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有病[无限]_17 第 17 章 她那么厉害,还是得求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17 第 17 章 她那么厉害,还是得求我 (第1/4页)

    鹿唯怎么都不会想到,努力当个好人的自己在别人眼中是这么凶残的形象。她一直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来着。

    鹿唯冲着众玩家露出笑容。

    玩家们再次微妙地后退一点点,不敢退太多,怕被她发现激怒了她。

    “大家都是一起来玩的,可以打个商量吗?”

    玩家们想说的是:不不不,只有你是来玩的,我们是被玩的。

    但面上他们还是配合地说:“您讲。”

    不管鹿唯是多么可怕的存在,现在她至少是讲“规则”的,没有无缘无故对他们出手。

    这符合副本的平衡机制:再凶残的怪物,也会受到一定限制,玩家也就有了一线生机。

    鹿唯就说:“是这样的。我想给这些小孩安排一下时间,我们先陪他们一起玩,然后让他们吃点东西,接下来就让他们学习,可以吗?”

    从小孩们说的话和表现来看,乐园里的小孩日常差不多就是吃喝玩乐,没有考虑过教育问题,自然也没有学习习惯。

    如果鹿唯将那些小朋友拉过来学习,但其他玩家又把他们拉走去玩,那学习效率会很低。不如先跟大家约好,做好时间分配。

    玩家们听得精神恍惚。

    不是因为鹿唯的要求苛刻,让人难以满足,而是她说的太正常了:光听她讲话,容易让人忘记这是噩梦游戏,仿佛正在进行什么儿童帮扶活动。

    但一看周围环境,他们就清醒过来了:现实中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地方!完全没有代入感!

    不是谁都有鹿唯那种九曲十八弯的脑回路,总能“合理”解释一切的。

    鹿唯演得那么认真还不出戏,更从侧面证明了她的“异常”身份。

    玩家们绞尽脑汁,再次开始分析鹿唯话中的深意,脸色渐渐苍白:她是觉得他们迟迟没有参与游戏,不耐烦了,所以故意“限时”吗?

    或者说,之前她积极地参与数台阶游戏,就是在暗示他们,赶紧给她动起来?

    细思恐极的玩家们战战兢兢地应道,“可、可以。”

    这要是拒绝了,怕不是要直接触发死亡机制!

    礼服小男孩马上撺掇道:“姐姐,那这相当于一个大型捉迷藏游戏了哦。这样是不是更有意思了?”

    鹿唯眼睛闪闪发光。

    捉迷藏?有意思,她喜欢!

    数台阶是太简单了,但捉迷藏嘛,鹿唯是不嫌幼稚的。

    而且捉迷藏与其他游戏嵌套在一起,不是更好玩了吗?

    捉迷藏,也是原来的【小鬼乐园】的项目之一,被攻略标记为【难度较高的非必死项目】。

    如果玩家想当鬼,就会被规则腐蚀成为只能留在这儿的鬼。所以只能让小鬼当鬼,在游戏期间不被抓到,就有可能得到离场券。被抓到,就会被小鬼吞掉。

    但众所周知,乐园里面连台阶都是“活”的,根本没有真正可以藏人的地方。

    无论玩家藏在哪里,鬼都是知道的。没有马上找到玩家,那是因为玩家体验到的精神折磨,就是他们的乐趣之一。

    通关这一小关卡的秘诀就在于:利用小鬼的折磨心理,打时间差,不断换地方。

    速度够快或身怀特殊道具,可混淆小鬼判断的玩家在这一关有优势。

    但众玩家根本开心不起来,先不说离场券的发放是不是出现了变数,就说把游戏项目嵌套在一起,难度也不是以前能比的!

    这时,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鹿唯面带微笑地给大家判了死刑,“把找小孩的过程当成捉迷藏,挺有意思的。那我们当鬼好了,负责抓小孩。”

    众玩家只感觉到了森然恶意!

    刚刚说过,玩家在捉迷藏时当鬼,就永远只能留在这儿当鬼了。

    鹿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他们活命的机会堵死了!

    “不!”有玩家想要垂死挣扎,他还不想死!

    鹿唯被那饱含悲愤、绝望的咆哮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

    她眨眨眼,试探地说:“呃,如果你不想当鬼的话也行?这个随便的。”

    她没想到有人意愿这么强烈地想要成为藏起来的那一方。

    好吧,鹿唯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自己就是很在意乐趣体验的人。有些人就是觉得“被找”比“找人”有意思多了,不是很正常吗?

    就是这个玩家的反应实在激烈了一些。

    “啊?”这下轮到其他人愣住了。这个bss这么好说话的吗?原来这不是必死游戏?

    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身份抗争的玩家也后知后觉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身体,又看了看系统面板,他们没有发生异变。

    “我没有变成鬼!”有人叫了起来。

    “什么叫做你没有变成鬼?”鹿唯不太懂他在说什么。

    “意思就是,我当鬼了,但没有变成鬼!”那家伙表现得就跟白捡了一条命似的兴奋。或许事实就是如此。

    鹿唯大概听懂了他的话,但没能跟他产生共鸣,“可是……为什么会有人认为,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