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秋风不度天王庙 (第2/2页)
头陀一愣,说的也是,“不能……搁在这里。” “你自己想办法。”说罢,看了眼弩箭射来的方向,手中长剑出鞘,向薛斌几人待的草堆走来。头陀愣了片刻,念了个佛号,一只手提起月牙铲,将南疆刺客的尸体轻松挑起,远远抛向几十步外的渭水河中。银鼠通灵,见主人被丢到河里,不由分说跳到头陀腿上便咬。 头陀嘿嘿一笑,丝毫不以为意,原来头陀自幼修习外门功夫,身上皮rou硬过磐石,白鼠竟不能咬破他的皮肤。头陀抬腿用力一跺脚,小鼠被震飞出去,摔到案桌上,竟是被这一震活活震死。 “放!”薛斌猛然一声令下,五支弩箭应声发出。绿衫人右手抬剑护在胸前,另一只袖管中飞出一条丝带,瞬间在面前织成一张罗网。罗网上贯有真气,弩箭射在上面竟然无处着力,叮叮当当掉在地上。 “抽刀!”薛斌见弩箭无功,与身后军士瞬间弃弩站起,拔出腰间军刀,动作整齐一致,毕竟是多年在战场上练就的本能反应。 绿衫人右手拿剑舞了个剑花,脚下向前踏出一步,这一步竟然飘出两丈距离。突然剑影一分为三分,同时攻向三人。薛斌欣喜,沙场作战不比江湖厮杀,最讲求配合,绿衫人打算以一敌五冲阵,便犯了兵家大忌,想自己小队在回京前可是雁门关守军斥候队,见过匈奴、杀过契丹,最默契的便是联合破敌,绿衫人未免太过托大了。 薛斌看到方才头陀用月牙铲铲尸体,便已知道自己几人怕是凶多吉少,所以此时他不求逃出升天,只求能再杀一个人够本。 “来得好!”薛斌见来剑凶猛,甚至自己完全看不清剑路,只能捕捉到一丝剑影。不过这并不妨碍薛斌出刀,“看你剑快,还是老子刀快!”说罢也不躲避,直劈绿衫人面门。
“噗”、“噗”两声,军刀尚未碰到绿衫,左右两道身影便已软倒在薛斌面前。 沙场混战,保护主攻手是左右两翼的职责。只是面前的绿衫人出手实在太快,左右军士看不清剑路,竟不知如何招架。情急之下,两人竟然同时选择用身体挡下快剑,帮助薛斌完成这刀。只是刀已劈下,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绿衫人一剑化三,挥剑时身体便已退回。薛斌的一刀只堪堪把绿衫人的面罩斩落,匆匆一瞥间,薛斌心头一凉,竟是个女人。 “好配合!”不男不女的声音再次响起。 薛斌脸色铁青,原来她的第三剑正中薛斌拿刀的手背,此时右手正止不住颤抖,他将左手搭在右手上。另两名军士偷袭扑空后便立马补在了两翼位置。“再来!” “我敬你是大唐铁骑,不杀你们,牵上马,出关吧。”绿衣人叹了口气,抬手指了指北方。 薛斌轻蔑一笑,再次摆出破军八式的起手,意思不言而喻,大唐铁骑不出逃兵,何况是百战精锐的羽林军。 “畏缩不前者杀!通敌叛国者杀!临阵脱逃者杀!抗令不从者杀!见死不救者杀!贪生怕死者杀!贻误战机者杀!谎报军情者杀!动摇军心者杀!辱我军威者……杀!”他双手握刀,或挑或劈,在身前舞出一道密不透风的刀墙,每踏出一步,便喊一句军规。另两名军士始终护在两侧。 绿衣人单手提剑,或还击或防守,边抵挡边撤步,竟连退十步。 十步之外,薛斌三人已是浑身浴血,铠甲破败。他微微抬头,看见正巧探出云端的那轮明月,亘古未变。他像回到了十年前那夜大雪后的鸿山关,脑中又想起踏马扬鞭的大督师,还有倒在自己身前的老伍长…… “别逼我改口。”绿衫人不忍再看一身血污的几名军卒。 伍长薛斌咧嘴一笑,绿衫人不明白这个卒子明明已是强弩之末,怎么笑的如此洒脱。 再次举起那把老军刀,薛斌盯着刀刃,温柔的像是在瞧那位在老家等了他半辈子的姑娘。 一声嘶喊,划破夜空。 “冲锋之势!” “有进无退!” “陷阵之志!” “有死无生!” …… 很少有人知道他征过契丹,讨过大奚,还游击过吐蕃,当年的袍泽或已身份显赫或已埋骨他乡。如今的新卒因他说话粗鲁,屡犯军纪,喜欢喊他蛮子薛。他不认识很多字,生平写过最多的,除了自己名字,就是罚抄的这“十杀令”。 也许到死他也不知道,最后喊出的那两句,原是三国高顺“陷阵营”的军号,能记在心里,只因为喊口号的那一夜,大督师带着他们八百骑,夜袭了契丹八部的三万先锋军。只因为次日的太阳升起后,他真的看到了白浪河水,却再没见到老伍长的脸…… 三道歪斜的身影,踏出的步伐还是那么整齐,一如往昔…… 头陀看着五道渐渐冰冷的尸体,诌了句前不久刚学会的成语,“自不量力。”听在绿衫人耳朵里,换来一声讪笑。似是笑这番僧竟也会诌成语,又像是笑那番僧的吐蕃国。吐蕃屡屡犯边,却始终踏不进中原,还不都是因为番僧瞧不起的这群又臭又硬的大头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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