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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训练的技巧 (第1/2页)
玫瑰花园广场中央有一座月牙形的喷泉,喷泉的主体是一座展翅欲飞的纯白天马,一道道白色的水柱从天马雕像仰天的鼻孔里喷射而出,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四散开来,在初晨的阳光下发出七彩的光晕。远远看去,整座雕像给人一种神圣的姿态,就像一个天界的神仆,在代表主神无时无刻的向人间抛洒甘露,直愈让世人虐诚并敬畏! 而格里菲利此刻正站在水池边双手握枪,有一下没一下的刺着喷泉喷射出来最靠近水池边的一条水线,就像一个无聊玩水的大孩子。但是不管从他站立的姿势还是一脸严肃的表情,你都能从他身上读到“认真”二字。 事实上格里菲利确实在很认真的“玩水”,那一条条成抛物线形态抛落的水线,在下落时就断成了一颗颗相连的水珠,而他要做的不是用枪去刺那一颗颗白亮的水珠,而是水珠与水珠之间的缝隙。 用老奎奴的话说,如果你连续一个时辰向水珠刺出一千次后,枪尖未曾沾到一星半点水滴,就可以进行下一项了。所以格里菲利一大早就来到了这里,为了自己在这个世上活得更久一点而开始努力。 每隔一段时间,格里菲利都会直起身子喘息片刻,顺便把湿漉漉的长枪晾干。这个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极其乏味枯燥的修炼方式,让格里菲利练的津津有味,因为不管是前世的自己还是前身的自己,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现在,两世为人的他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挫折和迫害后,终于为自己树立起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活的尽可能的长久一点,虽然这个目标并不伟大,但是,但是身处漩涡中的格里菲利目前也只能想到这里,因而他认为只要还活着,顶天立地的活着,再多的磨难他都经的起。 更关键的是,当他专心的投入到武技的修炼中时,才能转移自己对体内无时无刻灼痛的注意力。 太阳无声无息的移到了中天,一串串水花在枪尖迸裂,溅到格里菲利的脸上合着汗珠湿透了半边衣裳。举着长枪的手臂由沉稳有力到酸软无力,再到微微颤抖。就算这样,格里菲利仍然在坚持。 “我不是一个天才,所以,我唯一可以依仗的就只剩下勤奋了!” 燥热的广场正中央,格里菲利挥汗如雨。一身黑甲的四个骑士,依然与格里菲利保持着五丈的距离伫立在马上纹丝不动,就连胯下的马儿也未曾移动哪怕小小的一步! 修斯特尔公爵偶尔会到公爵府门口,远远的看着耍枪戏水的孙子,凝重的脸上挂着淡淡的愁绪。老奎奴在临走前告诉过他,斯德曼在暗黑之地得了一种怪病,以至于脑子变得有些不够用。其实老公爵知道,奎奴这话说的有些客气了,什么叫脑子不够用?不就是傻了吗! 老公爵叹了一口气,开始向府内行去,心里在寻思着是不是把帝国中央大教堂的狄米特主教请来帮格里看一下,实在不行,就只有亲自带着孙子去金刚山教廷总部求教皇大人想办法了。 半天的苦练,让格里菲利双臂上的肌rou如针扎般疼痛,双手杵着钢枪保持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嘴里大口大口往外喘着气。“什么狗屁的中阶骑士,我看这小子以前都没正经练过枪!”格里菲利的诽议这具身体的同时,一扭头看到了母亲不知何时带着两名侍女站在了他的身后。 “我的孩子,该回去吃午饭了呢!”丽莎微笑的向前,从侍女手里接过干爽的毛巾,替格里菲利擦了把脸后,又从另一个侍女携带的篮子里拿出一片冰镇的红蛇果,亲自放到斯德曼的嘴里。 格里菲利向着丽莎咧嘴一笑,将香脆的红蛇果嚼了两下就吞进了肚子里,一股磬心的凉意顺喉而下,瞬间似乎驱退了不少疲劳。而后他粗鲁的从侍女手里拿过装着红蛇果的篮子,将长枪夹在胳膊窝里,一面不时傻傻的往嘴里送着红蛇果,一面拖着长枪随母亲向公爵府行去。 公爵府的餐厅在宴会厅的右侧一个小房间里,所谓的小是指相对于可以同时容纳数百人的宴会厅而言。相比于宴会厅的富丽堂皇,餐厅则主要突出了温馨这一主色调。未加装饰的墙壁只是刷了一层粉色的涂料,挂着几副美味菜肴的镜框就是唯一的装饰了。四张加了靠垫的檀木椅子围在椭圆形餐桌的两边,桌上放着擦拭着亮光闪闪的银质餐具。 好吧,就说格里菲利一进餐厅的模样。如果先前格里菲利是以一种懒散的方式从广场上一路招摇回来的话,那么现在,看着满桌的美味珍馐,他完全是一种饿死鬼投胎的形象。不管是烤的金黄地柠檬比目鱼,还是摆成了花式的酱爆鹅肝,又或者红的娇艳欲滴的凤尾软炸虾,总之那些精美的刀叉完全成了摆设——他直接用手开战了。这个平日在家里举止得体行事优雅的贵族少爷,翻眼间就将过往的形象在一众仆人侍女面前颠覆的体无完肤。 满手的油腻和鼓囊囊已经无法咀嚼的嘴巴,就连早有心理准备的丽莎也看的张大了嘴巴,她没想到装傻的儿子会以这种方式来迎接即将现身的家主。看着已经快要爬到桌子上去的格里菲利以及从过道里缓步行来的老公爵,丽莎连忙将一只腿已经翘到桌子上的格里菲利拉了下来,还来不及把他手上的污渍擦拭干净,老公爵已经一身简装的出现在了餐厅里。 看到神情威严的老公爵,一众仆人和丽莎赶紧行礼,只有格里菲利茫然无措的还在消化嘴里的食物。 “格里,快向祖父问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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