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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试音 (第1/2页)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重生摇滚之王》更多支持! 欧德曼想到的是自己上一世混论坛用的ID:三种红色,小说《银河英雄传说》里蔷薇骑士联队的队歌“三种红色”,这三种红色意味着血、火焰和蔷薇,如果用做乐队的名字,血可以解释为对战争的抗议,火焰可以说成激情、愤怒和反抗,蔷薇当然是爱了,这倒是和枪炮玫瑰的名字差不多!唯一的顾虑就是红色通常意味着和美国对立的那个阵营,不过麦卡锡早就去世了,应该不至于染上什么麻烦。欧德曼越想越觉得这个名字挺合适的,嗯,从现在开始我的乐队就叫三种红色好了! “呵呵!”,终于搞定了乐队的名字,欧德曼不禁高兴地笑出声来。 却没想到旁边的迪伦还在睡觉呢,被他的笑声从睡梦中吵醒,迪伦扭过头来问,“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一件好笑的事情而已!”,乐队名字这件事儿却没有必要和他说起,不然的话解释起来又是一大堆,一会儿还要去见哥伦比亚的人,还是暂时不要分心。 被吵醒的迪伦也没了睡意,开始给他说起一会儿见面的事情,“我们一会儿到了纽约先去五十八街和百老汇街角的杰克-邓普赛餐厅。”,说到这里的时候迪伦把视线挪向窗外,好像在回忆着什么,“我第一次去哪里的时候还是路-莱维带我去的,然后没过多久我就和哥伦比亚签了合同。” “我能带上我的乐队成员么?”,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带上其他人有些不合适,但欧德曼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想象》这首歌虽说不是乐队模式的歌曲,但依然有不少伴奏,欧德曼希望这些伴奏能用自己乐队的成员,如果可能的话署名也要署“三种红色”的名字。“歌曲里有些伴奏要用到他们。” “随你的便好了!”,迪伦挥挥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接着又开始说起自己和哥伦比亚签约的事情来。 如果是格若斯曼的话,恐怕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吧;欧德曼一边听着迪伦的故事,一边规划着乐队接下来的排练计划,除了杜威之外其他几人的演奏技术都没什么问题,就算是杜威稍微训练下就能很快赶上来,但是每个人的演奏又各具风格,米奇略显狂野,杜威自由奔放,雷德尔的演奏自己虽然还没听过,不过从他的性格来看应该是比较沉稳的类型,要让他们在保留各自亮点的同时又融成一个整体,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好了,我们到了,麦克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加里去趟邓普赛的餐厅!”,汽车进了纽约在岔路口停下之后迪伦招呼众人下车重新分配车辆,布洛姆菲尔德和格若斯曼他们乘两辆车先走了,迪伦则带着欧德曼和古斯曼四人乘着另外两辆车往百老汇的方向驶去,没过多久汽车停在了街角的餐厅外,“好了,我们进去吧,这家店的小牛排做的很不错,你们可以试试看!” 一行人在迪伦的带领下走了进去,他熟门熟路的找了个靠着窗户的红色沙发座坐下,点完菜之后一个身高一米九左右的壮汉走了过去,他用力的拍了拍欧德曼的肩膀,“你看起来太轻了,不像是搞重量级的;你还得穿的更像样点,这样看起来锐利一些——当然到了拳击台上,你并不需要穿太多的衣服——记得到时候出拳快一点!” “它不是拳击手!”,迪伦站起来和他热情的拥抱了下,看到这个场景欧德曼不禁为迪伦的肋骨捏了一把汗,“杰克,他是个歌手,我正打算把他介绍给老约翰,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听到他的歌了!” “那家伙有一阵儿没来我这里了!”,被称作杰克的男人抱怨的嘟囔了几句,又转过头对着欧德曼说,“加油小子,到时候我会去买唱片的!不过你真的不考虑做一名拳击手么?听我说,打拳可比唱歌有意思多了!” 抱歉,这本书不是武侠文啊!欧德曼耸耸肩膀,“我还是觉得唱歌更有意思一些!”,听他这么说杰克哈哈大笑一声,然后挥挥手回到了吧台里面。 “他就是这个样子的!”,迪伦笑着给欧德曼介绍,“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杰克-邓普赛,以前是一名很出色的拳击手,退役之后开了这家店;几乎每个到他店里的顾客都要被他劝着去做拳击手,莱维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他甚至已经帮我想好拳台上的战术了!” 外面刮着风,散乱的云一缕一缕的飘着,穿着清凉的人们在闪着红光的街上急匆匆的来回走着,欧德曼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和古斯曼他们说着那首《想象》,眼睛时不时的瞟一眼窗外,每次看到有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过这里他就开始心跳加速,两世为人和唱片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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