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大欢喜秘法 (第2/2页)
的要求。故而王远即便觉得他的要求有些过分,但也没有因此就对他产生什么不满,毕竟这也是他身为一个神棍的追求嘛,王远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 当然,理解归理解,但王远肯定不可能答应马虔竺的要求。不过他也不愿意白拿对方的好处,因此他直截了当地告诉马虔竺道:“我对你们那个婆罗门教没有任何兴趣,所以这个你就不必再提了,你还是换一个另外的要求吧。如果不是太过分的,我可以考虑答应你。” 虽然要求遭到了王远的拒绝,马虔竺却也不急不怒,只道:“吾主,您卑微的奴隶确实并无所求,唯追随您的荣光而已。不过,请容许您卑微的奴仆冒犯地问上一句,虽然您尚未觉醒自己的身份,但为何竟会有弃绝我等这些天神的奴仆之意呢,难道是我等所为有什么地方令您觉得不满意吗?” “不满意?不满意的地方多了,比如你们搞那个种姓制度,就十分糟糕,简直是糟糕透顶。”王远对于婆罗门教根本没什么了解,不过那个臭名昭著的种姓制度他却是知道的,听了马虔竺的问题后,当即便脱口答道。 种姓制度,是婆罗门教的一项最基本的核心要义。它的关键之处不在于这种制度把人分为了四个等级,实际上任何阶级社会都是有等级制度的,华夏不照样也有士农工商之分吗。种制度性的特殊之处在于,这种制度是直接与其宗教哲学联系在一起的,是教义的规定,而且还是最根本的教义之一。也就是说,不容讨论,更不可能允许更改。 听到王远竟然一上来就把矛头直指本教最核心的种姓制度,马虔竺虽然对这个问题早有预计,但心里仍然不禁突地一沉。
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最糟糕的地方在于,它竟然规定执掌宗教事务的“婆罗门”为第一种姓,是“人间的神”,地位至高无上。而掌握世俗权力的“刹帝利”,也就是王公贵族们,只能屈居其下。换言之,即神权高于王权。 这种糟糕的制度,神棍们当然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但世俗的当权者会喜欢那才有鬼了。在三哥们的历史上,这两大统治阶层之间的矛盾就十分激烈,婆罗门教的神话里还有三大主神之一的毗湿奴21次下凡肃清傲慢的刹帝利,维护婆罗门统治地位的传说,由此可见一斑。 因此对于这个致命的缺陷,马虔竺自然是心知肚明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才想出了把王远说成是战神转世这种变通的方法。神的地位当然不是凡人可以相提并论的,但是如果能够以此为代价,换取王远支持婆罗门教的发展以及婆罗门祭司阶层的整体地位不动摇,马虔竺认为还是可以接受的。 “吾主,四种姓既然是神的意志,自然是有其道理的……”马虔竺给王远大讲了一番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是如何的有必要,对于统治者的意义又是何等的重大,最后还举例道,“比如您出生的新朝,不也是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吗;再看罗马,不也是分为元老、骑士、平民和奴隶吗。可见不管在哪里,四种姓都绝对是必须要有的。” 马虔竺这个神棍也确实有两把刷子,而且对此也显然早有准备,因此虽然讲的全都是反动透顶的歪理邪说,却也说得头头是道,居然还让旁边的老太监也不时地颔首表示一下赞同。而借着大讲特讲等级制度的必要性,他也含混地把婆罗门至上的问题掩盖了过去。 然而即使如此,他还是没有能够忽悠住王远。 尽管王远如今也属于统治阶级的一员了,屁股自然不可能坐到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边;而且他也清楚地知道,别说是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就是他没穿越之前所生活的那个不管是号称“明珠石油”也好、还是“人民当家做主”也罢的时代,社会等级同样是存在的。但即便如此,王远仍然对这个种姓制度嗤之以鼻。 没错,不管事华夏还是罗马,照样有等级之分。但谁会像这个种姓制度一样愚蠢地把它当做一种理论,堂而皇之地提出来,而且还大加宣传?华夏是有士农工商之分不假,可咱们高喊的是“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另外,搞等级制度也就算了,可是像这个种姓制度一样把各个社会等级集团之间完全封闭起来,那就不是单纯的愚蠢,而是慢性自杀的行为了。这种估计也只有神奇的三哥们才玩得转的制度,王远绝对是敬谢不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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