的道号倒不经常听人提起。

    世人总认为修道之人,一定是饮风食露、虚无缥缈的世外之人。曹偕恰恰不似那些一般的修道之人,他尊性乐在简淡,大隐至俗,他自认为俗世山人便是仙,这才给自己起了这个道号。

    也许,这才是化外之境的通透。

    曹偕没有报出真名,灰袍男子便知他也已猜出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才在言语间有点到即止的意思,他笑道:“在下姓楚,江右人士,此番来京城做些小买卖。”

    男子目光扫过蓝元震,心想:这兄弟二人年纪差了不少,此人虽然身穿便装,说话也不多,却官威十足,官场之中绝不是个小人物。

    “楚大哥,我叫元霄!”克里斯这身份本就是假的,报出来特别的爽快。

    男子却喜这少年是性子单纯,心直口快。

    先是酒器酒盏上桌,酒保早早给换上了大盏。

    须臾,行菜小弟左手拎着三个大碗,右臂自手至肩落了十几只碗,几只碟子,他利落的布下一桌菜rou果品按酒。

    克里斯没想到宋朝的餐饮业就这么发达,分工明确,服务到位。他见小弟聪明伶俐,训练有素,很是喜欢,叫到一旁打赏了不少银子。克里斯在现代就有这个习惯,她会专门给busboy额外的小费,因为他们一般拿不到给侍者的小费,反而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那小弟从没见过赏钱给的这么多的主儿,连忙称谢,一脸心满意足,干起活来更加利索。

    克里斯虽然出手阔绰,却没有丝毫显摆的意思,完全是对劳苦者辛勤工作的尊重。

    男子见少年对待这些底层小工与对自己的态度并无二致,和颜善笑,美口善言,让人感觉很容易亲近。

    过不多时,专门烫酒的“焌糟”把温好的酒送了过来,酒保依次斟满。

    曹偕开口:“楚兄,不知道咱们怎么个喝法?”

    男子还没回话,克里斯就端起满满一大碗酒。碗中酒色为琥珀色,晶莹透底,一股桃香直钻鼻腔,她毫不迟疑的喝了下去。

    蓝元霄怎么看就是一个纤弱唯美的少年,二人却见他喝起酒来如此豪爽,倒也颇出意料之外。

    男子道:“曹兄,我看就按小蓝兄弟这般喝法如何?”

    曹偕哈哈一笑,说道:“好!爽快!”

    两人端起碗来,也是仰头一饮而尽。

    那边酒保刚给克里斯斟上,她见两人对饮,很是羡慕,赶紧又喝,呼一口气,又将一碗酒喝干。当酒液滋润整个舌面时,克里斯细细品味:酒味清淡,幽雅细腻,质地精纯,入喉柔顺平和,加上一丝丝桃香真是别具风味,只不过度数低了些。

    蓝元震见主子行酒如此匆忙,担心了起来,以兄长的口吻道:“元霄,喝这么快当心醉了。”

    克里斯笑眯眯道:“这点酒哪儿会醉。”

    爱尔兰血统的史密斯家族成员,从来没在喝酒上输过阵。克里斯从小就记得外祖父的一句至理名言:爱尔兰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就是因为太强大了,上帝让我们迷上了喝酒,否则就是爱尔兰人统治世界了。后来,克里斯开发中国市场的时候,就听说了一条商场潜规则“酒桌上的输赢就是生意的成败”。她入乡随俗的与人拼酒,虽然白酒火辣热烈的味道她不喜欢,可她还是一口闷,喝不停,那样的架势,不知吓倒了、喝倒了多少挑衅的人。

    蓝元震不禁皱眉,心道:他伺候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主子怎么喝酒,尽管听她言之咄咄,却仍然免不了担心。

    “蓝兄,不要只顾弟弟,不喝酒。”

    见曹偕劝酒,蓝元震倒也陪着喝下这一碗。

    克里斯见状心里暗笑:原来宋朝就讲究劝酒了。也对,在中国酒文化里,酒桌上不劝酒就是不科学的,你来我往才有意思。

    她站了起来,端起第三碗酒,“曹大哥,楚大哥,‘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④’,今日初次相见便觉有缘,小弟先干为敬。”

    第三碗酒就这么下了肚。

    这句话本是现代酒桌上常说的劝酒话,克里斯早就说得顺溜了,她可不知道,这乃是出自明代陈汝元的诗句,宋朝尚未有之。

    “好一个‘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曹偕大喜过望,他自小喜作诗,尝从大诗人梅尧臣学诗,此番听到蓝元霄的这句诗真是绝妙。他眼露深意的望了一眼蓝元震,赞叹道:“酒好诗更妙,蓝家小弟真是文采不俗。”

    蓝元震听言,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在他心目中的主子本就是人中龙凤,气度更是不输男子,以前她向来在人前藏拙,谁都不知道她具有让人惊奇的才华。

    灰袍男子不免轻叹,说:“曹兄,你确定他这是敬酒吗?”

    曹偕看那蓝元霄手中还端着那空空的酒碗,露出古灵精怪的表情,立刻恍然大悟。蓝元霄这已是第三碗酒下肚,而他们无非是第二次举杯,蓝元霄那里是敬酒啊,明明就是挑衅。

    “楚兄,看来是怪咱们小瞧了他,我们可不能落后啊。”

    两人非常默契,连喝两碗,方才坐下。

    酒保一看,他斟酒的速度赶不上喝酒的速度,急忙叫了旁边的婆子,催促她们把余下的酒赶紧都烫了。

    酒兴起了就怕断酒,克里斯于是缓了缓节奏。

    她夹了一块芥辣瓜儿送下了口,又喝了一口酒,慢慢的品着道:“真是好酒啊。”

    酒保听客人说这句话都听的耳朵起茧子了,但这桌上都是贵客啊,他还是陪着笑,点点头。

    “贵酒楼能找到桃香水源酿酒,真是妙极!”

    曹偕笑道:“贤弟还懂酿酒?”

    “小弟略知皮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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