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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收小弟的典韦 (第1/2页)
皇甫嵩等人走了,临走时又一次警告曹昂,若是再次出现类似的内容,屁股绝对不保!曹昂只得满口答应。 皇甫嵩临走时,对曹昂说要留下了傅干陪自己,以及一大摞圣人书籍。 曹昂对傅干并没有任何反感,更何况还是年龄相仿的少年。 两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无话不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而已逝的傅燮大人成为了双方感情升温的话题。 看着傅干声嘶竭力的伸着无助的双手,那是西凉的方向。 曹昂从没有像现在一样对异族充满了厌恶! 曹昂也从没像现在一样对金钱充满了渴望! 赚钱!赚钱! “想要瓦解一个民族,只需要抽干男人的脊梁和血性,丢掉女人的廉耻和善良!” 钱学森爷爷的话回荡在曹昂耳边! 而达到这个目标最经济的方法就是金钱! 金钱可以让人贪婪,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现在的大汉周边各族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不需要很多的钱财就能让他们出卖自己。 糜竺当时买诗所用的金钱,足够雇佣上万的异族为其卖命,可惜商人就是商人! 他们重利而没有战略眼光,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 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的危险。 糜竺虽然花了两亿,但是却得到了仕林以及朝廷的拥护,这也算是变相的投资。 顺利进入了官场让糜竺更加如鱼得水,官官相卫的劣性让商人们更加肆无忌惮! 毕竟这大汉朝贵族依然代表着最高层。 最关键的问题是,自从汉灵帝卖爵位开始,人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是熟人,给再多钱都不搭理你…… 要不然真的以为糜竺人傻钱多,花两亿买个虚名? 人家要的是用一首诗去打开高层人士的敲门砖! 所以说,这个时代有钱不一定是万能的。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可曹昂却有办法让钱变成万能的。 异族不是汉朝,他们的生活方式很简单。 穷困潦倒的异族一旦有了钱,而不需要拼命时,谁踏马在乎掠夺? 那是穷鬼们才冒着生命危险去办的事儿! 天天躺在女人怀里吃香喝辣,做个混吃等死的混蛋不香么? 带着热情去享受有钱人的生活不香么? “师兄!父亲对待异族如同孩子一样,可是他们却恩将仇报!这是为什么?” 傅干充满血丝的双眼让他不明白,为什么全心全意的付出却没有回报。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别成,你会赚钱吗?” “不会……” “没关系,咱们的第一步就是先定个小目标……” “某典韦!” “某太史慈!” “久闻壮士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前来特意与英雄切磋一二!” “敢不从命!” 这是典韦离开洛阳的目的地之一东莱。 按照曹昂的寻人规划,这位名为太史慈的壮士应该还未从仕,能拉来做伙伴最好,若是冥顽不灵,斩之! 面对寻人规划,典韦选择了最远的北海作为自己的第一个目的地。 从东向北,最后再向南,两年时间应该够自己游遍一圈儿了。 令典韦惊讶的是这个货居然也用的双戟,只是比自己的短而已。 从背后拿出双戟,典韦如同一尊战神一般巍峨不动,反观太史慈在典韦的目光下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