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偶像_第四十三章 败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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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败笔 (第1/2页)

    “不过,哥,你好像不是很看好那位少时的JessicaXI”回到自己的设计室,金玉彬被身边的工作人员量体裁衣,对看着窗台下舞台搭建的GD问道

    双眼有些出神,GD好像在思索什么,道“也不是不看好,以前和她有过交集,知道她在设计这方面有着一些天分,不敢说什么出众,但是个人独到的见解让我感到有些意外,也仅此而已”

    GD06年出道,因为酷爱服装这一行业,对于自己设计衣服和搭配在圈子里面也是出了名的耳目一新,尤其是韩流之中仿效MJ的黑白风做出来的搭配成了美国时装杂志关注的焦点,也因为这件事多次被韩国媒体作为潮流时尚前沿的领导人,

    Stylenanda与GD的合作,自然出席这一次的盛典不在话下。

    “那哥刚刚为什么还要问她用什么面料?”金玉彬转过身张开手臂让工作人员好测量自己的腰围以及胸围,回头问道

    “因为不管设计图再好,那也只是理想型的东西,想要将脑袋里面的理想型具象化,成为实物,需要的不只是直观感觉,更看中个人在面料上的运用,所以一定要认识面料上的认识”

    金玉彬虽说在模特界已经呆了几年但是对于面料这一类的东西却不是很了解,听到GD说的这么认真也不由得好奇起来“面料的认识?”

    “简单来说,面料分为八种,棉,麻,丝,绒,皮,纤,纺与莫代尔,而这里面以丝最为美观,手感极佳,穿在身上格外舒适,可是驾驭难度最高”

    眨眨眼,金玉彬道“JessicaXI用的不就是哥你说的真丝吗?对你来说,不是竞争力很大?”

    摇摇头,GD笑道:“丝固然好,但是要懂得运用,就好像一把绝世宝剑,如果落在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手中,就会发出无比威力的剑势,可如果落到和一个不懂得运用的人手中”

    “自然就失去了光芒”

    “在这方面我了解Jessica,她不是一个擅长对面料进行研究的人,只是以一个求上的想法去用真丝,如果是春夏季选择真丝面料还好,但是在秋季,首尔可是很干燥的”

    云里雾里的金宇彬问道

    “什么意思?”

    “缩水”

    “缩水?”

    怎么会这样?

    就当几个小时后,将自己的作品完成,Jessica还来不及喜悦就有些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紫色的西装外套,不同于以往的正式装,燕尾只留着一侧向下垂落的尖角,而另一侧的边角缝口开得很高,直接来到腰间露出一条里面的人鱼线,衣服的扣子刚刚好落在人鱼线的位置,银白色的沉扣将紫色的外装点缀出一道闪光,黑色的打底七分裤,在裤脚的位置向上翻起一圈银灰色,将裤筒拉直,一双深棕色的小牛皮鞋将浅筒袜子的脚踝露出来可以说这一身打扮

    在曾水的身上,上半身的肌rou轮廓将衣服撑的毫无细缝,下半身的修长双腿将这条带着银色圈圈的七分裤驾驭到一个完全匹配的度,七分裤如果腿不够修长,或者腿型不够好看,就会成为败笔,一百八十四公分的曾水腿长刚刚好到黄金点。

    而如果说与设计图上的要找出什么差别,那么只有在纸张的背景白色,和现实灯光的稍微黯淡来说话了。

    Jessica本来应该很满意自己的作品,撇开不说曾水的长相,也不说灯光。

    光是服装的整个色彩与裁剪代培

    真丝的质感在灯光下就好像流水一般闪耀,杭州丝绸自古以来之所以别成为瑰宝,原因就在于丝的排列与其他不一样,浓密而如水却又不是水,反光的感觉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代中国的文化底蕴与能工巧匠

    作为旗袍的首选,成为中国的一大标志。

    而对于男性,穿着真丝既会体现出大气与高雅之余,又会给人一种独有的东方韵味,将西装的优雅融合东方的神秘,孕育一种独有的特色。

    可Jessica眼光再怎么独到,却还是一个对于面料不熟悉的新人。

    因为,真丝是会缩水的。

    “怎么会这样?”自己一不小心将水杯撞到在曾水穿着的衣服上,秋季本来就干燥,尤其是为了御寒,室内开着空调,干燥的速度更快。

    rou眼可见的速度,原本与曾水手腕齐平的袖口开始向上回缩,知道露出他的手踝,加上本来曾水的身材就十分壮硕,这个时候再看上去,就会出现一种很直观的感觉

    衣服.....小了

    对于出生在浙江,尤其是还是丝绸片布地的义乌,曾水皱了皱眉,因为这件紫色外衣的缩水速度实在让他感到匪夷所思,就算室内开着空调,就算韩国的秋季也很干燥。

    夺过一边的面料,揉了揉

    “你在哪里买到的这东西?”回头看着那一张带着几分冷淡但是透出一丝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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