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迹1556_第三十五节 那古野城陷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五节 那古野城陷落 (第1/2页)

    成功的几率很小,甚至可以说是等于零,但是风险却是很大的,按照信长的脾气,如果我说出这件事情,不知道信长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那,信长对自己的仇人从不手软,甚至那个人是自己的亲人,或者说他更加不能忍受自己亲人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历史上的浅井长政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

    信行的事情已经压抑在他的心中那么长的时间了,好几次信长都表现出了狂怒的表情,并且说出了要杀死他的话,所以这件事情根本是不可能,我想要是信长对信行的仇恨甚至比对三河松平家还要多吧,这也怪不得信长啊,亲人的背叛也许比世仇更加让人痛恨吧。

    “忠兵卫今天有件事情想要说。”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试一试,不论是为了阿市或者是为了我自己的心,我都决定试一次,不论结果怎样,最起码我试过了,这样的话我起码可以求一个心安理得吧。

    看着我一脸严肃的表情,信长缓缓的闭上了眼睛还像是在闭目养神一般缓缓的说道:“什么事情?”

    “今天的事情忠兵卫是以织田一门众的身份说给您听,而不是以足轻大将的身份。”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动用了我这个一门众的身份,因为这样信长最起码听完这件事不会太难为我,再说我以一门众的身份说出这件事情的话,也许可以以亲情来打动他。

    “哦,织田一门众,这好像是你第一次这么说吧。”信长睁开了眼睛,玩问的看着我说道。

    没等我回话,信长又接着说道:“你想说得事情就是信行吧。”

    没想到信长竟然知道我要说什么,这让我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了,有些奇怪的看着信长。此时我的心中感到了一丝的恐惧,不知道信长知道了后会怎么样,会怎么处罚我?

    让我没想到的是,信长还想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只是看着我问道:“你知道留下信行的危害吗?”

    “这个···”信长的这种反应是我没有想到的,按照我的想法他此刻应该是暴跳如雷,但是他却显得是这么的平静,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一句话:暴风雨的前夜是平静的。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一时间感到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我想你是明白的,要不然织田信安也不会剖腹了吧。”信长说道这了顿了顿接着说道:“我想你应该明白信行的危害会比织田信安更大吧。”

    这个问题信长说的还真是没错,当初我逼死织田信安就是害怕他在尾张上四郡的影响力,只要他还活着,他就是个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给我们带来些麻烦,而信行则是比信安更加危险的人物,因为他毕竟是先主公信秀的儿子,信长殿下的同胞兄弟,他的影响力在这些尾张的老臣中更是不可想象的,如果但从这一点来说,信行就必须要死。

    “事情就不能挽回了吗?”我心有不甘的问道信长,也许我是真的不想让这个自己没见过未来姐夫,就这吗死掉吧。

    但是但我这话问出口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我很幼稚,这件事情还能怎么挽回?

    “忠兵卫,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以前我们是很好的兄弟,可是现在怎么会···”信长的脸上留下了一行泪水,我能从信长此时的泪光中看出,他和信行也曾经是很好的兄弟,但是那已经是过去了,现在两人只是对手,一对你死我活的对手。

    是什么让他们变成了现在这样?是权力也他们变成了这样啊。

    也许我不应该说这些事情的,因为此时的信长可能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的疼苦,看着亲人一个一个的背叛了自己,最后自己还要终结这些亲人的生命,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我跪在地上不敢正视这信长一眼,这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一种愧疚,我不仅不能帮助到信长,我甚至还成了加速剂,加速了信长和信行兄弟两人的矛盾。

    “忠兵卫,你下去吧,那古野城有了新的情况再来向我汇报。”信长止住了泪水,挥了挥手示意让我下去。

    我没有说什么就退出了房间,也许是该让信长一个人静一下了,不管他是什么魔王或者什么风云儿都好,他也只是一个人,一个年轻人罢了。

    我该说的事情都已经说完了,没有我想想中的**,暴跳如雷,有的只是两行泪水罢了,难道说真的没有办法吗?一定要让这对兄弟不死不休吗?但是除了这样又能怎样那?也许是这个身份害了他吧。如果信行只是一个普通人,也许他会活的更久。

    他的身份实在是不能不让人担心啊,因为他的身份就是一面旗帜,可以和织田信长公然对抗的旗帜。

    也许这一切都是宿命决定的吧,这也是人的无奈。

    “怎么样,援兵到了吗?”林秀贞看着已经有些残破了的那古野城,不禁的有些心慌,战斗已经持续了快一天了,可是还没有见到援军的影子,在这样下去,可能就要支持不住了,通具你快点回来啊。

    这时的城头上没有人有时间去理会林秀贞,因为敌人已经攻上了城墙,双方已经在城头上展开了最最激烈的白刃战。

    这些攻上城头的部队统统都是前田利昌带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