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掷界外球 (第1/1页)
掷界外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 判为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 ·从球越出边线处掷界外球; ·判给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 程序 在掷出球的一瞬间,掷球者应: ·面向比赛场地; ·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站在边线外的地上; ·使用双手; ·将球从头后经头上掷出。 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即为进行。 违规/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掷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对方队员不正当地阻碍掷球队员或分散其注意力: ·他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由对方掷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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