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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 (第4/6页)

门。破蛊之法:道破,秋天苗族妇女携布袋卖刺梨于小孩吃,多中蛊者,久为群儿识破,买时先呼而问曰:中有蛊否?答曰:无,则不为害矣。然后可购买。另外,据说蛊怕谓,取谓入养蛊之家,其蛊立擒。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

    六、禁忌巫术禁忌

    禁忌巫术禁忌,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限制约束观念和做法的总称。它的通用名词是tabu(塔布),是波利尼西亚土语,原意是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这些事物之所以不能被普通人接触,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看作是神圣物,一是被看作是不祥或不洁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迷信形式。禁忌巫术是一种消极性巫术,它要求人们不能接触某物或不能做某事,否则会带来不幸。禁忌的产生是多元的,有的是出于对某些自然力的畏惧,有的出于对老人儿童的爱护,有的则是出于对鬼神的崇拜心理,有的是出于对吉凶祸福的迷信。如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对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要敬重;孕妇忌吃生姜、兔rou;婚姻忌男女属性相克,婚期忌单数,月食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夫妻失和,等等。对动植物,也有禁忌,蒙古族见猫怀孕,不准往筷子桶里插筷子,否则猫就会流产,卖牲口,必剪下一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七、神判巫术又称神裁、神断、天罚等。

    神判巫术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一种巫术,神判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普遍实行的古老裁判方法。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在上古传说中,皋陶氏就曾用神判方法审案,方法是用羊,神羊角触及的嫌疑犯,被认为有罪。后来,神羊演变成,成为刚正的法官的象征,后来的法官皆以獬豸为冠服。如对偷窃的裁判:景颇族有“斗田螺”,失物者先把一个田螺放在碗中,被嫌疑者也捉一个田螺放入碗内,让两个田螺相斗,最后以田螺的胜败裁判偷窃事件。阿昌族则是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双方的是非。景颇族还有一种“蛋卜”,暗至众嫌疑者家房顶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后请巫师念经,把一个鸡蛋倒在碗中,稍加搅拌,被怀疑的人们也赶到现场,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棍上,谁家就偷了东西。火判: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临时烧的一堆炭火中烧一块石头,或者一块铁,令嫌疑者用手捡出,若手未烧破,就无罪,否则就有罪。壮族也应用踏火堆(事先作防火准备)的办法,脚未伤则有理,否则无理。血判:瓦族失者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的监督下,双方各伸出一只手相互摩擦,到一定时间为止,若双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则争斗罢休,如一方出血则要照价赔偿或赔理道歉。还有打头神判、刺手神判等等。此外还有捞油锅(里面放醋或蜡)、水锅(放小米)、潜水等等。

    [编辑本段]八、中国藏族巫术

    在藏区进行人文调查和田野采风时,社会学者发现了不少应该属于古老巫术的遗存,例如:为了避免天降暴风雨、冰雹;防止野兽和其他灾害的袭击和侵扰,藏族群众便请来巫师进行攘拔或施巫,以保人畜平安和庄稼的收成。有时请来的不是巫师,而是藏传佛教寺庙中的喇嘛,但即使是在这些喇嘛所作的攘拔仪式中,仍不乏巫术。

    虽然这些攘拔仪式中的巫术有简有繁,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应该说是源于那种藏族先民想通过自己的言行,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幻想和行动。人们是怎样想的,也就怎样地去施行。就其内容来看,其所反映的,也大都属于人与大自然之间(主要是在生产劳动方面)的关系这一范畴之内。只不过在传承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从藏族历史的发展阶段来看,这些应该属于原始宗教范畴的巫术,其产生应是在吐蕃的止贡赞普以前,也就是象雄本教输入藏区以前,即史家们所称的“笃本”时期。按刘立千先生的解释,这种“笃本”,就其本意是“本地自然兴起的本教,即土生土长的本教——原始本教”。到了止贡赞普以后。藏区已逐渐由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再加上这个时候,藏区土生土长的“笃本”受到那从象雄输入的已初具“见地”的本教的影响,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除边远偏僻地方外,在吐蕃的大部地区,已为本教将其融合(改头换面)或取而代之。这时的本教已逐渐受到吐蕃王朝统治者的重用。(西藏主臣记)就有“凡二十七代(赞普),均以本教治国”的记载。这个时候,那些以“本教巫师”身份出现的巫师所施巫术的内容,也由“笃本”时期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改变为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的那些以诅咒仇敌来达到危害对方的目的之诅咒巫术;驱除邪魔鬼怪以达到人畜平安的目的之驱鬼除邪巫术;招魂祛病的招魂巫术以及预测休咎的占卜征兆等等。

    就其形式来说,较之原始的那种自然巫术,这种巫术要繁琐复杂得多。单是在施行巫术时巫师的服饰、法器、祈祷词乃至这种巫师的传承,也更加复杂。他们的祭物、法坛、祭祀仪轨等,都是“笃本”时期的巫师所望尘莫及的。

    不过,这种巫术应该归人“人为巫术”的范畴里去,因为它已失去了原始自然巫术的古朴性,增加了人为成分,当然也就增加了一定的欺骗性。尽管这种人为巫术在以后的年代内,逐渐成为藏区巫术的主流,但它并没有把原始的自然巫术完全取代。特别是在一些边远的偏僻地区,甚至两者还并行不悖。同时,这种“人为巫术”,也并不是藏族巫师凭空臆造出来的,它是由原始自然巫术所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透过这些人为巫术,我们是能够从中窥见到许多古代藏族先民原始自然巫术之遗迹的。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巫术都是根据人们的主观愿望,并把这些主观愿望建筑在那偶然的、片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联想上面。这种世界观应该是唯心主义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因而藏族巫师所施行的各类巫术,不管它是自然巫术或是人为巫术,都不可能有所例外。如果我们说在那远古时代所盛行的藏族自然巫术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它对人类社会向文明进化所起的阻碍作用还比较轻微;那么后来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人为巫术,就应该是它已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同其所依附的宗教母体一样,最终变成了统治者的工具。

    就像吐蕃时期本教依附于吐蕃王朝一样,其巫师所施行的巫术,也就成了吐蕃壬朝统治者用其来统治属民以及攻击敌对者的工具。于是巫术就不再是为了满足人们朴素的幻想,相反却常常给人们带来恐惧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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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解超恐怖“养鬼巫术”

    养小鬼是控灵术的一种,在灵界人士里稍微有功德的都不习练,因为过于阴损,有伤功德。

    公开部分秘法,目的也是普及知识,让大家以后对小鬼有防范。

    防人之心多,一点不是坏事。

    (再次警告:请各位不要尝试,发生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养鬼巫术”之小鬼的来源

    有损阴德的事情啊!养小鬼必须拘提一个冤死的童魂才能驱使,一经拘提,肯定不能正常轮回。

    来源有两个:一个是没满2岁就夭折的小孩,另一个是胎死腹中不见天日的胎儿,其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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