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六十四章: 我为天命 (第1/2页)
入了晚秋,气候便更是萧瑟起来。 离尚书府诏书已足足一月之久,但尚书府还是没有丝毫动作,甚至连府门都没有打开过。 尚书府内,依旧还是这四人相聚的情景,一人站着,两人坐着,剩余那位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 “喂,覆予,将军府和丞相府有可能达成了结盟,矛头一致指向我们,你要如何?”,缩在角落的老头懒洋洋地问道。那位披着貂裘的年轻人姓覆单名予,挺有意思的名字。也只有那两人知道“予”字是君王赐的字,赞赏他全心辅佐君王,殚精竭虑,身体劳累也全然不顾。 覆予斟了一杯清酒,抿了一嘴,笑道:“他们能如何?也就那点本事了,两个老乌龟缩在家里一起喝酒来骂我们,然后各怀心思,小心翼翼地互相利用,互相防备,还要费尽心思地提防我这个共同敌人,他们还能翻起什么风浪?” “小心使得万年船。” “如今天下可是能人辈出,武者谋士才子文人纷纷涌出,这个百花争鸣的世界,可容不得你马虎。”,虽说如此,那缩在角落的老头还在懒洋洋地抖腿,一脸地无所谓。 覆予轻晃酒杯,望着杯中水光倒映出的苍白脸色,冷笑一声: “燕国在天下版图中占据极为特殊的地位,位于东南之地,而燕国大将军手握重兵百万,丞相府尚书府各得十万,论兵力,大将军完全可以手握重兵造反。但他为什么不敢马踏禁宫,做那高高在上的皇帝?因为他怕,他怕死。侠以武犯禁,昔日那位天下第八一人一枪连破禁宫百人,绞杀那位天子。即便手掌重兵,他也不敢称皇号令天下,即便没有这件事,他也没有资格称皇。” “何为天子?” “天命所归之人。” “即便手握百万精兵,他敢打吗?他敢反吗?一旦开战,血流成河,百姓必定怨声载道,即便是他们也吃不消。最重要的是他们活那么就了,名声对于他们而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害怕背负骂名,千古骂名更是他们这些老家伙一辈子最为忌惮的事情。这些迂腐的人把名声看地比自己性命都重,哪一个都想名垂千古,害怕遗臭万年。越是这样,便越当不了皇帝。也就那点出息了,躲在家里,一起骂我几句,我又不痛不痒。” “不过也是时候立威了。”,老头直起腰来,思索了会,然后看了一眼那趴在桌上的年轻人。 “过几天,我们搬去皇宫住,让你这小子去做那逍遥快活的皇帝。”,说罢,又是一只草鞋扔了过去砸在那位睡衣朦胧的清秀年轻人头上,骂了一声。 覆予笑了笑,轻声道:“刚好我也有个意思,直接大开禁宫,广而告知天下,我们要真龙之子入宫登基,成为大燕新王。” “先生,这样是否会有所不妥?虽说我们诏书立王,但却无人响应,我们握在手中的仅仅只有那十万精兵。万一那两位执意阻拦,出兵围剿我们,给我安上一个“逆贼”的罪名,即便马踏禁宫,也是说的过去的。”,一直站着的尚书沉声说道。 那位角落老头冷笑一声,说道:“登基大典必定是举国同庆,天下最为重要的事。天选之人,必定有福缘相助。凡夫俗子以人力扰之,必糟天谴。如果他们真是这样做,那最好不过了,让他们看看什么是天谴,看看谋逆天子会是落得什么样的下场。” 覆予嘴角淡淡地笑了,心间豪气顿生: 你有推算命理之术,我有对弈权谋心术,陛下又如何不能称霸天下?! 一个小小的燕国,也不过是一个踏脚石罢了。 —————————— 秋雨飘零,气候渐冷。尚书府四人出府,直奔禁宫而去。除去尚书以外,两人一人身披貂裘,一人衣着寒酸,三人皆是步行。 三人身形之间,有一位骑马的清秀年轻人,神色沉稳地策马慢行。 雨撒秋分,四人大开禁宫之门,大告天下。 大燕新王在霜降之日举行登基大典,而大燕边疆之外,十万精兵振臂呼应。 ————————— 将军府正厅之中,有两位年轻人眉头紧锁,脸色有些阴沉。 一位身着白衣,眉眼和大将军有六七分相似,此刻他抬起头来,沉声道:“傅兄,你说这尚书府四人是要干些什么?竟然如此愚蠢踏入禁宫,甚至还理所当然地住进了禁宫之内,大告天下,霜降之日,便是新王登基之时。”。 眼前那位便是丞相府的嫡孙,让丞相刮目相看的孙子。但此刻他身穿青衫,眉头紧紧皱在一起,轻声道:“我也不知道他们想干些什么,但那其余三人底细我早是派人打探清楚,那一老一小,便是常年在城门角落处摆棋对弈的两人,而那位时常披着貂裘的年轻人,却没有任何的消息。消息回报两人也只是一直摆棋的普通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下棋,便是回家。每日皆是如此,而那位肩披貂裘的男子估计便是尚书府的谋士了。” “这三位阿猫阿狗,也想对着皇位分一杯羹,也真是可笑!”,丞相嫡孙冷笑一声,此时那位白衣年轻人心中不屑,宽慰道: “他们如果想要称帝,便要问过我们,我们两官之首不同意,又有何用?做个一日皇帝逍遥快活?” “的确,但如今一切都是变数,我们也难以掌控局面还是谨慎些好。”,青衫男子沉吟思索后,开声道:“我们先手书一封,昭告天下,谴责尚书罪名,否认新帝。” 白衣男子点点头,笑眯眯道:“如此甚好。” —————————— 自古皇宫便是龙气和阴气都最重的地方,更何况曾经被那位枪道宗师一枪杀了个血流成河的禁宫清明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