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凡人写作历程和特征 (第2/2页)
的小妹,忘语即没做过正面的肖像描写,也没让她说过话,但是读者的心中,都能想像出一个自己印象中的小妹,也能理解韩立对自家小妹的一片柔情,那是一个儿童心中最单纯美好的感情了吧。这么好的儿童,后来怎么成了杀戮无数,一个眼神就让人战栗的天南第一修士了呢?不值得我们对忘语的写作做出深深的思考吗? 人物只要对于作品的主题表现有用,这个人物就不是多余的,因此舞岩的裙带关系、张均的议论,这些小配角的出场,都是精彩的描写。韩立看到那次七玄门贫富斗争,历飞雨是作为贫的一方出场的,忘语没有写,但是历飞雨能够为了挣钱多、有地位、受尊重竟然能付出生命的代价,是否这背后还很悲惨的故事,对韩立又造成怎样的刺激,韩立为何又对他如此同情,成为一生唯一的好友? 忘语的细节描写交待的极其到位,其不写之写,这才是高明的地方。 4、文笔的精彩 凡人的情节和人物高出其他网络小说一大截,其文笔也并不逊色,例如第一章就极为出色,通篇没有一个废字,传达的信息量极大,不信的道友可以仔细读读,看看哪句话没用,可以去掉,或者那句需要改改?有人说,白描是最高明也最见功力的写法,如果凡人通篇的文笔都保持第一章这样的水准,就可以了。 张爱玲以文字优美著称,但是《连环套》中大量的“凤尾森森、龙吟细细”这样的败笔,无怪乎被傅雷批了一顿就太监了。在一部几百万字的超长作品中,文字主要为内容服务,能将该交待的事情,恰如其分的交待明白就可以了,长篇小说的长处不在这里,不能以《史记》或者散文诗的文笔来要求。 泥巴盛赞徐公子胜治的作品,他的前面作品没看过,《地师》一直追着看,词汇是比忘语丰富些,遣词造句也精致些,但恕我无能,也没看出高明到哪里。我觉得除了某破那种王八气和形容词同样泛滥的作品,说的过去的作者都能讲事情讲明白,但文笔出色的没有几个,三少够煽情吧,我看还不如忘语的冷静来的好。 若论文笔或者写作手法,我认为忘语的长处在于景物描写和细节描写。如同骑驴道友所说的,寥寥几十字或几百字,就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闭上眼想想,七玄门的练骨崖、虚天殿的鬼雾和沙漠、阴冥之地的暴风山、呼老魔的魔宫,都如身临其境。阴阳窟写的是可怕的,一点声息没有昆吾山更有渗人之感。
细节描写就更多了,例如韩立在七玄门考试前,梦见将村里铁匠的儿子痛贬了一顿,黄枫谷钟掌门貌似大权在握实际上因为无望结丹而心情寥落。若说写作手法,这才是大神级的写作手法,其他的一些修辞是微末的。 以肖像描写而言,忘语这方面并不出色。写一个人的容貌,美若天仙、祸国殃民是没用的,一定要写出其特征和个性才行。我曾经想,如果一个想在起/点写小说的人,是否先做个描写五十个容貌各异的美女这样的训练,这样会不会好些呢?不过肖像描写历来是难的,所谓画鬼易,画人难,写作也是同样的道理,大家能想象出林黛玉和薛宝钗长的什么样么?探春和史湘云的容貌差异又在哪呢? 可能从侧面从他人的反应来写更好一些,例如古剑门修士对宋玉的迷乱之色,但是我们还是无从想象宋玉的样子。紫灵的容貌描写应该算是成功的,南宫就混乱的多,时而下巴尖尖像个精灵,时而身材修长像个贵妇,可能象天山童姥一样,修为还原了年纪也变小了吧。调侃一下,忘大莫怪!不过,凡人中美女的描写,忘语没强过三少,可能小舞的长辫子和长腿更容易想象一些。 语言描写也不是忘语的强项,这不是用网络作品这个级别来比较,而是用红楼梦这个级别的书来比较。以红楼而言,各人的语言反映各人的性格非常到位,对话的描写对于红楼的重要性,超过百分之五十,而凡人不是这样,凡人更多是靠情节和细节体现人物性格。可能凡人这样的修仙作品中人物,也不适合说出“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或“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罢了”这样的话。 5、一些其他的话 我不认为象泥巴说的,坠魔谷忘语的双线索展开写的不成功,觉的可以,也不认为昆吾大战非常精彩,而认为还是有改进的余地,相反,象韩立过天澜草原的写法更精彩,从突兀修士口中写出韩立负伤的大战,更能体现那一战的精彩和惨烈,比正面写效果更好,避免了重复,又有无限的想象空间。 几个大规模战斗的场面,认为星城解围之战更好,慕兰大战中几个元后都远远的一对一去了,结束后谁都毫发无伤,如果有点伤损更像打仗的样子,除非他们另有打算。昆吾大战可能有人看的比较糊涂,需要重看两遍,但是我以为写的好的场面,应该容易理解的,然后是耐人寻味的,既然不易理解,肯定是有些问题在里面。 情节和人物既是作品最重要的两翼,而因为作品的主体不同,两者的重要程度也不同,可能福尔摩斯这类侦探小说更重于情节,琼瑶这类爱情小说就更重于人物。凡人做为修仙小说,其实情节是第一性的,而忘语做到情节和人物交融,同样精彩,应该是成为神作的主因吧。凡人的前几卷,情节和人物并重,黄枫谷、乱星海、落云宗几处,都很饱满。而灵界以来,有些匆忙的感觉,出场的人物不少,但是来去匆匆,较人界逊色些。也许过于心急了,矛盾和冲突还在后面。 最近还总有人拿更新的话题说事,真正的凡迷应该不会这么想吧,让忘语从容的写,岂不是更好? 一己之见,写的匆忙,不是和骑驴道友打擂台,因为骑驴道友的视角更细,己经具体到修辞上面,我写的宏观一些,也不见得我说的和骑驴道友不同,或者我说的就正确,探讨而已,因为字数较多,就开单贴了。 。。。。。。 收集整理人:meimei拖着洋娃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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