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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 (第1/2页)
集市上,商贩早已摆好了摊子卖起东西来,有包子,有布匹,有胭脂水粉,有首饰,也有卖菜的,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吆喝声、叫卖声、砍价声,交织在一块儿,好不热闹。 小月紧紧跟在公孙君若身边,生怕一眨眼,她就会走散。说来,这还是她第一次正大光明地来逛街,以前家破人亡她做乞丐那段日子,要么是在路边乞讨,要么过着偷鸡摸狗的辛苦生活,后来遇上了包大人,她才能入住开封府,并且有了她现在的家。 出来玩是小红的提议,到底都是孩子心性的几个人,即便说除了小月还未及笄,她也依然爱玩。 其实她的真正目的是购置些胭脂水粉回去,以前在惜春苑时,她的吃穿打点都是有人提供的,而且虽然每个月的生活费不多,开销也不大,但是她若是想给自己买一套新衣裳还是可以的。如今住在开封府,就不像在惜春苑那样潇洒舒服,而包公又是是清正廉洁的官,比起以前自由是自由了点,可终归手头缺点也不自在。 所以她除了和公孙君若学习医术,自己也研制些花粉花蜜做些香粉,闲暇里和小月一起缝制香包,然后拿到外面来卖,倒还让她小赚了一笔,面对自己辛勤劳动得来的第一笔财富,她分开几份后就筹划增添一件新衣服,还有首饰等。 二八芳华,正是爱美爱闹的年纪,也是最美的年纪。此时的女子,如同含苞待放的水仙,娇羞中带着怒放的热情,不论是看世界或是看人,都是积极向上的。而小红在经历那次的浩劫之后,比同龄人更多了份坚韧和聪慧,加上常年生活在惜春苑,早已练就了一套察言观色的本领,就更使得她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 而小月呢,在开封府的那段日子里,不仅让她性格开朗了许多,身高也如笋一般节节拔高,皮肤白了,五官更是愈发的突出。而公孙君若本就是一个相貌出彩的美人儿,就是她那张凝霜般的脸让她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三个人走在一起,即便没有华美的服侍和华丽的首饰,也依然是众人眼中的焦点。 “jiejie,jiejie,你看看,我戴这簪子好看不好看?”小红扯扯公孙君若的衣袖,然后指了指她刚插在发间的发簪。 “你这样的不是有很多?” 小红眨眨眼,她确实有很多同款的发簪,她选的是比较花哨的那种,想来她似乎很少有其他款式的簪子了。 “那又怎么了?”小红背过身后,难得出来一趟,大家开开心心的,一样就一样呗,她喜欢就好。 公孙君若不说话,在小商贩的各种夸赞声中,挑了一枚发簪,替她插上。 那是一枚叶子状的铜簪,和其他簪子放在一起看起来相貌平平,但是戴在小红乌黑浓密的头发里,清秀脱俗,一下子将她的气质彰显了出来。 “这……”小红似乎也料想不到,脱掉那些花花绿绿的簪子,这么朴素的一枚反而令她变了个人似的,一下子温婉了起来。 “小红jiejie戴这只好看。”小月在一旁笑道。就连商贩也看直了眼。 “并不是艳丽才是最美,有时出水芙蓉比雍容华贵更显与众不同。”公孙君若淡淡解释。 小红脸一红,心里却乐开了花。正准备掏钱付账的时候,却听见有人喊他们,回过头去,原来是张龙、赵虎兄弟俩,他们身后还跟着几个抬框子的衙役。 “张大哥、赵大哥,你们也逛吗?好巧哦!” 张龙和赵虎对视一眼,笑道,“我们不是来逛的,我们是出来买食材的,可是大厨今天很早就告假回老家探亲去了,我们几个大男人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事,都不知道买些啥,看到你们正好,想让姑娘们帮我们挑选一下食材呢。” “大厨回去了?”小红惊讶道,“那谁管我们饭食?” 赵虎嘿嘿一笑,说:“包大人也在想这个问题呢,你也知道咱们都不挑食,能吃就好的那种,可是包大人考虑的比较多,本来公孙先生说从外面找一个,而且只要告示一贴,保准有许多人来,但包大人说外面的人到底不放心,而且他也不想麻烦邻舍,现在还在愁呢。” 小红点点头,“看来包大人顾忌的还是颇多啊。” “其实那些都不是主要原因,重点还是在于……”赵虎憨厚地笑了笑,也不好意思多说。 “开封府经费不多,能省就省。”公孙君若面无表情地替他接了话。 赵虎表情一僵,却也不否认。的确,包公的清廉是出了名的,加上开封府经费的支出大部分是用在救济贫民上,所以说,在要想在开封府混点油水的,还不如自力更生。 同时,在开封府的书房里,公孙策望着来回踱步的包公,他都失望了。提出的意见最后都被反驳,现在就他俩,黑脸对白脸的,沉闷的很。 “公孙先生,本府突然觉得饿了,不知可不可以再尝尝公孙姑娘的酒酿圆子?” 公孙策一愣,抬头木然地看着包公。问题都节骨眼上了还能肚子饿,想吃君若的酒酿圆子,到底是想问题想得饿了还是只是趁吃酒酿圆子时出对策?不过这也说明了君若的好手艺啊。 “说来,君若并不只是酒酿圆子做得好吃,她做的菜也是很好吃的。”一提起自家meimei,公孙策的心里就无比的自豪,以至于话匣子一开,就收不住了,满满的全是meimei怎样meimei怎样,好似给他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似的。 好不容易歇下来喘口气,见面前多了只水杯,他道了声谢,仰头就是一大口。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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