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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晴天不晴 (第1/2页)
“哥,不用送我进去了,宿舍也不让外人进。”两个人返回校区已是天色暗的透彻了。 “那行,杨杨,你自己及照顾好自己,我在北京这段时间你有啥事直接给我打电话找我好吧。”小龙哥哥像小时候一样仿佛是杨杨的最厚实的靠山。 “恩,那我走了啊哥,拜拜了。”杨杨关好车门。 “拜拜了,早点睡觉啊。”小龙哥哥摇下车窗冲着杨杨招手。 杨杨目送着车子远去才动身返回宿舍。 “进点进点,dj有大么,有大开大!”隔着宿舍的门就能听到小莘的声音,一听这家伙就是在玩守望先锋。小莘太过入神,杨杨进门的声响也没能把沉浸在电脑中的小莘拉回现实。 “小莘我回来了啊。”杨杨打开柜子把包随手扔了进去,双脚互相把鞋蹭掉,往杯子里倒了一杯水,咕咚一大口就喝了个一干二净。 “法鸡看后面,后面有个绕后的死神。”小莘神色激动。 活脱脱一个网瘾少年。杨杨走到小莘背后,重重的拍了他的背一下。 “我靠——”小莘吓得跳了起来,耳朵包裹着的耳机都被一次性的从插孔中拔了出来。 “哎呦,大哥,这宿舍里一个人没有的,你这回来也不先说句话,你特么要吓死我啊。”小莘喘着粗气抚摸着胸口,一脸惊魂未定。靠坐在椅子上,游戏也不打了。 “瞧你这点出息。” “换你你不害怕呀,净会站着说话腰不疼。”小莘平复了下心情,重新戴上耳机拿起鼠标,倒也是恐惧平息的迅速。 杨杨坐下,把袜子一只只脱掉扔到放置在一旁的鞋子里。书桌旁边靠放着的吉他包在台灯的照射下可以看到一层不算薄的灰尘,杨杨从床边的架子上取下抹布,投湿,从上到下的把包上的尘螨擦拭干净,便把吉他包横放在腿上,小心翼翼的拉开拉链。一把有点旧但弦上并没有上锈的johnson民谣吉他赫然显现,琴箱淡淡的木香味,手抚在琴弦上略过的摩擦声音,就仿佛回到当年费力的用手指肚一点点压着品和弦,伤脑筋的记忆着不同和弦的日子。 T1213121。 当初缠着mama买这把吉他,别提费了杨杨多大的力气。 想着这些,杨杨的嘴角就不自禁的漾起笑意。想起当初是怎么逃课去乐团的琴房弹吉他,想起第一根六弦弹断的那天,第一次把手指肚磨破的那天,第一次完整地弹下来小星星的那天,第一次在全班面前别有用心的唱最想唱的歌给暗恋的姑娘的那天。 青春真的好短,但青春其实好长。 每个短暂一时的青春瞬间,都被长久的记忆所捕获,所保存,所细细体味,以致每一个毛孔的每一个感触,都铭刻的清清楚楚。就这些个大大小小值得铭记的故事,把最短暂的青春样子,最大程度的无时无刻的能够得以还原,至于契机,无所谓是一把吉他,还是一封情书。 杨杨轻轻地拨了拨弦,长久的没有调音导致扫弦的和声人耳就可以听出很大的误差,杨杨一根根的把琴弦按照记忆里的音调调好,虽然难以再记忆下来整首曲子的曲谱,但杨杨还能够弹唱出当年最喜欢的句子。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紧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有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这首晴天,是杨杨第一首能够弹唱下来的曲子,至于它成为第一首被学会的歌,却并不是杨杨主观所为,而是因为杨杨曾经暗恋的姑娘,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曲。 就像是最单纯的爱恋一样,这份喜欢也单纯得像冰雪般晶莹。 吉他弹出来的歌曲,总是和其它乐器有着很大的不相似,音效有些空灵有些厚重,像是带一点烟嗓的空灵声音,这也是对于杨杨而说,唯一听着前奏,就能蓦然安静的乐器,就仿佛天生能和灵魂里最纯净的部分产生共鸣,产生互相爱怜的惺惺相惜。 那么吉他弹出的晴天,就仿佛是初恋的专属感觉。 杨杨轻轻地、断断续续的拨动着琴弦,沉浸在一点点被拉入的回忆世界。 借物思人。杨杨想着笑了起来,仿佛还是叫触物及人更恰当一些。 “怎么把吉他又捡起来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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