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忆录之五十有二_第29章.诗仙转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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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诗仙转世 (第2/3页)

仄,进行比对。

    看一下哪个字是平,哪个字是仄,又有哪个字是可平可仄。

    然后再看一下哪些句子需要对仗,再标注一下,每当觉得差不多了,就记到一个小日记本上。记完后再细看一下哪句需要用韵,用彩色笔描一下这个字。

    绝句和律诗好一些,毕竟语文课本上的诗句基本上就足够了,但词牌是真的不容易,因为每个词牌都需要很多首比对。最终我的小日记本里也没多少首。

    当年这些日记本里边的字都是纯蓝钢笔水写就的,我一直喜欢这种蓝得比较纯净的颜色,这种喜欢是从初中化学试验硫酸铜溶于水的实验开始,当见到这种颜色的瞬间我就有一种文学作品中过电的感觉,冥冥中觉得这就是为我而存在的色彩。多年以后,一直没变。比如我一直喜欢这种颜色的牛仔裤,可惜夫人现在不让买,说我这个年纪穿这种颜色不合适,结果前些时候发现她自己买了一条,只许自己放火。

    我最初用钢笔写字的时候还没有档案方面的概念,现在看来档案保存需要用蓝黑或是黑色墨水绝对是有道理的。这个纯蓝色的字迹仅仅经过三十多年就已经变浅了,初步预计再过三十年有些字迹肯定就会完全褪色看不清楚了。

    再次感叹在那个年代想要学点儿东西是真不容易啊!哪像现在网上什么都有。

    这个本子记下的不仅是格律,还有当年初学写诗的一些基础知识,也不知道从哪儿摘抄的。

    更为神奇的是当年还列了一个暑假计划。

    现在看来,这个计划是绝对没有执行下去,也是不可能执行下去。

    太不靠谱了。

    要是真能做到,估计北大肯定是没什么问题!这点绝对可以确信。

    可惜还是没有“要是”!

    在小本儿里边还记载了一句名言:

    在艺术中,只有一件事情是有价值的,那就是无法用语言来解释。

    ——乔治.布拉克

    看到这句话时,我还没有看过路遥在他的《早晨从中午开始》一书中说过的作家最大的才智应是能够在日常细碎的生活中演绎出让人心灵震颤的巨大内容这段话。

    从我记载的那句名言看,我当年学写诗的时候应该就逐渐意识并抛弃了小时候写范文时堆砌形容词的华丽技法,力求用简单的词句写出深层次的东西来。

    这点我现在一直在坚持,甚至把它放到了很重要的位置,哪怕坚持得不一定很好。

    这么多年的坚持也发现,这么做是绝对正确的。

    白居易写完诗后先读给老婆婆听的故事现在也不过时。写东西就是要做到通俗易懂,谁都不明白你写的是什么那绝对不应该算是好的文章。这点我们都应该向教员学习。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每次要写诗词前都会拿出这个小日记本,直到前天我还拿出来查找《浣溪沙》词牌,写了诗词群的作业。

    应该是当年总揣在兜里,又经反复阅读,里边的纸张都已经接近散页的边缘了。

    这不是读书破万卷,而是读破了万卷书。

    第三个日记本是专门记我写的诗词的。

    在日记本的第一页,我还能比较谦虚地写上偶题自赏四个字,并为自己起了第一个笔名,闲云。

    人们很容易就能从他起的名字中看出这个人的性格。

    所以从高中开始,我潜意识里追求的就是云淡风轻的生活。

    直到现在这个初心也没变。

    在最应该张狂的岁月里下意识为自己起的这个笔名用了不久就又改成了彤枫,红色的枫叶意寓着收获的秋天。

    直到今天仍然在用。

    是啊,我们所有的努力不都是为了秋天的收成吗!

    可能是觉得第一页的四个字不太配得上我的轻狂,我紧接着又在第二页上写下了四句话:

    我的宗旨:

    超越自我

    战胜对手

    博学多艺

    永存欢乐

    写这几句话的时候我还没养成签名的同时把时间也写上的习惯,但可以肯定,这四句话写于1986年,我不到18岁。

    这个宗旨我一直在坚持,已有36个年头,直到如今!

    十年前再读的时候在这四句话的上边写了“记得当时年纪小”几个字,想不起当时什么心情了,是因为年纪小而幼稚?还是因为年纪小而有激情敢说?还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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