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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四 文艺青年的一生 (第1/2页)
明显这句话有所指,但关我屁事,也没闲心去打听这种职场纠纷。 “所以说有时候还真是羡慕阿里曼先生啊。”巴斯蒂安说。 “羡慕我?” “对啊,阿里曼先生是神职人员,没有工作压力,可以带着漂亮姑娘到处旅行,不用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也不用随时随地都准备去给别人擦屁股。” “话也不能这么说,神职人员也是有升职压力的,业绩不好差旅费就报不了。”我挠挠头,努力进入“今年提拔名额满了又没我发表的论文不够还有一半的差旅费不知道该怎么报”这个角色。 “至少阿里曼先生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啊,如果不是真正喜欢的话,你也就不会加入教会,神祇也不会赐予你圣徽吧。我听说过文学之神陛下的一些故事,阿里曼先生所说的业绩,应该是指寻找到的能够被记载入最终文卷的文字吧。这很好啊,你看,旅游的同时还能听到各种故事,欣赏各地民谣诗歌,见识历史遗迹,就算不给我发工资,这份工作也是值得一做的。” ——你刚才明明还在说“最讨厌不务正业借着出差到处旅游的家伙”,你真的是讨厌别人不务正业到处旅游吗?我看你是羡慕嫉妒恨才对! “这样啊,如果巴斯蒂安先生真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做介绍人,教会很需要巴斯蒂安先生这样的多方面人才。” “真令人心动……”巴斯蒂安喝酒,沉默了几秒钟,把杯子放在桌上,“我可以先挂个名么,我的意思是兼职。” 你,你妹啊!这家伙居然是认真的。 “恐怕不行,寻找最终文卷是一项庄重严肃的事业,必须全身心的投入才行,哪怕错了一个字,文卷也就不成为文卷了。” “说的也是。无论做什么事,三心二意都是行不通的,是我冒昧了,不该轻慢图画与雕刻之主的教义。”巴斯蒂安摇摇头,眯着眼睛笑。 “好了,不说这些无聊的事情了。”他重又露出了灿烂笑容,轻快地摇晃着酒杯,“加兹瑞安小姐呢,已经睡了吗?” 我偷偷擦了把汗。 好险,任想破头皮也不会猜到这家伙内心深处居然是个只想在小旅馆与破酒吧里消磨时光晃荡一生的文艺青年,要不是他在最后关头幡然醒悟,没准明天就要给他变出个神殿来完成入教仪式。太没谱了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富贵病么?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非要去泥坑里打滚,求安慰求包养过得象猪一样没有尊严的生活——等一下,猪? 妈的,差点又上当了,这家伙是在用这种方法扮成一头猪啊!尼玛技巧也太娴熟了,收发自如全无破绽,那哪里是扮成一头猪,这家伙根本就是猪变的吧! “女人嘛,说要睡美容觉什么的。” “阿里曼先生与加兹瑞安小姐是情侣?” 我怔了一下,完全没有料到他会突然问这个问题,闪电回忆有关迪奈尔教会的一切,貌似没有神职人员之间不能发生私人感情的规定,但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我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如果答案为是的话,完全没有必要犹豫。 “暂时还不是。”我选择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并故意表露出了几份尴尬。 “了解了,是还没有追到手吧。”巴斯蒂安点头微笑,“不是我说,阿里曼先生恐怕还要加把油才行啊。” “什么意思?” “加兹瑞安小姐很喜欢看书吧?”他突然没头没脑地问。 “咦?你怎么知道的?” “那天你们来指挥部的时候,她右手食指指尖是黑的,但其他手指都很干净,这说明她刚翻看了一本印刷好还没多久的书,由于不停翻动书页所以沾上了油墨,但她喜欢整洁,如果是在旅馆看的,出门前应该会洗手。她没有,也就是说你们是坐马车来的,在颠簸的道路上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不是非常喜欢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做——我猜如果加兹瑞安小姐现在如果没睡的话,一定是在看书吧。” “但是阿里曼先生你就不一样咯。”他说,“你的手指一直都很干净,说明你对加兹瑞安小姐喜欢的那本书没什么兴趣,早上我们见面的时候,你的指甲并不长,但白天你还是修剪了指甲,如果你喜欢书,为了翻动起来方便,就不应该修剪的这么勤这么短,应该是你的某个爱好有关,但这个爱好具体是什么我还没有想到。” “阿里曼先生是文卷记录者,不喜欢书那么必然是喜欢歌曲、音乐、史诗之类,但我听说过贵教会有一条教义是这么说的:‘口耳相传的知识只会逐渐地扭曲失真’。虽然说歌曲音乐也很重要,但如果太过注重,怕是不会受到神祇赏识的。应该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加兹瑞安小姐虽然对阿里曼先生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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