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真的是主角吗_叁之终 第一次这么严肃地讲故事还习惯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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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叁之终 第一次这么严肃地讲故事还习惯么 (第2/4页)

下,我们来到了一处台球厅。并不需要我刻意寻找,在靠近门口的台球桌边,林淼瑞正和他的那些“朋友”们在一起玩耍。让我有些惊讶的是,和林淼瑞不属于同一拨混混团体的山羊胡(参考第六训)居然也在其中。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伙人因为都痛扁过我的关系,所以结下了友谊?

    好在我对自己的大众脸颇有自信,都已经快过了一年了,这帮货色应该认不出我。所以我也不慌不忙地跟着诸峰,装作也是来这里玩的。

    诸峰跟老板讲好了价钱,接着他就去取球杆,只不过在经过林淼瑞身边时,他突然一个踉跄,身体向前倾去,为了避免摔倒,他连忙抓住了身边的林淼瑞。

    林淼瑞倒也没怎么在意,他扶起了诸峰,道:“小哥,走路看脚下啊。”

    “抱歉……抱歉……这次真是谢谢你了。”诸峰连连道谢,接着一路小跑到了我身边。

    而林淼瑞那帮人压根就没有在意我这边的情况,毕竟他们那边的战局正激烈,哪里有闲工夫关心我们。

    “搞定了。”诸峰压低了声音,说道,接着递给我一个蓝牙耳机。

    该不会是那个吧……

    我戴上耳机,果不其然,里面传来了林淼瑞那帮人嘈杂的声音。

    这家伙……还真TMD像电视剧里一样,一个错身就偷偷安置了窃听器啊!太高端了吧!

    我一脸惊讶地盯着诸峰,而他则是颇为得意地狡黠一笑:“都说了我是‘三’流杀手,虽然一脉单传,但是实力绝对不是一般杀手能够比拟的。”

    “呃……说是这么说,窃听混混之间的对话又有什么意思?”我不解地看着他。在最初的惊讶过后,我冷静地想了想,觉得诸峰这个做法着实没太大意义。

    一般来说,暗杀不就是把握目标的日常行程,然后在远处一发黑枪解决么?

    啊……这种时候玩窃听,难不成是想调查林淼瑞的日常?拜托好不好,林淼瑞又不是什么大人物,诸峰既然号称世界排名第十二的杀手,对付这种小角色难道还要精心准备一番?

    不管了……反正……我现在不想把注意力放在这种事上面。

    我的心情莫名地有些烦躁。

    “那么我们就来玩八球规则吧。”

    我点点头。和那个职业化的斯诺克规则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简单易懂的黑八。

    确定了诸峰先开球,他一杆捅出,白球斜斜地撞在壁上反弹后撞上排成三角形的台球,然后,台球各自散开,三号球在洞口前停了下来。

    见此情形,诸峰一阵不爽地说道:“妈的,居然没有打到三号球。”

    我也没怎么在意,随手就是一杆。让九号球进袋。然后下一杆没有进球。

    “这次一定要……”诸峰全神贯注地瞄准三号球……

    然后……因为用力过猛,三号球眼看着就要进洞,结果却弹了出来。

    我随手一杆……

    诸峰全神贯注地瞄准三号球……

    我随手一杆……

    诸峰全神贯注地瞄准三号球……

    我随手……

    诸峰全神贯注地瞄准三号球……

    我……

    “够了啦!大哥,有没有必要死盯着三号球不放啊!”我忍不住吐槽道,“难道说所谓的‘三’流杀手就是在各种事情上都追求着‘三’这个数字么?”

    “哼……”听了我的吐槽,诸峰轻轻撩起了额前的刘海,装深沉地说,“想不到还是被你注意到了啊。不过……你错了!‘三’流才不是这么肤浅的流派。我之所以追求数字‘三’,仅仅是因为我是强迫症而已!”

    “……”

    前言撤回,虽然诸峰看起来像是个高端的杀手,而且他好像还真的有所谓的高端杀手的实力,但是……这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痴线啊!不过……不知为何,这个样子的诸峰倒没有先前表现得那么惹人讨厌了。

    ……

    就在我们这边的比赛进行得无语无奈的时候,借由窃听器,我听见了似乎有人邀请林淼瑞去别的地方玩耍。听那个地址,竟然是在偏僻危险的旧城区……

    立新市的旧城区和那些发达城市的贫民窟类似,都可以作为无法无天的代名词。原本这些混混在市区里瞎混,闯祸最大也不过就是斗殴敲诈,可是进了旧城区,可就不好说了……

    据说……似乎前不久,旧城区还爆发过一次枪战,理由好像是毒()品交易的时候起了冲突……

    “听见了么?”诸峰收敛起因为打不进三号球而纠结的表情。

    “嗯。这对于我们来说不是正好么?在那种地方,动手再合适不过了。”我只能这么说了,不是么?我不想让诸峰觉察到我的动摇。

    我……这样子逞能又有什么意义呢?

    诸峰微微一笑,也不回应我,而是自顾自说道:“在动身之前,姑且问你三个问题吧。”

    “有话快说!”我不耐烦地白了他一眼。总觉得他的行为透露着一种怪异。

    “如果一只狗和一个人遇到生命危险,你只能救其中一方,你会救哪一方?”

    “废话,当然是人了。”我不禁冷笑,这么蠢的问题还要问我?这家伙该不会是老是打不进三号球,因为强迫症得不到满足而精神异常了吧?

    “如果那只狗是对你有救命之恩的忠狗,如果那人是曾经伤害过你的仇人,你又会救哪一方呢?”

    “废话,当然是狗了!”我TMD又不是白痴,谁对我好,谁对我坏,我难道还不知道?

    “最后的问题,如果那只狗是对你有救命之恩的忠狗,如果那个人也是对你有救命之恩的恩人,你又会救哪一方呢?”

    “这……这个问题……我……”我再也无法保持刚才回答问题的时候的从容以及果断。

    沉默良久,我还是颓然道:“我应该会救人吧……”

    “是了,这正是‘凡人’的选择啊。”

    “切……你该不会想说‘非人’的选择就是救那条狗吧?”我忍不住冷笑,这家伙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在现实中嘛!

    “不,如果是‘非人’的话,应该会选择双方都救吧。”

    “喂!你不是说了只能救一方么!”

    “仅仅是我说的规则而已,你就把它当做‘绝对’了么?老实说,至今为止,我还没见过什么‘绝对’的事物。”

    “算了吧!你这种说法,明显只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区别啊。”

    “可以算是。只是‘现实主义’的‘人’永远只会是‘凡人’,哪怕他会什么奇怪的术法,也无法算作‘非人’。”

    我不置可否。老实说,我有些不懂诸峰的意图。按理说他一个杀手,跟我废话这么多干啥?

    似乎是注意到自己说的题外话有些多了,诸峰连忙转移话题:“哎呀呀,听声音他们已经上汽车了啊。这种小面包车应该是临时找来的黑车吧。我们也该出发了。”

    ……

    ……

    林淼瑞颇为激动地跟在山羊胡的后边进入了一间废弃的酒店。旧城区的许多废墟都是有凶狠的危险分子团体聚居的,能够在这样的地方抢到这么奢华的酒店废墟,这足以证明山羊胡老大的势力庞大。

    在立新市,黑()帮并不是什么稀罕的存在。像林淼瑞这样的无知青年最憧憬的就是那种道上的生活。如果能够加入其中,为了大哥做事,他就会感觉到无比的满足。

    和林淼瑞一样被邀请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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