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七十七章 诺威尔的主人 (第1/2页)
浩瀚的宇宙,无垠的星空。 一艘数千米之长,通体玄黑色的古老巨船,正在快速的横渡星空。 巨船虽然样式古老,形同一条木船,但是其速度确实格外的骇人,就连一些新式的,飞船和飞行器,也比不上。 巨船横空,在巨船周围,还有七八架大大小小的星际飞船,眼睁睁的看着面前一艘好似木头做成的古船,速度超过了,向诺威尔驶去。 “靠这是船,速度这么快!” “真的假的,这种老古董,还能有这么快的速度?” “妈的,全速追上去,我就不信了,这种破船烂木,还能一直开这么快!” 好似七八艘星际飞船,在一瞬间商量好了,全部疯狂的加速,向秦岳等人的魔船追去,可是那艘巨大的木船,明明就在眼前不远处,可无论星际飞船加》无>错》小说速,就是追不上。 七八艘星际飞船,就是跟到了诺威尔的星际海港,也没有追上那木船,不由暗道邪门! 当他们的星际飞船,停泊进了海港,向四周一看,更是冷汗都下来了,毫毛直竖。 海港内,竟然找不到那艘木船,不确信之下,他们揉了揉眼睛再看,还是没有。 “啊鬼船!是鬼船!” “呜呜,幽灵船,mama你给我讲的故事,我终于见到实物了!” 再三确认之后,这些星际飞船的主人,顿时有的崩溃,有的激动,有兴奋,有恐惧,也有直接昏倒的。 顿时,在星际港口,引起了巨大的sao乱! 魔船,自然不是幽灵船,只是到了诺威尔的海港后,被奥丁收了起来,这是神域传承已久的宝物,比流星之枪,雷神之锤都更为珍贵,奥丁自然不舍得将其停泊在海港内,到了目的地之后,便收起了。 这才造成了这个误会,可惜秦岳等人,都没站出来澄清,这也让诺威尔的彻底火了,无数的人,从四面八方涌来,企图一睹幽灵船的风采! 可惜的是,从此以后幽灵船在也没有出现过,让来到诺威尔的人大失所望,败性而回。 就在一群人正在港口,发生闹剧的时候,秦岳已经带着奥丁,绿巨人等,进入了诺威尔的城市中心。 在进入诺威尔后,秦岳等人就像融进大海里的一滴水,再也不是那么显眼了,因为比憎恶,更丑更奇怪的生物,大有人在! 憎恶看起来已经算是英俊的了,更别说绿巨人了。 在诺威尔的街道上,慢慢的走着,秦岳好奇的打量着这人来人往的行人,有蓝色皮肤的人、红色皮肤的人,紫色皮肤的人,个头矮小的矮人,人身兽头的兽人……种族简直多不胜数,好似一瞬之间来到了星际动物园,样的种族都能看到。 这些人浑身充满凶悍,一看就都是暴徒,手上无不沾染了血腥。 “看看!” 见秦岳的目光扫来,顿时引起街上一些人的不满,他们不由凶狠对秦岳怒目相视。 “轰!” 不用秦岳吩咐,奥丁就先出手了,手中的黄金权杖,对着这些人,轻轻一点,那几人顿时倒飞出去,狠狠的砸在了地面上,半天难以动弹! “下次眼睛放亮点,有些人不是你们能惹的,听见了么!” 这是奥丁的警告,自从被被秦岳的精元血珠控制后,奥丁就对秦岳衷心耿耿,哪里容得别人对秦岳不敬。 得了奥丁的警告,趴在地上几个外星人,强忍着疼痛,怀着憎恨怨毒的目光,狠狠的盯了奥丁一眼,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街道上的其他人,顿时如避瘟神,躲得远远的,一言不合就动手,在诺威尔虽然不常见,但只是一下就让对手摔倒在地,难以动弹的,那确实少之又少了,这种强者还是少惹为妙。 拳头大就是真理,这个道理在哪里都行的通,特别是在诺威尔! “好了!不要惹是生非。” 秦岳摇了摇头,这次来诺威尔,可不是为了杀人。 诺威尔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同一个小城市,住下上百十万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城市里黄赌毒俱全,只要你有钱,想要都能够买到,都能享受。 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穷鬼的地狱。 秦岳隐约记得电影中,诺威尔的实际掌控者就是帝凡集团,帝凡集团在这里开发怪兽的脑髓,有机物头骨、脑组织、骨髓液,这些无比的珍贵,在整个星系都能拍出天价,这也是帝凡集团,为何死死霸占诺威尔的原因,利益动人心! 帝凡集团的势力,有多强大,秦岳不,但帝凡集团,能在诺威尔这个三不管地带霸占多年,想来还是有几分势力的,要不然早就被人吞了,特别是帝凡集团的掌控者,帝凡还想要打宇宙灵球的主意,这可是灭霸和罗南盯上的,要是没几分本事,敢盯上这么? 所以,秦岳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帝凡,了解一下现在是情况了,银河护卫队的剧情,是否开始了! 如果开始了,又到了哪一步,要是能避开罗南,凭着对剧情的先知先觉,取得宇宙灵球,那是再好不过了。 特别是这宇宙灵球,也就是力量宝石,在电影剧情中特意提到,是可以被人体吸收的,只是没人有这么强大的躯体,能承载这股能量,纷纷爆体而亡,力量宝石的力量,才不被人所掌握! “那么要是吞下这力量的,是绿巨人呢!” 秦岳斜眼看了一眼身后,几位绿巨人那高大的身影,一个念头出现在秦岳的脑海里。 或许这个念头有些不仁不义,但是一旦成功,说不定会让秦岳拥有对抗灭霸的实力,就算是为了灭霸手上的那两可无限宝石,秦岳也是要试试的。 否则,难道要一辈子呆在漫威世界么,秦岳可没有这个想法! “我们找人打听一下帝凡的住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