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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31 话说快半年没打字了。就说三件事。 一是特别喜欢河西,在电视上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见过,而且自己一定是特别喜欢她喜欢好多年。这应该是错觉,不止对一个人有这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如果上溯到幼儿园时代,那时是不可能认识长得像故交的初次见面的小女孩儿的,所以这种感觉一定是骗人的。 然后是顶级的问题,河西和我曾经最喜欢的女孩儿比哪个更好呢?应该是一样的吧,就好像五角星的五个角,无法分出高下,世界理论上是支持多极的。 那您说五个角也有高下之分啊,顶上那个最好,左右次之,左下右下那两个最差。那么我会说我打比喻的这支五角星正在旋转,无法看出哪个角在上面。 第二件事是听说财务的小孩学了六年毛笔字,初听时吓了一跳,那岂不是已经成为准书法家?后来一算,不对。他学习书法时还是个孩子。一周两小时课,一年五十周,六年不过六百小时耳。 而我则是早上一睁眼就到单位,临一天帖,晚上还写,梦里还在写,总觉得时间不够用似的。一天如果说是十二小时,两个月就赶上那六年了。事实上我的字要好看得多,因为太下功夫了。 主动学习,兴趣学习比强迫学习效率高太多了。 炒菜的师父喜欢卖弄刀法。写字的人就卖弄笔法。因为对于普通人来说,唯一不花时间就学不会得不来的就是那些需要大脑和身体肌rou共同记忆的技术。 所以写柳公权的字,一个竖笔,要藏锋入笔,向右上行,向右下重顿,回锋,一边重顿下行一边撵管转笔转成中锋运笔,一边用力下按,这三个动作是同时的。一边下行写那一竖一边提笔,使竖笔腰细,到尾端逐渐用力,向左下轻出,右下重顿,向左上回锋收笔。 这一个竖大概是八个动作吧。
这就是功夫。 三,说秦腔剧院门票八千,针对成功人士,似乎舆论不支持。 我就支持。 你看罗宾汉。 偷多少个穷得裤子都穿不起的穷人能赶得上偷一个国王的? 日本人就喜欢怪盗,因为怪盗不会偷他们的东西,而会变相教训可恶的富人。 顺便,看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怎么是少年包青天的内容啊? 太可耻了吧,少年包青天。 抱枕:“我是宋朝人,要说抄袭也是小日本抄我的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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