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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誓言已逝 (第1/2页)
白色的屋顶,蓝色的围墙,棵棵矮松长得笔直。从校园走过去,前门穿透后门,行人很多,也很安静,没有车,也没嘈杂的喇叭声,路旁吆喝的小买者到了这里都会缄默。偶尔有几个调皮的学生从教室飞出来,他们的笑声也是非常有礼貌地控制在不影响别人。 这所小学的历史最远可追溯唐代,里面出过的高官,显族也不知有多少,每个家长,都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这样的学校。学校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墙”,没有墨守成规的授业模式,它实行的是孔老夫子的“因材施教”,要是你的小孩子在这所小学读书,千万别说考试的分数是多少,因为在这里的小孩子,要比拼的可不是分数啊。 听话的孩子,老师们都很喜欢,不听话的孩子,先生都很厌恶。这里的孩子都很不“听话”,越是不听话的孩子,老师们还更喜欢,有时为了争夺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老师们常常会争得面红耳赤。 学校不需要听话的孩子,他们需要会想像,会思考的孩子! 思考就像一对趐膀,每个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多一对趐膀,能够学业有成。可是一个人,学业也不是唯一要成功的事吧! 学生们该怎么去思考这个人生中重要的问题呢? 有很多影响重大的人,学业不是很突出,他们有的人大学没毕业就出来工作,现在已经是世界最顶尖公司的创始人。在这里,可能与别的学校不同的地方,老师是不会鼓励学生去学习的,老师欣赏的是学生的创造力。 创造力才是学生与学生之间不同。 你的学生都是满分,你的学生都很优秀,你还有什么烦恼的事呢。 元圆老师现在有点烦恼,贾安邦已经有好几天没正式在课堂露面了。她担心的不是孩子的学业,是孩子的安危啊。好在家长回电孩子没事,只是没去学校也没说原因。这孩子干什么去了呢? 元圆决定去考察一下,她除了上课要去点一下名,一个学期的课三个星期就讲完了,其它的时候就是一些学生之间的体育和游戏课了,所以她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功课要做的,也没有什么作业要批。 啊!真是一所奇怪的学校啊。 阳光正照在山上,袁梅拿着薯条,吃得津津有味,她一般都不去掺和习立阳和贾安邦的话题,有时她觉得他们这间的话逻辑性有问题,跳跃的距离有点大,一句话都能绕赤道一周。 习立阳啃着一只小面包,手里拿着一瓶牛奶,贾安邦还是老样子,啃着一个大苹果,他们站在山上,看着远方的白云。 习立阳道:“小邦,你已经帮你把号打到最强王者组了。” 贾安邦道:“那不是我的号。” 习立阳道:“哦。” 贾安邦道:“听说你收了几个徒弟?”他似乎很好奇。 习立阳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也不知道那三个混球心里怎么样的,不过那么大的人很纯真,很少见到啊。”他说话的口气完全是一个大人。 贾安邦道:“你也不该把书卖给他们。” 习立阳道:“你和我说的,书要送有缘人。” 贾安邦道:“我是这么说的,可是他们三个人……” 习立阳拍着胸口道:“你放心吧,我阅人无数,他们三个心地善良,纯洁可爱,正是那本书的最佳持有者。”他喝了一口牛奶,接着说:“你想一个在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能拜小学生为师的人,他的心里,是多么的空白和无私啊!” 拜小学生为师,啊哈,是有这么回事呢,彭东虎你们几个站出来吧,哈哈。 袁梅递给贾安邦一根薯条,道:“那三个人看起来是很可爱的,特别是他们要在给立阳磕头的时候,真是要笑死人了。” 贾安邦接过薯条,道:“钱收了。” 习立阳道:“收了,不过……安邦,那个,那个,不是你jiejie吗?” “不要说那个了,咱们开始文字接龙吧。” 袁梅捂住自己的耳朵,她可不想听那些,“道千乘之国,敬事而言,” “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贾安春端着酒,对面是一个沉默不语的人,她看了很久,很少有人主动找他喝酒,每一个走近他的人,都觉得非常冷,一种发自内心的寒冷。他是谁呀,贾安春忽然有点兴趣。 他只是喝着自己酒,他的神态,与这个喧闹的地方格格不入,他的眉毛很浓,脸上刻着一种深入骨髓的冷漠,手腕上有一道伤疤,看着让人触目惊心。不就是这样的伤,更能触动多情女孩的心弦吗? 贾安春把杯子移过去,道:“一起喝一杯吧。” 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贾安春,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他只是喝着自己的酒,似乎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到底是谁,他的心里藏着什么秘密。 贾安春决定探个明白! 她难道不知道探听一个人的秘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吗?可是危险,对于一个好奇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贾安春用自己的杯子碰了一下他的酒杯,道:“喝一杯。” 他笑了笑,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台上演出者歌唱。 “你喜欢她唱的歌?” 他笑了笑,道:“没有你唱的好。”他的笑容很奇怪,脸上的肌rou像是一个独立的王国,没有牵扯到嘴唇边角,看起来这个笑容就像是一个受到挤压的面团不堪重负的产物。 贾安春道:“你听过我唱的歌。” 他“嗯”了一个字,又自顾喝酒去了。 他的回答很短,也简洁。 他是谁呢? 对于未知的东西,探索是人类的天性,贾安春决定问问他。“你是谁?” 他用奇怪的眼睛看着贾安春,也许这样直白的问名字,他很不习惯。他缩了缩自己的手,尽量与贾安春保持距离。 贾安春笑了。 每一个男人,看到女人不是像狗看到骨头一样吗,贱到恨不得扑上去吗?怎么他像是怕踩到地雷,碰到毒蛇? 他果然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蒙娜娜在丽江看到他,在机场看到他,在这个酒吧又看到他,真是怪了,这个人怎么总在自己眼前呢? 他是跟着自己来的吗? 她的思绪又回到了丽江“不夜城”的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的灯光和今天一样,也是人声嘈杂,音乐劲爆,酒气冲天,只是那天她喝了不少酒,样子和今天的贾安春一样,她也去挑逗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不也正像他一样要死不活的样子吗?只是那个男人的身上带着一种nongnong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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