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斋志异_第九十三章 红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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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红衣 (第1/1页)

    我这才知道,原来周围也有少量居民没有去临时安置点居住,但凡是房屋较为坚固,受灾不太严重的,就都没有离开。居民各家都存着些余粮,足以度过市政基础重建所需要的时光,而这里是城郊,人们也经常到附近的野外和山里去挖掘菜蔬。这一家只有老人和孩子,邻居们带回来的食物,总不忘了分给他们一份,所以吃的东西倒是一直不缺。

    时间过得真快,谷雨那恶梦般的一天过去,居然转眼就是立夏了。我眼中的城市,也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渐渐地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现在你们年轻人大概已经不在乎这些了,呵呵,但是我们这些老古董啊,还总是不自觉地照着老规矩来。过去的日子苦啊,所以,这些念想,是很要紧的呢!”

    我从老人的手里接过了簸箕,听他絮絮叨叨地讲着,立夏这一天,一定要吃豌豆饭,要煮蛋,吃春笋。“吃豌豆拄眼,吃笋拄腿,吃蛋拄心”。这些习俗其实也是一种对平安和健康的祈求,据说吃了这些,腿会如春笋般健壮有力,眼睛会如豌豆般清澈。在农村,有时人们还会在立夏的这天煮“七家粥”,就是邻里之间互赠豆米,共同煮成一锅粥,象征着从现在开始,邻里和睦,不生事端,把所有的心力都放在夏耕上。

    平安和健康,大概正是这个饱受灾祸摧残的城市最应该祈求的东西吧?

    有我在,总不能让这位年迈的老者来生火做饭,所以,我问好了炉灶的使用方法,就开始在老人的指导下帮他们煮起饭来。

    似乎不管到了哪里,都是煮饭的命呢。

    我先把豌豆和糯米洗好,加上比米多二指的水,第一时间把饭蒸上。糯米和豌豆都是不好熟的东西,所以恐怕要花不少的时间。在煮饭的过程中,煮蛋和春笋都可以做好。

    东西有点简单,好在这个家在地震的过程中保持完好,所以连调味料都保存得齐全。我做了油焖笋,煮了蛋,还特意为蘸白煮蛋做了一碗酱汁。

    这样,油焖笋配豌豆饭,再吃白煮蛋蘸酱汁,应该是一顿合格的夏日晚餐了。

    希望他们吃完了这些象征着健康的餐食,可以真的平安健康,幸福地生活下去。

    渐渐地,小火慢蒸的饭锅里传出浓郁的谷物的香气,再过一阵子,饭就可以做好了。这时,我的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呆瓜,你又在搞什么?”

    “立,立夏?!”

    我吃了一惊,一回头,却发现立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的身后,蹲在一张放置杂物的旧桌子上,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直盯着我。

    破天荒地,他穿了一身非常鲜艳的大红,如此夺目,让我差点不认识他。

    不知为什么,男性穿上红色,不但不显得阴柔,反倒显得侵略感十足,这种感觉在气质硬朗的立夏身上显得更甚。

    我一下子明白了,走之前,不是给他们留了纸条,写明了我要去什么地方吗?这是他们看到了,出来找我了。

    我的心里一下变得暖融融的。其实,有他们在,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怕的。

    “你怎么到了哪里都是做饭啊!”立夏不耐烦地说,“我看看……呸,什么破玩艺,没一样好吃的!”

    锅里碗里的全都是素食,他不喜欢也难怪。

    “抱歉抱歉,跑出来这么久!我这就回去,那边也该做饭啦!立夏今天想吃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甚至不再称呼他“立夏哥”,而是直接喊他的名字“立夏”了,而立夏似乎也没表示反对,反正他对我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满脸鄙夷。

    “搞完没有啊,搞完就快点回去了,今天用不着你做饭。”

    “啊,为什么?”

    “因为过了夜就是立夏了,老板说了,这一次要好好地过,所以今天要彻夜喝酒。”

    因为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所以才更重视仪式感,更要好好地度过吗?

    “好的,这边已经弄完了,我们现在就回去吧。”我心情轻松地对立夏说。

    赤红色衣衫,蜜色肌肤的阳光美少年眯着眼睛轻盈地蹲在桌角上,我身后的老人居然毫无反应,而我跟立夏的交谈,他似乎也完全无法感知,就好像我们处在不同的世界里。

    这真是一种神奇的感觉。

    所以,正常的情况下,人类应该是看不到妖的。身为妖的立夏,只有在想让人看到的时候,才会在人的面前显露他的形貌吧,就像酒吧开张的时候那样。

    我把锅里的油焖笋小心地盛出来,装了一整盘,又把煮蛋和酱汁用小碗盛好。炉灶上的饭锅还在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再有几分钟,差不多就可以出锅了。

    我跟着立夏,走出了这家的房门。

    过一会儿,当老人家忽然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定会感到奇怪,奇怪刚刚还在厨房里煮饭的男孩为什么忽然不见了吧?

    不过,那个时候,饭就已经做熟了,小姑娘也会从梦中醒来。祖孙两人会坐在一起吃饭,爷爷也许会给她讲遇上我的事情,也许会带她去看大树的根部长出的小小新芽。他们会一如既往地好好保护树木的新苗,一切都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有立夏在,我也不需要再蹬一个小时的自行车,他施展法力,转眼间就回到了酒吧。

    很奇怪的,今天酒吧里的所有人都穿上了大红色。

    丽卿平时就常常穿红的,而且她穿红色显得十分性感,特别好看,所以对于她,我并没有感觉什么怪异。倒是其他几个人,平时几乎不会选择大红色的衣服,所以乍一看感觉很不习惯。特别是立秋,他原本就气质严肃冷冽,穿上一身红色,便不知怎的显得格外妖异。

    丽卿随意地摆了摆手,我的衣服就忽然也变成了红色,古装长款,艳红艳红的,像个新郎倌,让我觉得别扭极了。

    “这,这是……”

    “立夏了嘛,要穿红哦,这是迎夏的礼仪啊。”

    我才知道,原来这规矩也是他们从古代带来的。古时候每到立夏,国君都要率领群臣,穿红衣,戴朱红玉佩,甚至连使用的马匹和旗子都必须是红色的。他们要在这一天大张旗鼓地进行祭祀,祈求风调雨顺,粮食丰收。看来,古代的君王也是很繁忙的啊!

    明天才是立夏,可是近期酒吧都没有开门,所以没什么事可做,连庆祝都干脆提前开始了。

    不过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人在为我刚刚的失踪担心嘛!从他们的眼神看,他们都觉得我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事。我简单地给大家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但是关于我把怪用那种方式吞噬了的事情不知怎的就略去了没有提。对于我讲的事情,他们并不怎么感兴趣,似乎通灵带子这样的怪,他们早已经司空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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