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在手,逃荒路上我吃嘛嘛香_第26章 林晚晴说上一次吃猪肉好像是上辈子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6章 林晚晴说上一次吃猪肉好像是上辈子 (第1/2页)

    总共七头猪,这会儿大部分人家的青壮都去打野鸡找野兔去了,去的人不多,光是老林家就足足一头半!

    林老太会做人,知道一个村一起逃荒万万没有自家吃肉别人吃菜的道理,直接分出来了半头,让晚上村里一起吃个热闹。

    林晚晴仔细琢磨了一下,发觉了不对劲,把林二郎喊了过来,诚恳地问道,“二哥,你再数一下这是几头猪?”

    林二郎憨憨地数了半天,过了五就开始手忙脚乱了,林晚晴本来还劝告着自己,要温柔要有耐心,毕竟这是亲堂哥,但是在林二郎第三次数错后,终于忍无可忍道,“二哥,你不会用手指数吗?”

    “是哦。”

    终于,林二郎数出了七头猪,林大郎在旁边看了半天,不禁摇头叹气,“二郎,当初我是教你们你们一起读书的,怎么就你学成了这样?”

    早些年林老爹还在的时候,老林家的日子还过得去。就把林大郎送去读了两年书,林大郎每日下学回来了都会在院子里教底下的弟弟们读书。

    那会儿林二郎读书就不好,明明是一样的内容,其余的几个弟弟能记得住,就算是最小的林六郎都能跟在后面读,林二郎不行,那个字仿佛和他有仇一样了,彼此不认识。

    听了林大郎的责骂,林二郎嘿嘿一笑,“奶说了,读不进去就算了。让我好好种地。”

    林晚晴:……

    不行!老林家的教育必须提上日头了!

    这可是古代!达官贵人随便动动手就能捏死人的古代。人命在这个时代似乎并不值钱。

    只有让老林家的人读书考官,日后才能护得住家里。当然了,估计林二郎实在不是读书的那块料。不过没关系,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万一林二郎的种地特别好呢!说不定可以进司农寺,对了,还可以学武!

    野猪肉肉硬,过于紧实,咬在嘴里的确比白猪的味道要好。林晚晴本来还想着要不要偷偷摸摸地拿点儿调料出来,结果吃了才发现,还要什么调料啊!林老太就这么做就已经很好吃了!

    当然了,这主要归功于这具身子实在是太缺油水了!

    老林家弄的肉多,几乎人人都吃得满口流油,还好今晚村子里架了口大锅烧肉,不然老林家这肉味能把村里人给馋死!

    元宝现在对林晚清那叫一个唯命是从,家里总共分到几块肉,硬生生地从牙缝里抠出两块送过来给林晚晴,明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还要跟林晚晴说:

    “小七姐姐,这是给你的。”

    林晚晴也有那个闲心去逗逗元宝,“真给我了?那我真吃了?”

    元宝拼命的咽口水,大义凛然地把碗递给了林晚晴,紧紧的闭上了眼,“吃吧!”

    林晚晴噗呲一声的笑了出来,林老太也笑,举起筷子就要往林晚晴胳膊上打,笑骂道,“德行!也不看看自己比元宝大多少!”

    “元宝啊,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